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

中国泛蓝联盟成员张子霖今获释

据张子霖表示,7日上午11点30分,他被长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长沙市雨花公安分局传唤,直到当天下午4时30分才传讯完毕;晚上8点钟,他被带到长沙市公安治安拘留所,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500元人民币。

刘正有抗议网警封杀致胡温的公开举报信

我正在无路可走,感到绝望时,一位好心、正义的网友,向我建议去“凤凰论坛”,那里的网友多,人气旺,也是较正义的网站。我听了该网友的话,于06年11月20日下午,首次发到凤凰论坛网,以网名“川南老石”注册。21日上午,我{{再次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举报信}}在凤凰论坛-网罗天下-一虎一席谈栏目的帖子,再次遭到封杀,短信也未发送,自已又不知违反了哪家法律、规定的版规了,遭到如此的追踪封杀。

外电:中国民怨沸腾 西方记者东洲历险

上周六,登尼斯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居住在北京的姐姐,告知自己已被当地居民保护隐藏起来。周日早晨,他又通知姐姐自己即将被当地警察拘留,并要求姐姐通知美国大使馆。登尼斯是独立身份记者,为纽约时报和美联社写稿。他表示,当地村民试图把他隐藏起来,帮助他回到汕尾的旅店,然而,在路途中,他被三名警察逮捕。

维权网关于广东汕尾东州局势的声明

“维权网”认为,村民扣留人质的举动,是在当地执法人员和政府官员一再枉法、不断侵犯村民的土地财产权、反复镇压村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动的前提下,无处伸冤、民愤爆发而采取的抗议行为。 依法治国,须从政府执法、司法和行政机构遵从法律做起。这些权力机构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自己反复违法,却试图将依法寻求公正到处碰壁、无路可走、不得不采取某些过激行动的村民绳之以法,公正与法治从何谈起?

莆田失地农民上网揭发村官土地发财

中国各地的征地浪潮中频频发生警民冲突。福建省莆田新度镇农民上周与警方发生冲突后,造成二十多名农民受伤至今仍在住院。就在农民失地的同时村官却大发土地财。莆田涵江区一百多户农民通过互联网揭发村支部书记等侵吞了至少上千万元公共财産。

黄琦:凌晨,当局解决南光老工人静坐

2006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0点36分,六四天网接到消息,成都南光工厂完全处于警察封闭中,全部路口均被封闭,救护车、警车、119消防车大量前往,外围无法进入,而四川省主要负责人均前往。

广西桂林银海集团3000工人大罢工

广西桂林银海集团的3000多名工人因工资低,厂方对工人的要求苛刻,厂官员贪污腐败等原因,罢工5天,之后得到厂领导承诺增加工资等条件,近日结束了罢工。有工人表示,这是他们努力得来的成果,但是否能兑现,还要时间来证明。

数百民衆涌入“人权展”50人被抓

冷清了5天的北京“中国人权展”,今天上午终于热闹起来。400多名胸前挂着自“还我人权”、“要求归还私有私房産”、“必须解决文革历史遗留问题”自制胸牌的北京各界市民和上访民突然涌到民族文化宫展览大厅,与展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访民高呼“冤枉”、“共产党没人权”等口号。 随即50多名民衆被警察和便衣带出大厅并被押送上早已在门外准备好的大公共汽车运往马家楼收容中心。

维权人士称“中国人权展”是一场政治秀

旅加的中国维权律师郭国汀先生表示,人们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现在中国人权状况比20年前或30年前要好得多,这只是表面现象,中共剥夺中国人人权的本质始终未变。而“人权展”居然不让感兴趣的人们进去参观,换句话说它只是安排一种作秀,用来欺骗国际社会。

山东基督徒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局被迫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对华援助协会获悉,前报导山东文登基督徒田英华,王秋,和姜荣因不服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天而向当地人民法院行政起诉当地公安机关一案,已经于2006年11月10日公开宣判。公安机关与三名基督徒达成庭外和解,文登市公安局撤销对田英华等三名基督徒的行政拘留处罚,而田英华等则同时撤销对文登市公安局的行政起诉。

新疆又逮捕一名女基督徒传道人

这次被警方逮捕的,是原喀什教育学院的退休英语教师田麦实姊妹,今年53岁,原藉山东淮坊,退休后搬到省会乌鲁木齐居住,奉献作全时间传道人。田麦实姊妹是西北灵工团的第二代基督徒。

中国酷刑逼供导致每年至少30宗冤案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表示,中国地方执法人员经常采用虐待逼供的方式来获取嫌疑犯的认罪口供。据英国广播公司的报导,今年7月,中共政权公布了禁止酷刑逼供的规定,表示将追究违法的司法人员的刑事责任。

中国最“牛”社长和他的神秘“爱人”

他是中国食品报和消费日报两家报社的社长和党委书记。他主管中国食品报社8年,不但把接手时的850万元利润耗尽,还亏损2700多万元。当有人举报他同时拥有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7辆豪华轿车、两处别墅、两套套房来源不明时,他若无其事地对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说:轿车、房子都是我"爱人"送的!

侯文豹:中国的“狗事”

为什么会关于狗的问题而引发被北京警方认定为非法集会的示威抗议活动呢?真的是由于狗的缘故吗?为什么会发生被北京警方定为非法的集会抗议活动呢?这一切问题,表面上看来是因为狗咬人所引发的狂犬病的原因。但事实上是因为人的因素,也就是中囯共产党与现实中国政府的不正常施政所导致的人祸。

柳孚三: 教育产业大省和叫化子大学

自诩“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却处心积虑、丧心病狂地把人民改造成愚味奴隶的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一步步地把中国引向文化荒漠,以实现其永远骑在人民头上“为人民服务”的伟大战略目标。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出书稿酬的丑恶

需要指出的是上文如实地披露了一些庞大的稿酬数字,让人民群众知道有关事实,这很重要,笔者也是初次知道这些数据,但是我们必须进一步揭露这些稿酬后面隐藏的丑恶本质。

王德邦:百年一场宪政梦

从1906年清政府决定“变法维新”,颁布“预备立宪”上谕算起,中国宪政肇始至今正好历经百年。当此一百周年之际,我们回望来路,检讨得失,当对今后何去何从会有所参照。

美国侨属控诉武汉市法院联合诈骗上亿财产

湖北省武汉市美国侨属徐崇阳和美国的家人投资中国,开业仅半年就由于受到红黑两道利益集团嫉恨,大量财物被巧取豪夺。在多年求告无门后,只能向海外诉冤。


中国泛蓝联盟成员张子霖今获释

【大纪元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导)中国泛蓝联盟湖南负责人张子霖于本月7日被长沙市国保大队抓走,今天中午刚刚被释放出来。张子霖表示,因身无分文,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到泛蓝成员家里。

据张子霖表示,7日上午11点30分,他被长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长沙市雨花公安分局传唤,直到当天下午4时30分才传讯完毕;晚上8点钟,他被带到长沙市公安治安拘留所,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500元人民币。

张子霖遭拘留当天,他正和几名泛蓝成员讨论筹备纪念国父孙中山先生140周年诞辰的活动。

他说:“拘留处罚决定书这样写的:‘张子霖加入了中国泛蓝联盟阵营这一非法组织,在非法网站上面发表撰写攻击政府的文章,策划九一八纪念活动……’为了阻止我准备纪念活动,(中共当局)用这种手段控制我。”

在拘留所期间,管教和副所长多次找张子霖谈话,问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或改正错误没有,张子霖对他们说:“我何罪之有,在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里面,不应该因为言论、信仰而被判刑、拘押,我更坚定走民主事业,走维权之路。在这条路上我会坚定走下去,不管是拘留、判刑或坐牢,就是把枪指在我头上,我也决不会改变。”

因为张子霖没有“改正错误”,管教将他睡觉的被子没收了。管教对他说:“你带的被子跟其他人颜色不一样,会影响监房的美观。”就这样,之后的几天他都没有被子盖,晚上挨冻;里面的室友看到这样不行,就让他和他们同盖一张被子,一直熬到今天出来。

张子霖此次拘留虽然没有被殴打,但他表示,他在里面看到有人被管教干部殴打;还关押了一些拆迁户;他自己身上的100多块钱被搜走了,一直没发被子给他;有个人被拘留10天,因没有钱交伙食费,晚上气温很低,也没发被子给他。

对于泛蓝联盟成员和自己常常被当局非法传唤和拘留,张子霖表示,他觉得很愤怒,在国内没有一点人权,他因为言论或替百姓维权触动了当局的神经,它们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和人权,践踏良知,包括非法关押异见人士、维权人士等等,它们这种行为,完全是一种胆怯的行为。

今天出来时,拘留所让张子霖填一张表,意思要他写上“已认识到自己的这个错误”,但被他拒绝了。

据张子霖转述,拘留所所长说:“你要考虑到家里、要考虑到自己要成家”。张子霖对他说:“中国没有人权,没有民主,个人的幸福是何等的脆弱?没有民主和人权的社会里,我们不可能过的幸福。为了维护老百姓的权益,我们愿意站出来,推动中国民主进程、保障人权。”

据泛蓝长沙成员透露,张子霖自参加中国泛蓝联盟以来,撰写大量文章并且致力于推动维权事业。对此,长沙国保非常紧张,曾多次找到他谈话,威逼利诱他退出泛蓝,并且不得举办孙中山先生诞辰的纪念活动和维权活动,但都被他严词拒绝。

张子霖因写文章纪念“九一八”国耻日和倡议发起缅怀国军抗日英灵追思活动,曾被长沙国保非法关押10多天,期间遭到毒打和审问。因追求传播三民主义理念,他的家人也遭到中共当局的威胁与恐吓。

张子霖主张中国泛蓝联盟应当深入基层,向底层民众推广三民主义的理念与推动民间的维权抗争相结合。如近期,他一直关注泛蓝成员谢福林和拆迁户李念祖的维权案,已引起各方关注。

张子霖最后跟记者说:“我将自己的一生都捐献给中国的民主事业,并且帮助老百姓维权,为老百姓说话,我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的。”

刘正有抗议网警封杀致胡温的公开举报信

【大纪元11月22日讯】昨天,我在“凤凰论坛-网罗天下-一虎一席谈”发表了{{再次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举报信}}的帖子,不知什么原因被删除了。我{{再次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举报信}}的帖子,从四川自贡“盐都杂谈”开始被封杀,发到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再次被封杀,我再次发到中国博客“巴骄杂谈”,又被封杀。我正在无路可走,感到绝望时,一位好心、正义的网友,向我建议去“凤凰论坛”,那里的网友多,人气旺,也是较正义的网站。我听了该网友的话,于06年11月20日下午,首次发到凤凰论坛网,以网名“川南老石”注册。21日上午,我{{再次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举报信}}在凤凰论坛-网罗天下-一虎一席谈栏目的帖子,再次遭到封杀,短信也未发送,自已又不知违反了哪家法律、规定的版规了,遭到如此的追踪封杀。

我向国家领导人的举报信,为民发出正义的声音,主张权利,在自已国家的互联网上遭到一路追踪封杀,本人也不知道暗地发出封杀令的是谁,既具有如此这般大的权力与能量。我发表了{{再次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举报信}},自已和正义的网友,反遭当地国保人员和网警、找去谈话,进行威胁、恐吓。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民主、法冶、公平、正义作保障。自贡政府对失地农民疾苦不闻不问,利用公权力动用警察、涉黑人员,暴打护地农民,维护房地产商非法暴利,于06年6月30日,10月20日,暴打护地农民数十人。自贡警察以严重扰乱生产秩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等罪名,先后抓捕、拘留11名护地农民,该 11名农民被非法拘留,遭受无辜镇压,依法不服,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书,状告:警察非法拘留案,遭到一审、二审法院重重刁难,受害人仍在坚持起诉、上诉,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我们正在积极的响应、宣传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履行公民监督权利,与地方故意破坏中央和谐令的行为作斗争,揭露、举报自贡地方政府故意破坏中央和谐令,镇压、欺诈、欺骗农民的犯罪行为。为此,我们发出的正义之声!正义的言论长期都遭到封杀,今年封杀言论越来越厉害了,真话越来越无处发声音。特此就国保威胁、恐吓、网警追踪封杀言论的行为,提出严正抗议!

抗议人:刘正有,网名:老石,川南老石
2006年11月21日下午:18:56于自贡出租屋

外电:中国民怨沸腾 西方记者东洲历险

【大纪元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孙灿综合编译)近几个月来,表面上中国群体暴力冲突与网上刊登的抗议文章数量似乎下降了,但人民怨声与对当权者的憎恨有增无减。东洲事件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中国民怨有增无减

据华盛顿邮报十一月十九日报导,虽然在过去的十一个月里,位于香港东北一百二十五英哩的东洲警民冲突被军方与公安压下了,然而,在这一段时间里,当地的怨声与对当权者的憎恨有增无减。东洲民众向华盛顿邮报表示,当地官员的腐败仍然泛滥,而强行被政府夺走的那块土地上树起了一个格格不入的发电厂。

表面上,另一起农村抗议事件似乎又被中央共压下去了。上周四,华邮记者访问了一名东洲商人,询问像去年十二月六日发生的警民冲突是否可能再发生时,商人表示,“人们都被吓坏了。”

东洲事件的解决方案与全国各地使用的方案一样,而效果也是一样的。尽管中央政府已提高拨款,农村地带的憎怨依然暴涨。当局表示,今年一月至九月,中国已有一万七千九十多起百人以上的暴力冲突。然而,实际的数字可能更高。

许多匿名东洲居民也表示,他们发现许多朋友与邻居已被公安国安收买成为内线,而许多当地居民的电话也被当局监听。虽然表面上公安人数比去年少了,但是防暴警察仍然驻扎在村外。居民们透露,至少六七位村民已被当局判了五至七年。

几年前,当发电厂的土地被政府强行占领时,当局答应给每一个家庭提供三千七百五十美元作为补偿。然而,由于当局至今一分钱都未给,许多居民起来抗议而导致数起警民冲突。

一名村民表示,“我们一份钱都没有得到。怪不得这么多村民会起来抗议政府食言。”另一名则指出,“我觉得,除非中央的一位高级领导过来处理这矛盾,目前的僵局很难得到缓解。”

西方记者由于报导东洲事件而遭当局拘留

据以色佳学报(Ithca Journal)19日报导,上周末,一名二十五岁的西方记者登尼斯(Danfung Dennis)由于报导东洲警民的冲突事件而被当局逮捕。登尼斯向美联社透露,他在被当局居留于汕尾的一间旅店里十至到十二小时后,于周日下午被释放。登尼斯是康乃尔大学二零零四年的应用管理与经济科毕业生,他父亲表示,登尼斯自去年年底一直在中国做记者。

上周六,登尼斯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居住在北京的姐姐,告知自己已被当地居民保护隐藏起来。周日早晨,他又通知姐姐自己即将被当地警察拘留,并要求姐姐通知美国大使馆。

登尼斯是独立身份记者,为纽约时报和美联社写稿。他表示,当地村民试图把他隐藏起来,帮助他回到汕尾的旅店,然而,在路途中,他被三名警察逮捕。

许多在中国工作的记者时常由于报导敏感消息被警察骚扰或逮捕。登尼斯表示,他担心帮助他的村民会遭到报复。“我非常担心他们的安全。”

维权网关于广东汕尾东州局势的声明

【大纪元11月22日讯】近日,在2005年十二月曾发生过警民流血冲突的广东汕尾东洲乡又发生警民对峙的事件。据“公民维权网”和国际媒体发布的消息,当地村民在维权代表陈签因悬挂反贪腐的标语被官方无理逮捕后,愤而扣押八名当地干部作为人质,要求政府释放维权代表,官方出动大批武装警察前往现场镇压。村民对媒体说,警察在解救街道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过程中施放了催泪弹并鸣枪示警,再次动用武力抢出人质,期间造成多人受伤,并抓走三名村民和一名外国记者。目前,三名村民和一名外国记者虽已获释(陈签至今仍未获得释放),但警察仍然封锁着东州村,对村民实行严密防范,当地局势至今持续紧张。

“维权网”认为,村民扣留人质的举动,是在当地执法人员和政府官员一再枉法、不断侵犯村民的土地财产权、反复镇压村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动的前提下,无处伸冤、民愤爆发而采取的抗议行为。 依法治国,须从政府执法、司法和行政机构遵从法律做起。这些权力机构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自己反复违法,却试图将依法寻求公正到处碰壁、无路可走、不得不采取某些过激行动的村民绳之以法,公正与法治从何谈起?

中共六中全会刚刚落幕,建设“和谐社会”言犹在耳。我们一向主张以法律为准绳,向国际人权标准看齐,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中国面临的各种社会冲突。但恰恰是官方在许多方面违背了基本的法律规定和人权原则,肆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权益,才造成许多完全可以通过民众参与、依法调节而得到化解的社会冲突出现。以此第二轮东洲事件为例,陈签作为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表达权利,无论如何是不应遭致逮捕的;而当地官员却滥施权力,将其逮捕,激起民愤,才有这种扣押人质的行动出现。我们虽然不赞成扣押人质的行为,但却能深深体会到无助的村民们的愤怒和绝望——至今为止,东洲村民们没有得到被占用土地的合理补偿,在上次冲突中受害者的家属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抚恤,被任意拘留的村民的案件尚未得到公正解决。法律和行政机构成为贪腐者的庇护伞,便失去应有的公正性。公安违宪违法滥捕维权村民,村民出此下策,纯粹为不得已的官逼民反之举。从村民妥善对待被扣押的干部的行为上,我们也可看出村民是愿意善意地解决问题的、仍然保持了理性态度。可恰恰是地方当局不思改过,不拿出诚意与村民们民主协商,故伎重演,出动大批武警镇压,再次使用暴力解决本可以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的问题,又一次造成警民冲突,我们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和抗议!

我们呼吁当局立即改变使用暴力违法处置东洲事件造成的后果,还东洲民众以公平正义,尊重他们的基本权益。同时,积极着手从制度上进行改革,推动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彻底消除造成第三次、第四次东洲事件的根源,为消除每日都在其他地方发生的大大小小类似的权益冲突的根源创造条件。

2006年11月21日

维权网

获取有关汕尾东州事件的材料,请访问“维权网”网站“东州血案”专页:
http://crd-net.org/Article_Class.asp?ClassID=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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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是民间非政治性维权志愿者的国际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和法制改革、本着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人权承偌,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维权网”提供热线谘询、信息发布、国际交流、小型资助、研究助理等服务项目。

莆田失地农民上网揭发村官土地发财

【大纪元11月2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报导)中国各地的征地浪潮中频频发生警民冲突。福建省莆田新度镇农民上周与警方发生冲突后,造成二十多名农民受伤至今仍在住院。就在农民失地的同时村官却大发土地财。莆田涵江区一百多户农民通过互联网揭发村支部书记等侵吞了至少上千万元公共财産。

福建省莆田市新度镇东郊村顶厝上星期三发生警民冲突上百名武警到场镇压,打伤二十多名阻止强行占地开工的村民后,当地气氛紧张,官员如临大敌。因为害怕村民报复,派出警卫保护参加指挥打人的村委书记,跟踪村代表,目前尚无村民被关押。新度镇的一位村民对记者表示---

村民:(莆田)县里面的干部以及雇用的社会上的一些七七八八的人,用电棍什么的乱打,八十多岁的也打,十多岁的也打,打得在地上翻来翻去,二十几个住院了,好几个原来很危险的,现在脱离危险了。党支部书记带头喊,打死他(村民),县长也亲自出马挂帅。威胁抗议者,因为村民有一些头头(代表)嘛。

这位村民说,到处都在征地。以东郊村为例,该村由六个点组成,除了顶厝,下宋和四昌(音)的农地被强占。与此同时,附近的王诸(音)镇沙板(音)村,上个月填平了几百亩农田,听说也未经村民同意,补偿安置不到位即强行征收。

就暴力征地一事,记者星期一打电话到莆田市政府了解情况---

记者:在东郊村十一号还发生了警民冲突,还有村民被打伤,请问,征地过程中怎么会发生暴力?

官员:政府不允许暴力,问题是你指的暴力是你掌握的第一手材料还是你听别人说的。

记者:有这个事吗?

官员:我不清楚啊。

就在农民土地被暴力征收的同时,另一方面,官员却大发土地财。

莆田涵江区江口镇新前村一百多户村民联名状告该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水多年来侵吞村民公産、贪污达上千万元。

江口新前村可耕地并不多,九九年开始,开发商占用了六百多亩农田和山地,加上村民自建房屋。人均耕地不足零点零零四亩,部分无地农民生活困苦。

村民代表王先生对记者表示,村书记王金水等人侵吞数以千万计的土地补偿款,村民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王先生:我跟你说,仅山地这一项就两百多亩。这个材料我们往涵江区里送,我们问区纪检委书记,我们问他这材料搞出来是不是事实,他说,你们的情况是事实,但是没有证据。如果我们乱报,不是事实,你们可以扣我起来,我没话说,可是他也承认,派人下来查了。这是事实,但证据不足,他说的什么话,我听不懂。

据了解,被盗卖的土地至还包括卖给莆田华侨中学土地八十亩;卖给新飞天鞋厂土地两百多亩;马金龙纸厂四十五亩;华正自来水厂四十亩以及兴建砖厂征用五十多亩等等。

村民们多次联名向省、市、区有关部门告状,问题至今没解决。村民们不得不通过互联网向国际社会发生呼吁求救,村民代表林先生说---

林先生:(我们通过互联网)国内广泛发布,也向海外发布。我们就看稍微一点风暴能不能刮到莆田来。你共产党做一个样子嘛,最近不是做一些小样子吗,上海抓一下(陈良宇),福州也办了土地案子,仓山区委书记不是被抓了吗?

记者:可是没有用啊,人抓了,土地没了,钱没有赔啊!

林先生:抓总比不抓好啊。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黄琦:凌晨,当局解决南光老工人静坐

【大纪元11月22日讯】2006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0点36分,六四天网接到消息,成都南光工厂完全处于警察封闭中,全部路口均被封闭,救护车、警车、119消防车大量前往,外围无法进入,而四川省主要负责人均前往。

今晚现场情况是,成都出动了上千警员,出动各类警用大小车辆几百辆,和无法统计数量的秘密警察几百人,散布在南光厂周围所有的交通出入口,几个南光厂的家属宿舍区门口更是布满了秘密警察与车辆,阻挡家属的出入与进入现场观望,交通也进行了临时管制,由九眼桥---三官堂路口,龙舟路路口,成仁路路口,等均封锁.

现场布置了各种车辆,不断有人员被军警强行“拖离”现场,直接装上备用车辆,不知到载往什么地方,有的老人因为受刺激在现场当场晕撅,更多的人是神智受到刺激大声啼哭,哀鸣,场面让人泪下.

在南光原来的设计所大楼上,有数名老人攀上大楼楼顶,欲纵身跳下,之间电筒灯光在闪烁,光线不断纠缠,估计有人员拉扯,不知有没有老人失足跌下楼顶,因为无法靠近,不能确定.

由于采取了措施,导致厂区内所有电话均无法打通,我们无法进一步核实现场发生的情况。

凌晨2点,朋友来电,119抢险车已经从工厂开出。

六四天网将彻夜关注最新发展。

让我们共同祝福可敬的南光们老人平平安安!

——转载自《六四天网》

广西桂林银海集团3000工人大罢工

【大纪元11月2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采访报导)广西桂林银海集团的3000多名工人因工资低,厂方对工人的要求苛刻,厂官员贪污腐败等原因,罢工5天,之后得到厂领导承诺增加工资等条件,近日结束了罢工。有工人表示,这是他们努力得来的成果,但是否能兑现,还要时间来证明。

广西桂林银海集团原名是桂林棉纺厂,它是大型的国有企业,有大约3000多名工人,据记者了解,工厂对工人的要求非常苛刻,根本不按照劳工法的要求,工人每天只有三十块钱工资,但是病假一天要扣六十块钱,迟到一次也扣五十块,经过七扣八扣,工人原本可怜的工资,到最后只会剩下三、四百块,无法养家糊口。

一名工人代表星期二向记者表示:在14号晚班的时候,厂里发工资,工人拿到钱之后感到非常不满,从而引发了这次罢工。他说---

工人代表:很多人都只拿到四百多块钱没办法生活,工人愤怒了,因此,他们把机器关掉,想找厂主管领导对话,希望加一点钱,工人很容易满足的嘛,但是,领导不来,引起工人更大的愤慨,决定全部罢工。

据了解,工厂的3000多名职共分四班倒,有三班24小时轮班,一班休息,因此,从星期三开始,每班大约七、八百名工人按时来上班,但是全都在厂门口静坐,另一名工人表示----

工人:工人这次的行动是自发的并且是很齐心的,他们只是静静的坐着,不捣乱。

其间有十几名公安在现场轮班看守,但双方没有冲突。据了解,在罢工开始时有工人打电话给当地媒体,但是媒体不敢来,最后甚至不接电话,当然更谈不上来报导这一消息。那位工人代表表示---

工人代表:开始有人打电话给“新闻热线”,新闻热线一听说是国有企业罢工就都不敢来了,最后他们干脆就把机关了。在罢工期间只有公安警察在旁边摄像。

直到星期六,工人在场领导的劝说下开始复工,那位工人代表表示,市里包括信访部门的有关领导都到了工厂,并组成工作小组协助厂领导开展工作,星期二上午,厂有关领导与工人代表开会讨论了工人增加工资,按国家标准订立制度的要求,那位工人代表说这是工人集体努力的成果---

工人代表:基本的大框已定下来,工厂准备加工人每月50到80块钱,等开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病假也按国家劳动部的要求,不自己搞一套,加班也要付三倍的加班费,确定了最低生活保障500块钱,如果有病一个月,也要付这个最低生活保障,这是工人罢工争出来的。

记者打电话到市信访办询问罢工的情况,对方却表示---

信访办:我就告诉你,这个事情我不知道,我无可奉告。

两位工人还一致表示,他们工厂的上级领导贪污腐败严重,工人没有奖金,但是,领导却有红包,他们厂每年向国家缴纳的2000万税款,每年都返回税款的5%,但是这笔钱都无影无踪。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数百民衆涌入“人权展”50人被抓

【大纪元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高山采访报导)冷清了5天的北京“中国人权展”,今天上午终于热闹起来。400多名胸前挂着自“还我人权”、“要求归还私有私房産”、“必须解决文革历史遗留问题”自制胸牌的北京各界市民和上访民突然涌到民族文化宫展览大厅,与展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访民高呼“冤枉”、“共产党没人权”等口号。 随即50多名民衆被警察和便衣带出大厅并被押送上早已在门外准备好的大公共汽车运往马家楼收容中心。

上午十时在展会大厅,400多北京各界民衆、访民进入大厅,其中有人向工作人员提出要找人权研讨会的主办人,要求他们解释中国人权。很多民衆因情绪激动,与展会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随后双方发生激烈肢体冲突。访民高呼“冤枉”、“共产党没人权”!

在多名“工作人员”的介入下,带头喊口号的民衆被便衣,保安强行推出大厅,三十多分钟有大约五十多访民被多名“工作人员”被驱离大厅,并被押上展览场外早已准备好的大公共汽车上运往马家楼收容中心。

大陆民衆表示:中国人权展自开幕以来,冷冷清清,有三种人来参观:一种是武警士兵接受教育,他们执行任务,经常接触喊冤的访民,日久天长担心被访民感化了,因此不失时机的他这些政府的“人权打手”接受“人权最好时期”再教育。第二种人是来自全国各地及北京上访人,或各界维权爱好者(均是对现实社会对共产党不满的人),可是这样的人才是真正为自己的人权而来的,他们是真正关心中国人权状况和发展的人,但往往不让他们进入展览场地参观;第三种人是当局御用的记者、文人,为准备作秀、歌功颂德提取素材前来。

访民对突然冒出“中国人权展”嗤之以鼻。北京市民说:“没功夫陪你玩”。一位闲来无事的当地市民进入“人权展”进去一看是这内容,二分钟就出来,一边走一边晃着头说:“瞎耽误工夫,瞎耽误工夫,花纳税人钱办这展览,有啥意思。全球关心中国人权的人,心里都知道啥状况。长久而真实的中国人权展,就在离展会二公里的以外的北京南站——上访村。”很多参观者,当被问到对展会有啥感想时:异口同声表示:“哪有的事啊,政府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维权人士称“中国人权展”是一场政治秀

【大纪元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慧心、特约记者梁欣采访报导)近日,由中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办的“中国人权展”在北京民族文化宫开幕。组织者虽然承诺“免费对所有公众开放”。但是由于展场外,警察、便衣密布,警车穿梭,戒备森严,不少民众无法进入参观,有民众在场外举牌抗议,但当场被警方抓走。

昨天,大纪元采访了贵州民主人士曾宁,他表示中共举办“人权展”一是为了抵挡《九评》和三退引发的社会运动效应。二是国际社会正关注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以及非法关押高智晟律师等维权人士,中共因此迫切的感觉需要举办一个政府的人权展,其目的应该说是非常明显的。

旅加的中国维权律师郭国汀先生表示,人们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现在中国人权状况比20年前或30年前要好得多,这只是表面现象,中共剥夺中国人人权的本质始终未变。而“人权展”居然不让感兴趣的人们进去参观,换句话说它只是安排一种作秀,用来欺骗国际社会。

曾宁:《九评》和三退引社会效应 中共感危机

曾宁分析,《九评》和三退引发的社会运动效应,已经使中共感受到危机。因此办人权展的目的是为了混淆视听,完全是欺骗国际社会和整个世界舆论。

曾宁说:“如果说没有《九评》、没有三退,没有由这一系列重大的社会运动所引发的中华民族道德觉醒或精神启蒙的这样一种高涨,中国的执政者它是不会产生这种危机意识的,那么它举办这种‘人权展’完全是欺骗国际社会的世界舆论。”

曾宁表示,事实上中共政权一方面在首都北京举办人权展,另一方面就在它的展厅外面,就在中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首都北京却发生了一系列的侵害人权、迫害人权的一些个案、一些案例;同时也在这个所谓的“人权展”举办之前,中共政权还进行一系列的全国范围内的迫害异议人士、侵害人权的一些事件。

他说:“比如说从高智晟、从郭飞雄、从陈光诚这些人权个案,这些个案他们的人权受到侵害。更早一个时期许万平、杨天水、郑贻春等等一系列的中国大陆的良知人士他们的人权受到侵犯。”

曾宁同时指出,目前这个阶段中国的人权非常糟糕、中国的人权记录也非常的恶劣。而国际社会正在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以及关押高智晟律师等维权人士的践踏人权行为非常关注。

曾宁:“当国际社会高度的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的时候,恰恰引发了中国政府的它迫切的感觉需要举办一个政府的人权展。”

郭国汀:安排作秀 欺骗国际社会

由于必须持有特别邀请的门票才能参观这个人权展,所以使很多民众无法进场参观。对此郭国汀律师表示,中共举办的人权展实际上都是在欺骗国际社会。

郭国汀表示,人权问题对中国来讲是最大的问题 , 在中国现行体制、现行一党专政是不可能有人权的 。

郭国汀说:“除非党禁开放 ,报禁开放 。这两点能做到的话, 中国人权就有最起码的保障。 现在不仅不开放党禁、报禁, 还执行金盾工程、 执行封网 ,把最后一个自由资讯管道彻底堵死。 ”

郭国汀进一步表示,中共谈人权是纸上谈兵,在中国现行制度下是没有人权的。宪法规定最基本人权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表达自由,可是这几个自由在中国大陆是根本不存在的 。

郭国汀说:“从中共建政以来到目前为止, 凡是敢公开批评中共政策或某些作法的人,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被抓、被捕、被判 。现在虽然言论触犯中共的人不至于被杀头,并不表示中共在人权上已经进步了。而是由于国际社会的压力,是外界的原因迫使中共改变 使他不能这么做 ,其实如果外界不知道的话, 这些人他照杀不误。”

候文豹:“人权展” 证实中共劣行

安徽民主人士候文豹表示:中共在这个时候举办一个人权展,要给它加上一个引号,为什么呢?中国现在到底有没有真正的人权,这都是人所共知的,根本不是说举办这么一个活动就证明它是有人权的。

候文豹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说,今年11月14日在广州开了一个“全国人体器官移植峰会”,中共为什么突然来做人体器官移植的规范文件呢?这就说明它确实是有问题的。如果它一切正常、它不存在这些问题,它为什么突然想起来搞规范文件,而且这些规范文件都是暂时的,这就可见是仓促上马的。所以这说明就是为了应对外界的压力。但是,从另一方面也证明了人体器官买卖在国内时长期存在的,而且是非常严重的。

候文豹说:“其实,这个‘人权展’就和那个广州开的人体器官移植会议是一样的道理例,中共搞得这个‘人权展’完全都是假的、骗人的。”

候文豹分析,就凭一些人的个案就可以验证。比如说,高智晟案,陈光诚案等等……以及他自己,昨天就有几个警察开车在他家的外面来监视他,他的电话经常被警方做手脚等等……,而且人权展却不让对人权感兴趣的访民进去,这些不都说明中共的虚伪吗?

山东基督徒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局被迫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大纪元11月22日讯】(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对华援助协会获悉,前报导山东文登基督徒田英华,王秋,和姜荣因不服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天而向当地人民法院行政起诉当地公安机关一案,已经于2006年11月10日公开宣判。公安机关与三名基督徒达成庭外和解,文登市公安局撤销对田英华等三名基督徒的行政拘留处罚,而田英华等则同时撤销对文登市公安局的行政起诉。

山东文登家庭教会基督徒田英华、王秋,和姜荣在今年6月的一次周日礼拜聚会时被文登市公安机关以“非法聚会”和“非法传教”为名行政拘留十天。三人被释放后,向文登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但被驳回。2006年10月12日,田英华等委托李柏光博士,向文登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有关拘留处罚违法,应撤销并给予象征性国家赔偿每人人民币一元。

2006年10月25日,山东文登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律学者李柏光等代表原告与被告文登市政府的代表在庭上进行了辩论,其后公安机关与三名基督徒达成庭外和解:文登市公安局撤销对田英华等三名基督徒的行政拘留处罚,而田英华等同时撤销了对文登市公安局的起诉。

2006年11月10日,文登市人民法院宣判,批准田英华等的撤诉申请。田英华等也放弃了行政赔偿人民币1元的请求。

“这是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成功!”对华援助协会会长傅希秋先生评论说,“因为这是中国家庭教会第一次在法律的框架内,使政府机关承认他们不应当侵犯基督徒的信仰自由的权力。我们感谢神,引领我们在几年前走上这条道路,也感谢李柏光博士,和其他维权律师,以和平的手段,在法律的框架内,捍卫了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

附:山东省文登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06)文行初字第21号

原告田英华,女,1952年6月7日出生,汉族,现住文登市埠口港管委会张家埠村

委托代理人李柏光,男,1968年10月1日出生,系自由撰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坊18号长远天地4号A2座12B07室

被告文登市公安局,住所地:文登市米山路甲-59号。

法定代理人王道珊,局长

委托代理人许新武,文登市公安局法制科科员

委托代理人陈永魁,文登市公安局法制科科员

原告田英华诉被告文登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行政赔偿一案,本案依法立案受理。本案在受理过程中,被告撤销作出公(法)决字[2006]第360号行政处罚决定,原告田英华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起诉。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1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田英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元减半收取15元,其他诉讼费用400元,合计415元,由被告负担。

审判长:王凤华
审判员:于青
审判员:王善路
2006年11月10日
书记员:王星

新疆又逮捕一名女基督徒传道人

【大纪元11月22日讯】(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对华援助协会获知,新疆又有一名基督徒被当地警方逮捕,这已经是近二个月来在新疆发生的第三起对基督徒的迫害事件。

这次被警方逮捕的,是原喀什教育学院的退休英语教师田麦实姊妹,今年53岁,原藉山东淮坊,退休后搬到省会乌鲁木齐居住,奉献作全时间传道人。田麦实姊妹是西北灵工团的第二代基督徒。

今年10月18日,乌鲁木齐市警方从家中,将田麦实姊妹带走,关入库车看守所,罪名为利用迷信活动诈骗和非法传道。整个过程,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序,尤其是没有通知田麦实姊妹的任何亲属和朋友。

田麦实姊妹的丈夫宋家文,是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长期在库尔勒工作,因此对田姊妹的被捕毫无所知。直到他回家时,才发现妻子已经失踪。

为了寻找田麦实姊妹的下落,她的丈夫四处打听,到处寻找,终于在得知妻子被关在库车看守所。此时,田姊妹已经被关在看守所中将近一个月。

“新疆警方在这件事情中的所作所为,完全践踏了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从情理上说,也毫无人道可言。”对华援助协会会长傅希秋先生评论说,“这件事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宗教迫害事件,而是对公民人身最基本权力的粗暴侵犯。新疆警方要为这件事负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

中国酷刑逼供导致每年至少30宗冤案

【大纪元11月2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采访报导)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员透露,中国每年记录在案的错判事件至少有30宗,而几乎每个误判案件都与警方的刑讯逼供有关。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表示,中国地方执法人员经常采用虐待逼供的方式来获取嫌疑犯的认罪口供。据英国广播公司的报导,今年7月,中共政权公布了禁止酷刑逼供的规定,表示将追究违法的司法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些违法行为包括:司法人员涉嫌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以较长时间的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造成犯罪嫌疑人精神失常、身体伤残或死亡等行为。

不过规定并没有提及警方问讯时所普遍采用的剥夺嫌疑人睡眠的逼供方式,也没有说明对违规司法人员的具体处罚。

中共政权也曾规定,谋杀案等严重案件的审讯过程将被录像。然而,中国警方承认,较偏远的乡村地区很可能做不到这一点。在美国纽约市的律师叶宁先生,就中国的刑讯逼供状况说----

叶宁:“中共政权有些法规禁止酷刑。中国的最高法院也颁布过一些司法性的禁制令来禁止使用酷刑、体罚的方式来刑讯逼供。同时要指出的是,中国是联合国国际防止和惩罚酷刑的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中国应该是受公约约束的,应该修改本国的国内法,要按国际公约所要求的义务,对酷刑的情况和负有酷刑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的当事人要进行司法追究。但事实上中国并没有认真执行关于反酷刑国际公约的规定。另外中国在司法实践和预审的活动当中,也没有杜绝各种各样的酷刑行为。”

国际人权组织多年来一直谴责中国执法人员滥用酷刑逼供,导致错判或冤案。他们并且批评中国是全世界执行死刑数量最多的国家。

今年三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提交的一份报告,谴责中国“以招供为主”的司法制度,以及中国各地警方广泛使用酷刑,却不受惩处的问题。

美国纽约市的律师李进进先生指出,中国虽然有禁止酷刑的法律,但因为中国不是一个法制国家,有了法律不等于能够得到实施----

李进进:“禁止刑讯逼供是在1979年的刑法规定当中就非常明确地强调了这一点的,因为当时文化大革命刚结束,刑讯逼供非常严重。在法律当中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在实践当中确实是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法律程序当中就涉及到,通过酷刑和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是否能够用于法庭的审判,这是一个真正的焦点。

中国不是一个按立法行事的国家,按判例来做也没有用。最高法院的解释可以起到作用,但是我没看到最高法院有这种解释。另外就是,没有法律条款规定说刑讯逼供出来的证据不能用于对案件的判定,没有这样的法律。”

中国酷刑逼供导致许多冤假错案。据中国媒体的报导,1989年,一名被裁决犯了谋杀罪的人被判处死刑,后来证实他是无辜的,而检方确认的被他杀死的“受害者”仍然健在;而去年,一名被控谋杀妻子的男子在坐牢11年后获得释放,因为当局发现他的妻子仍然活着。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中国最“牛”社长和他的神秘“爱人”

【大纪元11月22日讯】(《中国舆论监督网》李新德报导) 被举报的社长叫吴炳晶,官至正厅局级。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举报人手中的大量证据,记者简直难以相信,一个在机关工作的高官会拥有如此多的高级汽车、别墅、楼房。

他是中国食品报和消费日报两家报社的社长和党委书记。他主管中国食品报社8年,不但把接手时的850万元利润耗尽,还亏损2700多万元。当有人举报他同时拥有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7辆豪华轿车、两处别墅、两套套房来源不明时,他若无其事地对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说:轿车、房子都是我"爱人"送的!

吴炳晶的7辆汽车都是高档汽车。一辆瑞典的沃尔沃S40,一辆德国奥迪A8,一辆长春奥迪A6,一辆德国奔驰E230,一辆德国欧米伽3.0,两辆日本莱克萨斯(凌志LS400)。这些车购买后都经过豪华装饰。为了掩饰,这7辆汽车中有4辆,挂在中国食品报社行保处长和财务处长名下。

2005年5月,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吴炳晶迅速将部份轿车出手。

一、艰难的举报

2006年11月8日,记者在北京见到了中国食品报社的两位举报人吕毅然和方欣燕,他们向记者讲述了曲折的举报过程……

我们就吴炳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事向上级机关和检察院进行了举报,他们告诉记者说: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在仅对外围的部份线索作了初步调查,尚未涉及到我们举报的汽车和房产问题时,就匆忙宣布"吴炳晶没有犯罪问题",而对我们提出的"吴炳晶拥有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汽车和房产来自何处"的问题,丰台区检察院却没有回答。转了一圈,案件又回到了起点,我们感到愤怒和不解。我们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一定要弄清吴炳晶汽车和房产的真实来源,目前我们已向北京市检察院申请了复议。

让人更难以理解的是,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接到投诉要求报社的上级主管部门轻工业联合会调查真相时,联合会出具的函更让人生疑,说吴炳晶同志的爱人是天津一家房地产公司驻北京分公司负责人,这些房子和汽车的产权均为吴炳晶爱人所有。

"爱人"成了吴炳晶的挡箭牌!

二、谁是吴炳晶的神秘"爱人"?

那么被吴炳晶称之为"爱人"的,究竟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吴炳晶和妻子赵某1995年7月24日同时将户口从天津和平区迁出,后来落户北京。此后吴炳晶与赵某离婚。赵某无论在与吴炳晶离婚前或离婚后,都没有在"天津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过,更谈不上是什么"驻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显然,赵某不是吴炳晶所说的"爱人"。

其实,吴炳晶早在天津工作、尚未与赵某离婚时,就认识了一个名叫王晓梅的人,她才是在"天津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但她与吴炳晶并没有婚姻关系。按理说,王晓梅只是吴炳晶的朋友,不是吴炳晶的"爱人",然而吴炳晶所指的"爱人"正是王晓梅!

2006年11月13日,记者来到天津采访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晓梅,当拨打电话022—23531723时,已经是个空号,这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吴炳晶"爱人"的王晓梅,早已不知去向。

记者来到天津工商银行高新技术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采访,该行公司业务部的刘经理告诉记者:由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三马路开发建设的"太极园"商住楼,在运作上存在严重问题,里面很多业主都是在我们这里做的按揭,最后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导致停水停电,至今产权都无法落实,我们的贷款也成了不良资产。我是2002年到这个业务部的,没有见过王晓梅这个人,她的公司早就解体了,我们银行曾经就按揭贷款一事向法院起诉过,因为牵涉的业主太多,影响很大,政府出面做了工作,说是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调整之中"。

当记者来到"太极园"时,业主们得知记者的来意,纷纷赶来向记者诉苦:"我家是受骗了,这个王晓梅说得好听啊,为了买房子我到处借款最后交齐了房款,没有想到房产证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而这个骗子却逃到国外去了!""我家只交了一半房款,剩余部份是银行按揭贷款,王晓梅跑了,银行要起诉我们,虽然目前没有动静,可是总是一块心病啊,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却愣是办不了房产证,就是想卖也没人敢要呀!""王晓梅真是害苦了我们老百姓了,她跑了,留下了烂摊子,双气没有通,垃圾没人管,如今电梯已经坏了一个,另外一个每天都轰轰隆隆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掉下去,这个缺了大德的王晓梅。"说着说着,骂声一片!

对于王晓梅的个人不动产一事,法院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曾在2003年就发出了公告并在媒体上刊登了消息:"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暨法定代表人王晓梅:工商银行与你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本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因你公司等义务人未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工商银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委托天津国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本院诉讼保全查封的你公司位于太极园大厦A20—2、A25—2、B6—8房产进行评估,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14509.63元、393301.74元、480949.29元。依照法律规定,你公司对该房产享有优先购买权。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

2003年4月29日,《天津日报》都市新闻第9版刊登了题为《20名巨额欠债者曝光》的新闻,王晓梅以欠债2158万元名列天津20名巨额欠债者之首。
不说吴炳晶和王晓梅的关系时好时坏,也不说一个女士在几年内送7辆以上汽车和数处豪宅给男士让人匪夷所思,而是因为作为本身是巨额欠债者的王晓梅,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可能"送"给吴炳晶1000多万元用于买车买房。

另外,吴炳晶于2004年5月19日和6月11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买了两辆奥迪,而此时王晓梅出国躲避已有数年,那么吴炳晶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三、中国食品报社8年亏损2720万元

食品报社在吴炳晶于1997年底上任前,年年有盈利。1997年当年盈利400万元,吴炳晶接手时共有现金850万元。吴炳晶上任后,食品报社连续8年亏损,截止2005年底,在冲抵850万元利润后,还亏损1870万元。现在食品报社已严重资不抵债,要债者接踵而来;职工收入急剧下降,怨声载道。

报社一位深知内情的人告诉记者,吴炳晶在政治是上投机取巧的人,就拿这幅照片来说吧,他在食品报社工作期间根本没有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合过影,照片是他在全国政协工作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参加政协会议,吴炳晶当"引领员"时拍的。吴炳晶穿的西服上面本来有工作证,为了炫耀和吹嘘自己和国家领导人合过影,他让人把这幅照片西服上的工作证进行了技术处理除掉了,让人看起来像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专门和他的合影留念,另外他把这幅照片放大成巨幅照片高高的挂在自己别墅里,向客人炫耀。再说,这幅照片是他在政协工作期间拍的,和中国食品报没有任何关联,而他却把这幅照片用在食品报成立20周年的刊物上,真是用心良苦啊!别说,还真能蒙人,也许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是因为看到了这幅照片不敢往下查了。

四、检察机关"不予立案"后又在初查?

吴炳晶一案最初由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调查。2005年6月初,一分院在询问吴炳晶本人有关这些汽车和住房的来源时,吴炳晶的回答是:这些汽车和住房是我"爱人"王晓梅送给我的,她现在出国了。检察官问你们结婚了吗,吴炳晶回答说:我们是事实婚姻。当检察院向吴炳晶索要王晓梅的联系方式时,吴说:我和她联系不上,没有她的地址也没有她的电话。做完笔录,吴炳晶在这份笔录上签字。知情人告诉记者,就在做笔录的几天前,吴炳晶还带着王晓梅出现在中国食品报社,并向同事们介绍:这是我"爱人"。

2005年5月,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找举报信中涉及的3辆高级汽车所有人----食品报社行政保卫处长肖延喜和另一辆高级汽车所有人----食品报社财务处长甘力询问时,他们都向检察机关说明了自己名下轿车的真正所有人是吴炳晶。并对检察官说:"吴炳晶说借用我们的北京身份证为车辆上北京牌照。这些汽车也都是吴炳晶的,其他事情与我们无关。"以上询问笔录都有肖延喜和甘力的签字。

有证据显示,汽车和房子都是吴炳晶用现金购买的。

另外,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在调查吴炳晶的开户银行时发现,吴炳晶个人账户上仅10万以上的现金收支就有几十笔。

2006年11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反贪局侦察处采访,吴凯处长对记者说,我们办案的所有资料都不能告诉你,因为这属于机密,另外即使要接受采访也需要办公室统一安排。记者来到了检察院办公室,一位姓杨的女士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拿着记者提供的采访提纲(中国食品报社长吴炳晶、财务处长甘力、行政保卫处长肖延喜等人在检察院做的笔录内容)和证件请示领导,回来后对记者说:这个目前不能对外接受采访,因为这个案子属于初查阶段。记者当即向其出示了该院的2006年10月12日下达的"不立案通知书"说,案件不是已经结束了吗?怎么还在初查阶段?杨女士愣了一下,看了看记者手中的这份"不立案通知书"问:是谁向你提供的?然后迟疑了一下说:可能又举报了吧?记者对这位女士说:投诉人反映吴炳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本着负责任的精神,我特意到你们检察院来核实,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因为你们的结论和我调查的结果有很大的出入,因此希望能过核实一下。

随后,记者留下了要核实的内容提纲及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说:如果你们认为有什么问题需要说明的话,请在一个星期内与我联系。

五、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认定虚构的"爱人"

11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国食品报社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该会纪检办公室的一位女士接待了记者。记者指着手里的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中轻联办发(2005)8号文件说:这份文件的第三条有这样一段话:"经我会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消费日报和中国食品报的社长吴炳晶同志的爱人是天津一家房地产公司驻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来信反映的房子和汽车等问题,其产权均为其爱人所有,没有发现吴炳晶同志存在利用消费日报和中国食品报社长职务为自己谋取房产与汽车的问题。"我来这里是要核实一下。

这位女同志首先带记者来到轻工业联合会档案室,对这份文件的真伪进行核实后,又拿着记者的证件等去请示他们的领导,回来对记者说:我们领导说了,你要了解的问题属于我们联合会党内的问题,不能向你公开。

记者告诉这位女同志:请你务必和你们领导汇报,这关系到你们联合会的声誉,据记者调查,你们文件中提到的吴炳晶的"爱人"纯属虚构,因为吴炳晶原来的爱人根本不是搞房地产的,并且已经离婚,如果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没有搞清楚的话,是很不严肃的,会闹出笑话。如果把吴炳晶的女朋友王晓梅称为吴炳晶的"爱人",那就更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记者在留下了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同时再三叮嘱,如果有什么问题需要说明的,请在一个星期以内给记者一个回信。

这位女同志连声回答:"一定把你的意见转告我们的领导。"

截至到发稿时止,记者没有接到上述两家单位的任何回音。

编后语:吴炳晶房子、别墅和众多的高级轿车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其"爱人"王晓梅"送"的,而王晓梅和吴炳晶没有法律上的任何关系,从文章中可以看出,实际上王晓梅身负巨额债务下落不明。即使这些财产真是她的,那也应该归还给太极园那些已经交了房钱至今尚未拿到房产证的业主和债权人天津工商银行,如果这些房子、别墅和高级轿车不是王晓梅"送给"吴炳晶的,那么吴炳晶就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重大嫌疑。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谁能给吴炳晶这个"萝卜"找到一个合适的"坑"?作为吴炳晶的上级的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帮忙"找到这个"坑",而不应该担心"拔出萝卜带出了泥"!

( 说明:为了保护举报人,食品报社的两位职工使用的均为化名, 他们的联系信箱:nongminribao@126.com )

【作者简介】李新德,安徽人,2003年10月创办中国舆论监督网,2004年首发"下跪副市长丑行录"一文崭露头角,从而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民间反腐网站46天扳倒下跪副市长》(城市快报)、《他们最害怕光》(中国青年报)、《中国网络自由飞翔的雄鹰》(路透社)、《互联网改变中国政治版图》(纽约时报)。

李新德今年参与报导了辽宁阜新"退休高官"王亚忱案件、辽宁鞍山国税局李文娟举报案件、河北国投公司董事长梁云才双规致死案件、黑龙江富锦市57万亩土地案件、天津塘沽区政府"腐败楼"事件、"两头通吃"的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湖南省)等。

近期报导的文章有《强奸女雇员 报复男下属--江苏省外办主任受党纪处分一案再起波澜》、《辽宁省纪委书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电子信箱: fazhijizhe@126.com

侯文豹:中国的“狗事”

【大纪元11月22日讯】近几个月以来,由于国内各地的狂犬病大有蔓延、泛滥之势。先是在云南,后又在广东,复又在北京。也就是在北京,所谓的首善之区,因为北京市政府的打狗行动引发了数百名爱狗人士的示威与抗议。集会抗议活动受到国际媒体的普遍重视,美联社、路透社、英国国家广播公司等媒体都报导这个活动,台湾和香港的媒体也都大幅报导这则消息。或许是象云南、广东等地地处偏隅吧,地方老百姓的资讯获取量与权利意识同北京相比好象低了许多,同时,他们的联络方式和手段也相当的缺乏,故才没有发生类似于北京那样的抗议活动。

根据据中央社11月11日发自北京的报导,北京近一个月以来强力捉狗的行动,引发爱狗人士今天在北京动物园前抗议。11日上午,北京动物园门口象往常一样充满游客,但不同的是停放多辆中型巴士警车,很多公安在现场巡逻查问有异状的游客。不到11时的预定集合时间,爱狗人士就陆续抵达动物园门口,北京数百名公安也早在门口等着,先到的爱狗人士都混在一般游客里,没有声张,少数被公安发现的爱狗人士随即被带走。一名男子希望公安给他们表达诉求,公安不同意,男子一高喊,数名公安旋即把这名男子擡走,现场紧张气氛上升。后来在抗议期间,公安也陆续逮捕多人。但几名年轻女孩不顾公安抓人,准时在11时拉开抗议布条、高举抗议标语,开始向在场的人表达反对屠杀的理念,一时间大批的抗议者把公安隔在周边,公安没办法闯入拉下这些抗议标语。公安见状,开始在动物园前拉封锁线,把围观者和抗议者分开来,不让后来的抗议者进去,控制抗议者的人数不再扩大。同时把播音车对着抗议者不停心战喊话,警告抗议者“在动物园前聚集,拉布条、散发传单、喊口号是违法行为,警方将强行带离”。但是抗议群衆没有理会,反而高举“尊重生命、关爱动物、共建和谐社会”、“反对屠杀”等布条、标语。同时也向警方高喊“放人、放人、放人”,要求释放先前被逮捕的多名抗议人士。11时40分,警方在围观者和抗议者间净空一大块区域,缩小抗议者活动范围。但接近中午12点的时候,封锁线外赶来的抗议者也愈聚愈多,形成两群抗议群衆在封锁区内和区外相互声援呼应。由于抗议和围观的人愈来愈多,动物园门前西直门外大街的马路,在接近12时30分时封闭部分车道。下午1点多,北京公安开始部署准备清场,先在几百公尺外的路口,由一字排开的警察禁止民衆路过动物园,抗议现场外围也增援警察,驱赶路人赶快离开,让封锁区外开始净空。到下午2时15分,北京警察在部署完成后,大批警察涌入抗议人群中,把抗议者推离现场,结束这场历时逾3小时的抗议活动。

另据香港明报报导,台湾东森电视台摄影记者鲁品农带着小型摄影机静静拍摄现场,被公安上前盘问,然后被带进动物园里的派出所询问,因其有台胞证、记者证、拍摄影带都被公安拿走,然后被单独带到一个房间。事后公安警告他迅速离开动物园,如果再到门口拍摄,将会予以拘留。同一时间,有三名北京当地的记者也被带进去。

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北京11月12日报道,对于北京数百名爱狗人士昨天集会抗议官方强力捕狗行动,北京警方认定为非法集会,北京12日的主要报纸完全封锁这个消息,连网路宠物论坛相关贴文也都遭到删除。

为什么会关于狗的问题而引发被北京警方认定为非法集会的示威抗议活动呢?真的是由于狗的缘故吗?为什么会发生被北京警方定为非法的集会抗议活动呢?这一切问题,表面上看来是因为狗咬人所引发的狂犬病的原因。但事实上是因为人的因素,也就是中囯共产党与现实中国政府的不正常施政所导致的人祸。

为什么会发生11月11日的由北京爱狗人士所举行的集会抗议活动呢?

原来是因为北京自1995年开始禁止在市区内饲养身高35公分以上的狗,且一家只能养一只狗,并需缴纳管理费。2003年,管理费调整为第一年1,000元,以后每年500元。许多饲主因为付不起管理费,只好跟警察玩捉迷藏,或是在深夜遛狗。另外自从10月下旬以来,北京市政府就以遏止狂犬病为由,大力捕捉流浪狗和没有狗证的狗,北京城里不许养大狗,身高35公分以上的狗通通要被捉,一户人家只能养一只狗,养第二只狗也要被捉走,许多爱狗的人都受不了平日朝夕相处的狗就这么被捉走。无牌狗一旦被警察抓到,往往在主人面前就被活活打死;警方还鼓励检举,接获检举后甚至会直接冲进家里把狗带走。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政府方面对于民衆养狗的规定与限制太苛刻了,况且,狗作为养狗人的私有财産,是受法律保护的,未经主人的许可,就当着养狗人的面私自把狗带走或打死,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更何况,新的《物权法》已经颁布。对于因为狗咬人所引发狂犬病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加强相关的管控措施来减少并避免狂犬病的发生。比如,可以强制要求所有的狗都注射相关的疫苗;或者要求养狗者必须看护好自己的狗,否则,发生事端,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目前的相关政策不仅不文明,而且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知法犯法,极大的侵犯了衆多养狗人的合法权利。

为什么会发生被北京警方认定为非法集会的示威、抗议活动呢?

之所以会发生,罪魁祸首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这部在89“6.4”天安门事件后于1989年10月31日仓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可以毫不客气的的说,就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禁止法》。因为它的前提是必须经过政府的审核,也就是说,违反政府意愿的集会示威就禁止举行!这也就导致了虽然集会的主办人事前向警方申请,但未获核准的结果。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集会、游行、抗议、言论、结社、出版等权利都属于基本的人权,文明、民主的国家都实行的是备案制。既然现在的法律都是违反相关的国际人权公约的,你还怎么让要求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社会大衆遵守呢?!

中国现在正在举国进行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与活动,并且不管是党国要人、还是党国喉舌,几乎天天在扯着喉咙喊大力的开展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和谐社会建设。但是,要是连一个狗的事情都不能够有好的解决办法,还谈什么构建和谐社会?连素来忠诚的狗都成了政府的难题与打击物件,更何况有自由思想的人呢?中囯共产党也真的要进行彻底的反思了!反之,苏东的昨天就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明天!

转自《民主论坛》

柳孚三: 教育产业大省和叫化子大学

【大纪元11月22日讯】十月份江西省的南昌市江西服装学院和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因文凭不获承认先后发生学生示威和暴乱事件,参与的学生达万人以上;车辆被推翻,有的教学楼被焚烧;附近居民趁火打劫,混入校内抢夺贵重器材,电脑都被抢光;女生不敢入睡,当局派出了几百名 防暴警察和武警部队封锁学校,装甲车开进校园,向学生发射催泪弹。事件中至少有五人被捕,二十多人受伤。 去年六月二十六日,该省就有九江学院的学生因不满学校在住宿、水电、教材方面滥收费用,帐目不清,未能退还预缴的各项费用感到愤怒,发生过示威知暴力事件,学校损失达到数百万元人民币。

江西这类“骗子学校”很多,一名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表示,二十九日将 会有数千名学生在南昌市中心“八一广场”举行十校联合示威大游行,要求当局正视这些有问题的民办学校。江西当局已下令五千名防暴武警公安取消休假,高度戒备。一位民办学院教职员透露,这类学校以向协助招生的教师发放奖金;有的还以“每招一名新生能得七百元至一千二百元”的手法让 学生停课外出招生,甚至规定“考试成绩和招生业绩挂钩”;“招生”成了“老生招新生,一届哄一届”的欺诈传销行为。(《新华网》)。

学费高昂,每个学生在交四万元入学费后,还要交四万元学费,又不讲清资历认可情况;公办学校也搞这类课程赚钱的,这些问题一定会陆续爆发。有人说这里真的是很黑,内地媒体根本不敢报导。 江西省因地处内陆,既无外资,又缺资源,穷极思变,所以一心要打造“教育产业大省”。江西南昌市的里安第一中学,仅高中一年级就有一百个班,算得上是全中国中学的“航空母舰”不是“教育产业大省”,能有这个魄力么?教育部老爷们信誓旦旦地说不会搞“教育产业化”,但如今不但早已产业化了,而且还产业化到了极恶劣、极无耻的地步。

江西省如此,其他省市自治区也如此;今年六月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就承认,该省目前有六万余名“黑大学生”; 河南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也是因“毕业证书”涉嫌欺诈而出现大规模暴动,最多时有近万名学生参与。全中国的大中小学校几无例外地都加入“教育产业化”大合唱,以至“百年名校”北京师范大学也为一个“穷”字沦为“叫化子大学”的典范。北师大发展委副主任王经涛说,北师大一千三百亩的大校区,仅冬天用于供暖的费用就要十五万。有那么多退休教职工,学校每年预算需要十亿元,但国家只负责百分之五十五,另外的百分之四十五要靠自行筹措。 “发展委至今为学校筹集到的款项还不到二千万,真是杯水车薪。”

那么,靠什么办法筹集款项呢?除收高学费和乱收费之外,主要靠“异地联合办学”。北师大曾与福建、湛江、大连、株州等省市合作过,好像都不太成功。但有人承认,联合办学的市场在二OOO年还是相当好,“那些企业家都是拎着几十万元现金到我们这儿,可以当场签合同,当场交钱。”江西省“北师大银河城基础教育实验学校”签了合作办学协议,并支付了六十五万元托管费;江西省城开集团向北师大捐赠了二百万元办“城开国际学园”,结果闹出双胎胎,至今还不知如何收场,大学的脸皮算是掉光了。

不管是“教育产业大省”还是“叫化子大学”,根子都在中共对教育、对文化的摧残、戕害、扼杀政策上。一九九三年,中共自己“颁布实施”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承诺到上世纪末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四,可惜又成了空头支票;一个外汇储备达一万亿美元以上,超过日本成了世界第一的、号称先进社会主义“世界经济大国”的国家,对教育投入竟大大落后于肯尼亚、乌干达、坦桑尼亚、莫桑比克、古巴和朝鲜等受它无私援助的“落后小国家”。

从百分之三点四三的一九八六年以后,多年来一直徘徊在世界最低水平线上。一九九五年降到了最低点的百分之二点四一,二OO二年达到百分之三点三二。 全国财政仅核增部份便达五千九百十五亿九千五百万元----相当于一九九四年全年财政收入的二OO四年,它的教育投入又可耻地回到了一九九九年百分之二点七九的水平。而遭粪老粪青们所极力嘲笑的印度,该年的数字却是百分之三点五。

自诩“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却处心积虑、丧心病狂地把人民改造成愚味奴隶的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一步步地把中国引向文化荒漠,以实现其永远骑在人民头上“为人民服务”的伟大战略目标。

(《开放》2006年11 月号)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出书稿酬的丑恶

【大纪元11月22日讯】2006年8月24日《大纪元时报》第10版刊载了《中共领导人出书稿酬知多少》一文,由2004年第九期《党史博采》和《党史文苑》两刊根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和中直机关工委有关资料披露,截至2001年5月底毛泽东稿酬已达1亿3121万元人民币。在〔文化大革命〕的1967年10月,毛泽东曾自己查过稿酬情况,当时有570万元。1976年12月毛死后,汪东兴在清查毛私人财产时发现,毛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稿酬累计存款为7582万余元,有分析指出,从这些数字账目来看,毛泽东的稿酬大多来自〔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因为那时《毛泽东选集》等毛著作印行最多,发得最广,到后期全中国十亿人口,差不多人人一套《毛泽东选集》。因为是各单位用公款买了发给职工的,有的人一人有好几套。据说总印数达九亿册,不知浪费了国家多少纸张和资源。如今早就被人们丢进废品站,要在古玩市场才能找到了。

需要指出的是上文如实地披露了一些庞大的稿酬数字,让人民群众知道有关事实,这很重要,笔者也是初次知道这些数据,但是我们必须进一步揭露这些稿酬后面隐藏的丑恶本质。原来,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就搞了〔破四旧〕,毛提倡所谓破封、资、修(实际是破坏中国文化),当时把稿酬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因此十年文革期间,中国不实行稿酬。书籍出版后,出版社送给作者一百本所写的书就作为报酬。这一百本书不是让作者出售的而是分赠亲朋好友用的。在文革中称作臭老九的知识份子当时只能忍受这种逼迫,再加政治上的诸多限制,动辄得咎,许多作者也就搁笔不写了。因此文革期间出版的书籍品种和数量很少,只有少数科学著作还在出版发行。

由于严密封锁消息,人们不知道原来中共稿酬制度是双重标准的,在对人民不实行稿酬的时候,对领导人却照付不误。1967年10文革已开展一年5个月了,毛泽东还在查问自己的稿酬情况,当时已有570万元之多(这是典型的台上唱高调,台下数钞票。至于毛在〔五百〕二字上画了个圈,批曰〔上缴党费〕结果被〔中央文革〕卡住,未交党费。读者注意,这是毛与〔中央文革〕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把戏而已。1966年陶铸由于执行最高指示不力被踢出〔中央文革〕如果毛真的要缴党费,已经到了1967年10月〔中央文革〕还胆敢卡住不执行最高指示吗?)

到了1976年12月毛的稿酬已经增长到7582万余元之巨了,九年之内增加到13.3培之多!原来文革中出书不给稿酬只适用于老百姓,不适用于发动文革的毛泽东!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霸道行径不是暴露无遗吗?

由于毛泽东固有的对知识份子的轻视蔑视和敌视(文革中曾提出〔知识越多越反动〕),文革前后对教授、副教授之类的职称评定中止了十五年之久,当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未期文革以后第一批提升的教授中竟有每月工资仅有人民币69元者,这是举世无双的世界上工资最低的教授,是毛泽东时代的世界记录,与1976年12月毛的稿酬已达7582万元相比,相当于这位教授91570年的工资,毛泽东实在太富有也太霸道了!这位教授就是众所周知的著名天体物理学家方励之教授。

截至2001年5月毛泽东稿酬已达1亿3121万元。1993年《邓小平文选》稿酬2亿6505元。江泽民仅《论三个代表》一书稿酬就是1亿4400万元。最近《江泽民文选》出版,又可以捞进一大笔,总加在一起肯定会超过邓小平稿酬。这可很有意思,新出版《江泽民文选》时,胡锦涛在〔尊江〕的长篇讲话中,引用了江的一句话〔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要突破我们〕。应用有这里也非常恰当,邓小平的稿酬突破了毛泽东的稿酬,江泽民的稿酬又突破了邓小平的,看来将来胡锦涛的稿酬又会突破江泽民的了。如此看来,邓小平〔让少数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很适用于中共领导人,他们每人至少1亿元以上的高酬当然是先富起来了。请问中共,现在中国有多少人的财产已超过1亿元以上,也就是说中共领导人百分之百是亿万富翁,中共领导这个国家真是了不起啊!

还要请读者注意,就像《人民日报》没有人订阅,中共只能硬性规定每个单位必须用公款订阅一样,这些《xxx选》基本上都是公款购买,来源于国库,所以实质是从国库捞钱到领导人的名下,这种卑劣的手法大家该看清楚了吧。中共领导人出书稿酬的丑恶本质原来如此!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毛泽东、下令〔六四〕开枪的邓小平、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江泽民,他们究竟是什么货色,人民群众现在看得一清二楚了,如此专制的党和领导人不垮,更待可时!(

王德邦:百年一场宪政梦

【大纪元11月22日讯】从1906年清政府决定“变法维新”,颁布“预备立宪”上谕算起,中国宪政肇始至今正好历经百年。当此一百周年之际,我们回望来路,检讨得失,当对今后何去何从会有所参照。

一、回望百年来路

以慈禧为首的满清王朝顽固派在镇压 " 戊戌变法" 后,又企图利用义和团来反抗西方列强,结果招致八国联军的进犯,慈禧仓皇逃到西安,受尽惊吓,堪称奇耻大辱。为了缓和与西方列强的关系,更为了消弥国内革命思潮以保住清王朝的统治,清廷被迫开始考虑施行立宪。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国政治,以为立宪之预备,次年6月,诸大臣相继回国,奏请清廷实行立宪。

1906年9月,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双重压力下,发布 " 上谕" 宣布预备立宪。在" 上谕" 中先谈了中国所处困境:" 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险,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 ;总结了造成困境原因:" 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暌,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 找到走出困境的路径:" 各国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 确定行宪目标: "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 " 具体步骤:考虑到" 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 ," 故廓清积敝,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之基础。着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初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在推进预备立宪期间,1908年清朝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这是近代第一个 " 宪法性文件" ,虽然因其对王权缺乏限制而被人认为以宪法为幌子,以巩固王权统治为目的,但毕竟有现代资产阶级立法的一些影子。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暴发后,清朝在危机之中连发三道" 上谕 ",宣称 "誓与我国军民维新更始,实行宪政 ",释放政治犯,承认革命党,责成资政院起草宪法,同时公布了《十九信条》。《十九信条》采用了英国宪法的精神,对君主权力有了很大限制。

清王朝预备立宪之初在朝庭就存在主张快行与缓行两种相互对抗的势力,但当时在中国主张尽快推行宪政的势力无论在官场还是在民间都是占据主要的。所以清王朝公开声称实行预备立宪,应该说是顺应大势,凝聚民气的一大善举,能唤起当时朝庭内外的响应,然而由于清王朝掌权者的犹豫不决,对推行宪政存在表里不一的方面,导致社会热望人士的失望,尤其是一批革命志士的无可忍耐,最后辛亥革命爆发,《十九信条》出来也终于没能挽救清王朝的覆灭。

辛亥革命后,全国各省纷纷响应,各地制定地方性宪法文件,即各省约法。这些约法多根据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精神,结合西方分权原则,同时也考虑各地不同特点。后来各省派代表组织临时政府,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根本法的形式明确提出了 " 主权在民" ,从根本上否定了主权在君的封建帝制,比较具体地列举出了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与义务。

北洋军阀袁世凯凭借自己的军事优势,利用革命形式,逼退清帝与孙中山,自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召开国会选举为正式总统。国会依据《临时约法》的精神,制定了《天坛宪草》。由于袁世凯权力的日益膨胀,《天坛宪草》在设法限制总统权力的同时也不得不对总统权力作了较大的让步。尽管如此,袁世凯仍不满足,他设法阻止《宪草》通过实施,还解散国会,并操控制定违背《临时约法》精神的,以维护自身集权需要为目的的《中华民国约法》,最后竟抛出了君主立宪,又回到清末立宪的老路上。

袁世凯在众叛亲离中死去后,1916年至1926年,中央政府又回到《临时约法》精神上来寻求共识,重新确立统治规则,恢复国会,续延共和。期间虽然有着北洋军阀与西南军阀的争战,也有着北洋军阀内直、奉、皖各派的角逐,还出现过短暂闹剧性的张勋复辟,但是主流各方登台所擎起的大旗都是恢复 " 法统" ,重建共和,修订宪法,并且各派不管以何形式登台都千方百计地力图通过" 宪法" 来确认自己的合法权力。在这外表看似混乱的10年中,继《临时约法》、《天坛宪草》之后,在1923年10月还制定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1925年12月又出台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这些带有宪法性质的法规,虽然产生的背景有所不同,主导制定者的意图也各有不同,但是这些法典在精神内核上都基本继承了它们之前《临时约法》与《天坛宪草》的精神,并且在如限权、分权、实业、教育等许多方面还有所深化发展。也就是说,袁世凯死后中国军阀混战最剧的十年中,宪政一直是各方角逐的主轴,无论从打出的旗号,还是设定的目标,制定更合理的宪法,建造凝聚各方力量的宪政是这时期的主题。

1926年至1928年,以国民党为主,联合共产党共同发起了北伐战争,在奉系军阀易帜服从国民政府后,由国民党一党控制的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结束了孙中山先生生前所规划的" 建国三时期" (军政、训政、宪政)的军政时期而进入到训政时期。

国民党主导下的训政时期即是由国民党督率国民建设自治,而一切军国庶政,悉由国民党完全负责。这是孙中山先生生前明确阐述的训政原则,国民党基本上是在这一原则下行使权力。作为训政时期具体化的纲领性文件《训政纲领》就体现了这一精神。在训政期间,国民党内部以汪精卫为代表的改组派还于1930年起草公布了《太原约法》,充分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与自由。1931年5月5日,南京国民政府根据国民会议决定,公布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进一步确定 "主权在民 "的原则。1936年5月5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也称《五五宪草》。由于日本的入侵,国民大会不能召开,《宪草》被一搁10年。随着抗日战争的结束,制宪才又被提上日程。1947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中华民国宪法》。据宪政学家们研究来看,《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有史以来 " 官方" 正式公布的宪法中对人民权利自由规定最具体的一部,实现了由" 宪法限制主义" 向" 宪法保障主义" 的转变。然而,由于中国共产党在军事上的胜利,使南京国民政府在宪政推行上受阻,最后国民党政权被赶出了大陆。中国大陆的宪政历程也就从此中断。

国民党退守台湾后总结在大陆失败的教训,形成了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其一是以雷震、胡适为代表的,认为因国民党不够民主,没有及时实行宪政,所以失败;其二是以蒋氏父子为代表的,认为因国民党推行民主与宪政让中共利用,所以失败。最后蒋介石与蒋经国在台实行了威权统治,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蒋经国最后在国际及岛内民主势力的影响下,归依了历史大势,采取了政治改革,开放党禁报禁,最终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台湾完成了民主转型,建立了宪政。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从来没有把建立宪政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不仅如此,它还一直认为宪政是资产阶级的东西,只是为了权力争夺斗争的需要,为了最广泛地 "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它们在所谓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才迎和国内各民主派的宪政诉求,提出一些宪政的主张与追求。中共在1949年建立大陆政权后,虽然在1954年9月制定了第一部宪法,但随后的反右、文革、镇压西单民主墙、镇压八九民运、镇压法轮功、镇压上访、镇压维权,无不是公然违反宪法、践踏人权。法律在中共执政集团的眼里从来就是利用的工具,这在毛泽东1957年在一次会议上讲话得到充分体现: "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不记得----我们基本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 " 后来他还说:" 《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 可见一个连法律都不要的政府何谈建立宪政?直到今天,宪政仍然是中国官方媒体所避讳的词,虽然不说禁谈宪政,但宪政是一个危险区域却是中国当局划定的,为此许多学者都不敢涉足此领域。

当此清末 "预备立宪 "百年之际,我们回望民族的百年来路,真是不胜悲哀:我们这个民族致力于宪政建设不可谓不久,为宪政付出的鲜血不可谓不多,然而直到今天我们这个民族离宪政不可谓不远。中国今日的现状,相对于晚清末年的立宪运动而言都还有差距。

这百年中国的宪政追求使我们看到这个民族今天更远离了宪政。是什么错引了这个民族奔向宪政的脚踪?是什么迷失了这个民族仰望宪政的目光?或者说从何时这个民族拐离了人类文明主轨而弃置了对宪政的追求目标?从这个民族百年宪政历程上我们可以追寻出一些踪迹,求解到一些答案。

二、检讨何入歧途

通过追溯中华民族百年来的宪政历程,我们大致可以发现期间出现的几个拐点。其一是袁世凯凭借军事实力当上民国大总统后,阻挠立法,解散国会,最后重回晚清君主立宪老路;其二是北伐战争后,国民党统一了中国,开始了 " 训政" ,后来日本进入中国,使救亡压倒了宪政建设;其三是中共夺取大陆政权后,完全弃绝了宪政建设的目标,并使宪政建设成为理论与实践的雷区。

晚清预备立宪没有满足社会一批革命派对宪政建设的急迫需要,于是爆发了辛亥革命,南方各省在宣布独立以脱离满清王朝后组织临时政府,当时南方的军事势力远不如袁世凯控制的北洋军队。于是袁世凯利用自己的军事优势,一则逼退清帝,一则使革命派屈服,达成了自己作民国大总统的目的。袁世凯当上大总统后,由于不愿让自己的权力受到限制,故阻止《天坛宪草》通过,并且解散国会,以至最后自己还称帝。尽管如此,袁世凯却没有完全凭借武力来达到夺取权力的目的。在辛亥革命后,他没有凭借武力荡平南方革命派,应该说在当时他是有这个实力的。他宣布赞成共和而被选为总统后,也没有凭武力来达到集权的目的。虽然他获得权力的过程中有武力作后盾,但是他已经不是中国传统专制社会完全以武力来说话了,他努力寻求着现代权力合法性的支持,力图通过国会、立宪来获得合法认可,虽然这常流于形式,但毕竟他不得不借用这种形式,这就与以往中国传统完全凭暴力的 "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及"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的原则有了质的不同。

袁世凯虽然个人权力欲极强,但他最坏也只是回到君主立宪的起点上,也是以立宪与行宪为目标,至少是表面的旗号,而不敢抛弃立宪回复以往王朝的专制。可见当时社会底线就是立宪与行宪,任何权力野心再大也只能在立宪前提下施展。所以袁世凯不管后人怎么骂他窃国,但他再坏就坏到君主立宪的份上,就此从中国宪政历程而言,袁世凯并没有完全脱离中国宪政的轨迹,立宪、行宪仍然是他标示的目标。
袁世凯死后的10年中国政局,虽战乱频频,但各方围绕的仍是立宪,是力图恢复法统建立宪政。应该说这时期的纷乱,正是宪政建设的演习阶段,是达成宪政的前奏。设想若没有北伐战争,中国可能就在这各派角逐中再经过一段时间就达成了宪政。然而随着北伐战争的到来,这种多方势力以协商谈判为主的互相角力的局面被暴力消除了,形成了一党独大的统一局面。

国民党一党独大的统一,事实上中断了中国正在尝试的宪政进程,将宪政置于了一党主导的训政之后。一党独大的训政使中国在跨入宪政的门前又徘徊了二十年,这期间当然有日本入侵的耽搁。虽然这二十年中国的训政是在战乱中渡过的,但国民党一直非常明确地把建立宪政作为目标,并且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推进宪政的实现,这从国民党公开存在的各派较量上可以看到。正是如此,后来人们对照大陆国民党与共产党统治时,得出 " 国民党是民主多少的问题,而共产党是民主有无的问题" 的结论。可见国民党主导的训政虽然延缓了中国已经开启的宪政之路,但宪政的目标没有变,努力的方向与以前是一致,因此总的进程还是在实现宪政上。这从后来国民党退守台湾,虽然仍经过了几十年的威权统治,但今天毕竟已经迈上了宪政的门槛,这个事实证明着国民党目标与努力所在。

然而中国大陆自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宪政就不是社会奋斗的目标。虽然中共主导下在1954年出台了第一部宪法,但随着反右、大跃进、文革的一次次政治运动,宪法被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执政集团砸的粉碎,连公检法也成为革命的对象。直到1982年才又重修宪法,但是宪法却被置于所谓 " 四项基本原则" 之下,后来经过四次修改,但宪法服务于统治政策的实质没有变。在一个受限于" 四个坚持" 、" 三代表" 的框架下的宪法,事实已失去了根本法的性质而只沦为统治的工具,因此这样的宪法是远离宪政的。

如果说从清末预备立宪一百年来的中国,在前四十余年的几个时期中,中国在追求宪政的路上走过弯路,出现过一些反覆,但宪政的目标一直是明确的。但是最近半个多世纪来,中国社会就完全与宪政背道而驰!宪政不仅不是社会奋斗的目标,而且还是仇视的对象。在历经五十多年的消声后,今天宪政的话题仍然是官方的禁忌。因此中国的百年宪政之路中断于1949年中共建政之时,中国百年宪政的梦想破碎在中共建政的礼炮中。

三、叩问梦何成真

今天我们回望百年,真是不胜唏嘘,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何以错失融入人类主流文明的良机?当我们检视来路,我们可以发现中国要迈上宪政的舞台必需要具备几方面的条件:

其一,多种相互平衡的社会政治力量的存在是宪政建设的基础。晚清之所以推出预备立宪,是由于有国外强敌的环伺,国内革命的烈火,存亡之际的迫不得已,而不是清朝统治者主动为社会福祉而追逐人类文明,实行立宪。当然后来出台的《十九信条》更是救急求生之法。清朝后的袁世凯未必不想成为地道的封建皇帝,但在社会大势面前,在内外相抗的力量前,他最多只能回到君主立宪的老路,而绝不能抛开立宪作君主。再后来军阀轮替的十年,也是各方势均力敌,任何一方要想消灭其他方都不太可能,或要负出惨重代价。所以各方努力在法统上求共识,在宪政上均利益、建秩序。直到国民党不顾牺牲,推行军政,暴力统一,打破了各方谈判协商的机制,结果形成一党独大的训政。倘没有孙中山定制于前,国民党各派存在于中,没有共产党夺权及日本入侵于后,我们也难断定国民党就会推行宪政。后来中共夺取大陆政权后,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共也是标榜赞同宪政主张的,但一旦政权在手,尤其在社会没有抗衡力量时,反宪政的专制独裁就是它必然选择。今天中国社会要想推进宪政实现,形成外在于抗衡中共统治的政治力量是必备的条件。从中外的历史来看,任何没有外在抗衡力量的促动而指望某统治集团主动推行宪政都是天真的,是肯定要落空的。

其二,社会对实行宪政的普遍共识是宪政建设的前提。晚清末年选择预备立宪,是当时社会中一批知识分子的普遍认识与追求。从鸦片战争后,中国一大批寻求强国之路的学人经过反覆比较,最后确定立宪是中国实现富强的最好途径。当时社会对立宪的共识是很高的,形成所谓 " 咸与维新" 的大势。正是有这种大势,后来无论袁世凯,还是各军阀都以立宪来凝聚人心,寻求社会合法认同。然而中共建政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去宪政化教育,中断了这个民族不多的宪政血脉,使中国今天对宪政的认识还远不及晚清末年,更不用说民国初年了。所以宪政知识的普及,宪政理念的培植,今天仍是个极为急迫而艰巨的任务。

其三,宪政的本土化转变是宪政建设的必备条件。宪政对中国这个民族来说毕竟是外来的,虽则它到这遍土地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但中间被中共隔绝了半个多世纪,因此它在这遍土地仍然可说是没有生根。这个外来的宪政如何实现本土化实在是一个不可绕越的门槛。诚如湘山居士所说,我们这个民族对公正的追求远胜过对自由与民主的追求一样,而公正如何与宪政嫁接,如何告知国民宪政才是公正最好的保障,这就是宪政本土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一种好的符合人类普遍发展规律的制度,也只有与本民族历史文化相结合,才能落地生根,以致开花结果。好在近年中国大陆一些有时代使命感的杰出学者,在这方面已经着手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如张祖桦先生的《中国大陆政治改革与宪政民主》就是这样一本很有参考价值的著作。

自清末预备立宪至今,中国历经百年宪政的梦想,这个梦不可谓不长,而这个梦何日才能成真?这是我们这一代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也是我们这代无可推诿的责任。我想我们再没有借口将这个问题移置下一代了!

2006年11月于北京
──原载《民主中国》

美国侨属控诉武汉市法院联合诈骗上亿财产

【大纪元11月22日讯】湖北省武汉市美国侨属徐崇阳和美国的家人投资中国,开业仅半年就由于受到红黑两道利益集团嫉恨,大量财物被巧取豪夺。在多年求告无门后,只能向海外诉冤。

灾难开始

我们夫妻一直有报效祖国的愿望。2002年初与湖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见租赁合同),回国投资一百多万元成立湖北金涛美食有限公司。在公司租赁房屋装修过程中,武汉市政府计划委员会某处处长刘刚及名叫吴风霞的女人手持政府工作证、政府公文介绍信,要求租赁我们正在装修公司房屋,经说明我们不是业主。刘刚、张磊等人又以行政命令方式指令我方完成政府规定指标,并向我们推荐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根据他们介绍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是政府投资的金融公司,与该公司合作前景广阔。期间以招商引资,金融服务为名,虚构各种软硬体环境引我们上鈎。并带领我们到武汉市工商局、武汉市政府发改委实地考察,以政府之名为我提供“服务”。在2002年3月得知我们有天然钻石、文物、名人字画、有价八O年发行猴邮票后,哄骗我们投保。我们是守法公民,一贯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支援政府工作,在他们的哄骗下我们接受了披着政府外衣的金融投资公司-----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的多项金融服务。哪料到此后,他们则像对待锅里游泳的青蛙一样,开始了慢慢给水加热的勾当,灾难从此便降临到我们身上。

巧设圈套,金蝉脱壳

事后经了解:为欺诈、抢劫而人间蒸发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刚,营业执照于2002年4月19日在武汉市工商局申请变更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然是刘刚,并于同年4月26日领取新公司执照: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刚,营业执照(有证据二份)。2002年4月26日并废止销毁原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刘刚。这样以来,原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就金蝉脱壳——在法律上消失了。

痴心信任政府公司

2002年6月29日,在法律上消失了“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奇迹般地生还并以自己的名义与我们签订实物特约保险合同:特别为我个人所有的天然钻石、文物、名人字画、有价八O年发行猴邮票、固定资产做了保险。(1)订有保险合同(证据:合同一份一页);(2)订有物品标的清单(证据:一份八页);(3)保险实物封存订协定(证据:一份一页),保存湖北金涛美食有限公司徐崇阳办公室银灰色保险柜抽屉内,并由甲方“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人张可兰”,在乙方保险柜抽屉外加贴封条,予以封存。如保险合同到期或确需要解封时,必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解封。本协定从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人张可兰”;乙方乔丽、徐崇阳、湖北金涛美食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已盖章认可生效)。

2002年6月30日,“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所谓的法定代表张可兰指定我们到政府控股公司的武汉中商徐东平价商场有限公司购买了日用电器设备,价值人民币玖万多元,“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要求我们接受分期付款,二十四个月付清,他们公司为我们分期付款提供担保,我方当即按“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付完保险费人民币:壹万零伍百零肆元(证据:收据二份二页)和首期限货款人民币:贰万捌千伍百零贰元整(证据:一份一页)。(证据:电器商品发票共十三张)。付完款后,灾难接踵而致。

莫名其妙违规,频遭吃拿卡要

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一些干警经常来白吃白拿。一天,武汉市市政管理局执法局刘队长的司机来到公司,吃喝完毕,刘队长让我们给他安排两个小姐陪睡过夜。我说,我这里没有。第二天刘队长带着六个身穿城管制服人来了,递给我一张“违章罚款通知”;“市长涂勇指示,风景区不能装空调,限期拆除,罚款二千元。”我们无奈只好交了二千元,事后,类似事件不少于二十次,他们常在营业时间驱赶客人,带着他们朋友来这里白吃白喝,走时还带上名烟名酒。如不从或不遂他们所愿,我们就会频频接到“违章罚款通知”。

再入连环圈套,枪下被迫写“欠条”

2002年10月,来了七八个人,其中一个手持手枪把我带到一个包房,问我你认不认识吴风霞,我说:“是信发公司业务员吗?我认识”,那男人说:“我是吴风霞哥哥吴长子,你借“信发公司”吴凤霞的钱,为何不打借条?“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没跟她借过钱呀!他掏出枪指着我说:“你再说没借?”在他的枪口威逼下,我被迫写下借吴风霞1.5万元的借条,他把借条抢在手里后,又和他的同伙从我这里抢走1.5万元,借条也蛮横带走不还我。

光天化日连遭抢劫,司法机关接警不作为

这伙人刚来时,我公司职工就报警,等这伙人走了,我又打110询问,值班员回话说:水果湖派出所说:经济纠纷不出警。

此后,吴长子一伙人经常来我公司强吃强喝,不仅不给钱,临走时还强拿商品。同年11月,他们又利用同样手段从我这拿走1.5万元,借条仍不给我,三次来、共计抢走4.5万元。第四次来、同年12月22日,吴长子又带着十多个手持刀、棒、枪支的人来到我公司。据公司值班员李选民说,吴长子称:“公司经理欠我妹妹吴凤霞1.5万元,我们是来要债的”。他们进去后一阵哄抢,强拿走近7万元的物品。我公司法律顾问陈晶到水果湖派出所报案,他们说:“你欠别人的钱,应该还钱,不还钱,别人当然拿东西,你到法院去告吧。你说他们拿枪拿刀,我们没有看见,你伤了没有?没有,你们不要报假警。”

试问:即使个人借他人的钱未还,是采用正当法律手段?还是到别人工作的公司随意去抢。用武力强迫值班人员签名,难道不违法吗?何况我们不欠他钱啊!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经济纠纷就可以抢呀!

2003年元月14日,张磊、吴长子等八九人手持刀、棒、手枪来我公司,强迫我把所谓分期付款电器的款项一次性付清,我把壹万元交给张磊后,经我再三要求他们写下收据走了(证据:一份),至此我购买电器款项已全部付清。在这些人的强抢抢夺淫威逼迫下我的酒店终于关门了之。

勾结司法人员胡作非为

2003年元月20日,张磊、吴长子带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审判长郭巍及法警、穿公安制服的人、武装警察、经警、保安及他们律师袁中强二十多人,开着两辆大货车,把我公司保险柜、所有物品执行一空,他们不按法律规定出具扣押民事裁定书和扣押清单,却强迫我公司股东潘洁在三张空白纸上签名,其后被他们违法执行的财产,由他们自由随意填写数量。连同被他们保险过的、被他们实物封存在保险柜的我个人的贵重财产也被一并执行走。(我方打110报警,请武汉武昌水果湖派出所出警,)但得到的回答仍是:经济纠纷,不予出警。

2003年元月20日我到武汉市江岸区法院问个说法,但法院回答没有此事。我又到政府其他部门查询,均答复没有到我公司执行过。由此可见,张磊、吴长子、郭巍等法警、穿公安制服的人、武装警察、经警、保安及他们律师袁中强等人的作为实属勾结司法胡作非为。

查清真相,噩梦惊醒

从2003年元月20日起到武汉市各级工商局查询:没有“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到此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吴家湾查询无此单位、也无“张可兰”此人。

2003年元月20日被保险的钜额财产、投资公司的固定资产被抢空,假公司人间蒸发,法院和对方一起掩盖事实真象,给我带来巨大精神压力和痛苦,引发我疾病缠身,突发中风,导致偏瘫。

法官徇私枉法,亵渎法律

后经外交部、美国领事馆、中国高层领导关心、追查,“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人张可兰”,于2003年8月8日奇迹般地显身。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审判长郭巍送达传票,传票案由是:合同欠款,通知规定2003年8月11日上午九时到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开庭,被通知担保人:潘洁、胡红梅,不通知我本人到庭应诉。我知道开庭之事,到法庭路途中,接到法官郭巍、张磊的恐吓电话,我还是坚持要到法庭应诉,直到看到拿枪抢劫我财产的警匪,我才没敢到庭。在庭审中我的二位担保人潘洁、胡红梅,在庭审中被法官规定,不准说话、不准反诉、不准笔录。

法律成为儿戏

法官郭巍为了掩盖他参与共同的犯罪,违反国家法律,明知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人张可兰是虚构假公司、虚构假法定人,为了他们共同利益,财产保全执行在2003年1月20,却公然在庭审中补办了财产申请保全书,特别奇怪的是落款时间是2003年3月某日。且诉讼中程式严重违法、审判时法官郭巍一人独立审理,但判决却是署名合议庭。不仅将独立审判变为合议审判,而且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只给当事人两天的时间,不能按时答辩,行使公民应有的权利。法官郭巍对待法律如此随心所欲,真是黑白不分、日月颠倒!

法律被玩弄于股掌之间

武汉一、二审法院亵渎国家法律。法律在他们眼里,简直就是可以随便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工具。在武汉市各级法院,都认定了虚假公司、虚假法人,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一个公司只有一个名称,只能以一个名称进行经营活动。而武汉市二级法院法官认定已不存在企业名称可以进行“合法经营”,而且公然与他们共同抢劫公民的合法财产。我们这些守法公民还以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门为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量身制定了一套“新法律”,使已经变更、废止、登出的公司,可以死灰复燃签合同,参加诉讼的“新法律”审判程式呢!

法律、秩序、公理、公德何在?

作为美国公民的我,我的根在中国,我们侨居在国外的华人无不希望祖国繁荣昌盛,我们与祖国同心同根,对政府无比信任。而披着政府外衣的控股公司,欺诈、抢劫、强买强卖,巧取豪夺,以小骗大,严重损害了中国政府的形象。司法机关枉法裁判、勾结其他执法部门以权谋私,欺凌、威胁美国公民、侨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勾结黑社会违法执行、抢劫美国公民、侨眷被保险的钜额财产,冠冕堂皇的以法律的名义做出裁决,实在是对法律的侮辱,践踏!并且企图将枉法、欺诈、抢劫等刑事案件用民事案件掩盖,阴阳颠倒,黑白不分。其最大的原因是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有非常大的地方官员政治背景。

从湖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政法委书记,到武汉市市委书记、武汉市政府分管司法的副市长,法院院长……等都是这家公司的后台。这家公司组合结构是七家公司组成。政府有三家公司:三家公司资产合计人民币:拾三亿元(固定资产是实)。另外四家公司,成员是政府官员直系亲属:均是空壳公司。为了借政府拾三亿元固定资产外壳,把国家资产,当作左手投资右手,成为自家提款机,敛国家之财,敛人民之财。指使司法机关扭曲法律,并用金钱雇用假证人,加害被害人,因为这些人处处以政府名义行事,致使我们对政府极为失望!难道我们回祖国投资,与祖国共繁荣错了吗?

我们强烈请求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

受害人:乔丽(美籍华人)
徐崇阳

2006年11月15日

第一控告书

控告人:徐崇阳,男,1958年8月30日生,汉族,武汉市人,湖北金涛美食有了限公司法定人,住本市(石乔)口区长堤街397号3楼;
控告人:乔丽,女,美国公民,护照号码:211313598,住美国136W.7TH.street,brookiyn11204USA.职业:职员,电话:(718)236-0921;
被控告人:武汉市江岸区法院;
被控告人:武汉市江岸区法院郭巍;
被控告人:武汉市中级法院;

控告事项:

要求司法机关严惩利用受理虚假主体诉讼,以法院诉讼前保全执行名义带虚假主体执行控告人的财产。自居“新法律”枉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2003年元月20日被控告人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法官郭巍以法院诉前保全执行名义带领已经被武汉市工商部门变更名称的当事人“武汉市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人:“张可兰”到美国公民乔丽和眷属徐崇阳控股的湖北金涛美食公司(地址是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放鹰台特1号)进行所谓的诉前保全,在诉前保全执行中他们不给我们任何的法律手续,却强制执行了我们的固定资产以及被虚假保险公司保险过的且已被协定封存的案外的钜额财产(天然钻石、未装裱过的名人字画、80年发行的猴票、有关财务票证、美金、人民币等)。

强制执行当天,法官郭巍和虚假当事人一同人间蒸发。后经受害人多次到有关部门奔走申告,在国家外交部、美国领事馆、国家高层领导人的关心过问下,法院罪犯嫌疑人法官郭巍和当事人“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人:“张可兰”迫于法律的威严,才不得不以诉讼之名来给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后受害人律师从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查阅卷宗发现2003年3月某日,“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人:“张可兰”才向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提起诉讼保全财产申请,此时间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诉前保全后15日内应提起诉讼的规定。

2003年8月8日法官郭巍以受害人下落不明为由以公告形式下达传票给受害人及受害人的担保人潘洁和胡红梅,公告仅给2天出庭时间,在受害人到庭参加诉讼时又用卑鄙的手段阻止徐崇阳到庭应诉,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庭审中勒令潘洁和胡红梅不许说话、不许反诉、不许笔录、不许录音。审判时法官郭巍一人审理,但判决书却署名是合议庭。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在诉讼中下落不明应当适用普通程式而不是简易程式。法官郭巍在审判中适用什么程式完全由自己需要决定,而不是依据程式法的规定。

对方当事人(虚构)“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人张可兰,已于2002年4月26日在国家工商局变更,而且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中张可兰从未做过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一直是刘刚,变更后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刘刚。不管是变更前还是变更后此公司都没有国家批准的保险业务,但该公司为了非法占有他人钜额财产的目的,用假公司与受害人签订保险合同,实物封存协定,并不惜利用国家司法权威,以使霸占他人合法财产合法化。

我们强烈要求国家司法部门及纪检部门指令异地司法机关办理此案并查处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及法官郭巍。原因有:

一、政治背景

“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人:“张可兰”有地方官员等为后台。上到湖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政法委书记、武汉市市委书记、武汉市政府分管司法的副市长,法院院长。

二、这家公司股东有武汉市政府部门

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股东是七家公司组成。政府有三家公司,资产合计人民币:拾三亿元(固定资产是实)。另外四家公司,成员是政府官员直系亲属。

三、二级法院审判一再违法进行

二级法院一审、重审、再审审一再违法,使我们对武汉法院系统失去信心和希望。

四、避免官官相护,使有罪的人得到法律制裁,违法的判决得到纠正。

综上恳请政府敦促司法部门立即将案件发往重审,以查明真相,惩治罪犯,伸张正义。还我们一个公道!以使我们的人生权和财产权得到保护!

此致

后附证据录

控告人:乔丽(美籍华人)
徐崇阳
武汉电话:13098802911
北京电话:13552828622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二控告书

控告人:徐崇阳,男,1958年8月30日生,汉族,武汉市人,湖北金涛美食有了限公司法定人,住本市(石乔)口区长堤街397号3楼。

控告人:乔丽,女,美国公民,护照号码:211313598,住美国136W.7TH.street,brookiyn11204USA.职业:职员,电话:(718)236-0921

被控告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吴家湾
原法定代表人:刘刚
武汉节投租赁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叶剑齐

控告事项:

要求公安部门严惩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以法院诉讼保全执行名义伙同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法官郭威于2003年元月20日盗用法律名义执行控告人钜额财产,至今下落不明。并用武强迫案外人潘洁在多张空纸签名。盗用法律名义被执行物品、数量由被控告人自由填写。

事实和理由:

2002年初我们与湖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见租赁合同),投资一百多万元成立湖北金涛美食有限公司。在公司租赁房屋装修过程中,武汉市政府计划委员会某处处长刘刚及名叫吴风霞的女人手持政府工作证、政府公文介绍信,要求租赁我们正在装修公司房屋,经说明我们不是业主。刘刚、张磊(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经办人)等人又以行政命令口吻指令我方完成政府规定指标,并向我们推荐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

根据他们介绍,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是政府投资的金融公司,与该公司合作前景广阔。其后他们以招商引资、金融服务等为名义,虚构各种软硬体环境引我们上鈎。并带领我们到武汉市工商局、武汉市政府发改委实地考察,以政府之名为我提供“服务”。

2002年3月他们在得知我们有天然钻石、文物、名人字画、有价八O年发行猴邮票后,千方百计哄骗我们投保。我们是守法公民,一贯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任政府并坚决支援政府工作。在他们政府外衣背景的哄骗下,我们接受了披着政府金融投资公司-----“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人“张可兰”和武汉节投租赁有限公司的多项金融服务。那料到此后,他们则像对待锅里游泳的青蛙一样,开始了慢慢给水加热的勾当,灾难也从此降临到我们身上。

2002年6月30日起,便发生的一系列令人发指的事情。在武汉法院,虚假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我们美国公民、侨眷的财产无辜被抢却投诉无门;司法机关勾结黑社会违法执行、枉法裁判,还勾结其他执法部门以权谋私,欺凌、威胁美国公民、侨眷的生命安全。

在武汉违法执行被保险的钜额财产,在一审、重审、再审中将枉法、欺诈、抢劫等刑事案件用民事案件掩盖,并冠冕堂皇的以法律的名义做出裁决,实在是对法律的侮辱,践踏!

我们强烈要求国家公安部门异地办案,我们强烈要求国家司法部门及纪检部门异地办案,因为“武汉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法定人“张可兰”有非常大的地方官员政治背景:

一、上到湖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政法委书记、武汉市市委书记、武汉市政府分管司法的副市长,法院院长等后台。

二、这家公司组成特别该公司由七家公司政府背景公司组成。政府有三家公司,资产合计人民币:拾三亿元(固定资产是实)。另外四家公司,成员是政府官员直系亲属:均是空壳公司。为了借政府拾三亿元固定资产外壳,把国家资产,当作左手投资右手,成为自家提款机,敛国家之财,敛人民之财。指使司法机关扭曲法律,并用金钱雇用假证人,加害被害人,

三、防止串通,查明真相。

综上我们请求政府异地办案,惩治罪犯,伸张正义。还我们一个公道。

此致

后附证据录

控告人:乔丽(美籍华人)
徐崇阳
武汉电话:13098802911
北京电话:13552828622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