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9日(星期一)

二百多访民钓鱼台国宾馆前喊冤被抓

湖南访民李思告诉记者,200多访民28日早10点赶到钓鱼台国宾馆鸣屈喊冤。到了那里,有的访民下跪,拿着状纸痛哭,10多个值勤的武警和便衣将他们粗暴的从地上拖起,扔进警车,他们对拒绝上警车的访民拳打脚踢。

刘正有:状告自贡市公安局的行政起诉书

这是一份迟递交的行政起诉书说明:1、自已在06年6月被非法拦截参加“国际人权会议”被押送回自贡不服,就请求公安机关赔偿经济损失、遭拒绝。该起诉书在06年8月2日就己经写好了的起诉书未向法院递交,因为06年7月22日6位护地农民被非法拘留不服,正在为6位被拘留的农民代理诉讼,向法院起诉状告公安机关。2、06年12月5日,市公安局故非法不批准自已申请护照延期,进行打击报复,经过自已向自贡市中级法院和自流井区法院的不断努力依法诉讼,维护自已权益。自流井区法院于07年1月25日,才接收了该起诉书,法院是否受理正在研究,7日内才知晓。

扬州强拆绑架教师夫妇 拆迁人员被轰走

本报曾报导《组图:扬州强拆绑架 业主心脏病发病危》,现江苏扬州市国庆路157号居民金耀堂仍住院治疗,而拆迁人员多次乘屋主不在,将金家房子拆毁、财物抢走,还企图绑架在学校任职的金妻;因此,金家自发在危楼上挂满抗争横幅,却被警察强行取下,至今问题仍未妥善解决。

浙江维权人士吕耿松被公安带走

今天,朱虞夫先生与吕耿松约定见面,14点左右,吕耿松给朱虞夫电话称:我无法前往和你见面,西湖公安分局要和我谈话。29日0点左右,六四天网曾经与吕耿松联系,获悉今天上午浙江省召开“两会”,访民要去现场喊冤,郭四妹、徐江姣、沉利虎,可能还有大井巷的拆迁户。据悉,吕耿松先生和朱虞夫先生等朋友在浙江开展了大量民间维权工作,是被当局带走的主要原因。

杨光:章诒和与言论自由

大概正是因为有着几十年来粗暴野蛮禁言禁书的“光荣传统”,所以,在当今这个禁书、禁言已经不大容易、不大讨好的时代,中共的宣传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部门仍然惯性使然,总也改不了与言论自由为敌的老思路、老习惯。他们似乎是一心一意地要以扼制言论为专职、为己任。我们甚至不能不佩服他们的心眼之黑、脸皮之厚,俨然是特殊材料所造,做起这些在文明世界令人不齿的坏事来,他们好象一点儿也没有感到羞耻和不安。

港媒:反右50周年 大陆涌索偿潮

据香港明报报导,今年是中共“反右”运动50周年,一批当年在反右运动的幸存者和受害者的后人,近来纷纷动作,联署上书或单独上书中共中央及相关部门,要 求中共为当年的右派彻底平反、反省反右运动、补偿受害者或后人物质和精神损失。有前右派学者认为,索偿潮的出现说明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

苏家屯一老妇失踪 女儿担心其安危

前不久有读者投书:“邪恶中共再次绑架了我的母亲谢玉清”,来信称其年迈的母亲因修炼法轮功在沈阳苏家屯被秘密绑架,而据调查,苏家屯是一个大型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秘密器官提供地。为此她在芬兰的女儿王芳呼吁外界关注其母亲的安危。


二百多访民钓鱼台国宾馆前喊冤被抓

【大纪元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 1月28日200多在北京的访民集体到中共钓鱼台国宾馆前喊冤,不过他们很快被警方扔上警车,送往甘家口派出所。

湖南访民李思告诉记者,200多访民28日早10点赶到钓鱼台国宾馆鸣屈喊冤。到了那里,有的访民下跪,拿着状纸痛哭,10多个值勤的武警和便衣将他们粗暴的从地上拖起,扔进警车,他们对拒绝上警车的访民拳打脚踢。

李思说:“我住在最高法院信访办附近,一早就和70~80人从那里走的,到了钓鱼台国宾馆那里,武警根本不允许我们在那呆,用2个警车拉了6趟,才把200多访民全部拉到甘家口派出所,直到下午4点多国家信访局的人才来到派出所,给我们填表登记,期间不给我们吃饭,也不给水喝。”

李思透露,他是晚6点左右在表格中填写姓名、签字后才被放走的,至于表格中的具体内容,他表示在饥渴了7~8小时后,为了能被放出来,谁还顾得上追究。

李思披露,他离开后仍有部份访民未被放出来。

记者29日给甘家口派出所(10-6831 1022)去电,接听电话的警察证实了此事,并表示28日晚,警察把不填表、签字的访民都送到某收容站去了。(

刘正有:状告自贡市公安局的行政起诉书

【大纪元1月29日讯】这是一份迟递交的行政起诉书说明:1、自已在06年6月被非法拦截参加“国际人权会议”被押送回自贡不服,就请求公安机关赔偿经济损失、遭拒绝。该起诉书在06年8月2日就己经写好了的起诉书未向法院递交,因为06年7月22日6位护地农民被非法拘留不服,正在为6位被拘留的农民代理诉讼,向法院起诉状告公安机关。2、06年12月5日,市公安局故非法不批准自已申请护照延期,进行打击报复,经过自已向自贡市中级法院和自流井区法院的不断努力依法诉讼,维护自已权益。自流井区法院于07年1月25日,才接收了该起诉书,法院是否受理正在研究,7日内才知晓。

行政起诉书

起诉人:刘正有,男,民族,汉,出生于1952年3月10日
住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丹桂街白果居委会16组
身份证号码:51030419520310231x
联系电话:0813-8791056
被起诉人:自贡市公安局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
法定代表人:王冰<局长>

起诉人刘正有不服自贡市公安局2006年6月16日,对自己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赴瑞士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会议,被非法拦截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诉求不作为,与2006年12月5日既无编号、也无字号《对不批准刘正有护照延期的诉求告知书》的处罚决定。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起诉人,对起诉人造成的从自贡至北京和赴瑞士日内瓦返程飞机票、车旅住宿费、办理签证费、误工费、侵权费、名誉侵害费、精神损害等费用共计:10万元人民币。

2、请求法院依法撒销2006年12月5日既无编号、也无字号《对不批准刘正有护照延期的诉求告知书》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向起诉人给予办理护照。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起诉人将起诉人从“禁止出境入境黑名单”上给予除掉,依法保障起诉人自由出境入境权利,公开向起诉人赔礼道歉,并承担其起诉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6年5月12日,起诉人收到瑞士日内瓦、具联合国社经理事会谘询地位的非政府组识“国际人权服务”邀请函,在联合国新的理事会召开会议之际,前往日内瓦参加于6月17日至25日主办的训练课程,并同”国际人权服务”代表团参与理事会的会议。

6月5日,我从四川自贡至重庆机场乘机前往北京,到瑞士驻华大使馆办理签证手续。6月16日上午,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乘坐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约10:40分航班,飞往阿姆斯特丹并转机去瑞士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会议和训练课程,9点左右,当我在首都国际机场通过安检时,被安检警察以检查证件为由将我拦下,并被带入警察办公室。在那里,警察将我的护照、登机证等一切出国证件全部收去验证、复印,同时还有2名警察对我严加看管,使我失去人身自由达1个多小时之久。

之后,警官李伟进来对我说:“你的一切出国手续合法、有效。是你们自贡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打电话给机场要求我们协助,拦截你出境的。至于什么原因,我们也不清楚,所给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请你回去找自贡市公安局赔偿。”

我当时对李伟警官说:我这次出国,是受非政府组织“国际人权服务”邀请,参加在日内瓦召开的人权会议,既然出国手续合法有效,你们就没有理由阻止我。连我这样一个去参加人权会议的参会人员的人权,都得不到保障,中国还有人权吗?这会给中国政府造成非常恶劣的政治影响,你们是要负责的。对我的抗议,李警官说:“我们只是接到四川省公安厅的电话,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配合省公安厅截下你,具体怎么个情况和损失,你回去找自贡市公安局吧,他们应负责赔偿。”

随后我被首都机杨警官李伟转交给自贡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汇东国保、政府驻京办等这些早已等候在大厅的人手中。当天即被市政法委、国保、政府等部门官员3人,从北京押解回四川自贡,关押在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公安分局内。起诉人在失去人身自由约37小时后,汇东新区分局才签写传唤证,以“犯罪嫌疑人”的罪名,由市公安局、汇东分局刑警、国保等6人,对我非法轮翻审讯至深夜两点多钟。期间,我不断提出抗议,拒绝回答一切所谓“犯罪嫌疑人”的问题。最后,经他们内部请示上级,才放我回家。我被从北京押解回来,一直要求被起诉人和汇东新区分局对本人造成的侵权、经济损失费给予赔偿。至今却一拖再拖,杳无音信,故不作为。

2006年12月5日上午约10:30分,我接到自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警察电话,请我去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延期护照问题。我急忙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处,一名警察拿出盖着自贡市公安局公章《不批准通知书》,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不予批准护照延期。这位警察翻着第二章第八条,向我解释。我反复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1-5款之规定,本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1-5款之规定,并对警察故意不批准本人办理护照延期行为,提出严正抗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陈处长及副处长解释说:汇东公安分局认定你是”犯罪赚疑人”在立案侦查,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批准你的护照延期或重新办理护照。我问警官陈处长,定的罪名是什么?陈处长说:我也不知道。请你们给我不予批准护照延期的实事与理由、法律依据的书面告知书。我不服,将依法维护自已的权益。陈处长和副处长立即表态同意了,并叫另一位警察去打印、盖市公安局公章。我对市公安局无理也无法律依据,不批准自已护照延期或重新办理护照的行为,非常之气愤!又深感无奈。在约12:20分,陈处长将《对不批准刘正有护照延期的诉求告知书》给我,该告知书也没有告知不批准刘正有护照延期的实事与理由,只增加了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享有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综上所述:1995年起,我凭着对《宪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诚信,带着自已和乡亲们的冤情,开始上访。从自贡告到省城,从省城告到中央。从南告到北告遍了国家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而结果却是国法败在土法脚下。我们满含冤情,争取被剥夺了的合法权益,却在民告官12年的历程中,饱受耻辱遭到非人的无理打压,问题不但没能解决,却反遭被起人和有关部门的人员长期打击报复,侵犯人权。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后召开第一次大会之际,起诉人能够被国际人权服务组织邀请参加国际人权会议,是作为一个被遭受侵犯了公民人权的人的荣幸。被起诉人对此所表现的却是违反《国际人权法》中国《宪法》人权保障规定。被起诉人非法拦截、阻止我赴会,甚至将我非法定性为“犯罪嫌疑人”为由,故不批准我的护照延期和重新办理护照,也不赔偿侵权损失。被起诉人故强加给起诉人“犯罪嫌疑人”的罪名不祥,再次进行加重迫害了起诉人人权。为此,起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七条,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致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刘正有
2007年1月22日

(来源:六四天网)

扬州强拆绑架教师夫妇 拆迁人员被轰走

【大纪元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导)本报曾报导《组图:扬州强拆绑架 业主心脏病发病危》,现江苏扬州市国庆路157号居民金耀堂仍住院治疗,而拆迁人员多次乘屋主不在,将金家房子拆毁、财物抢走,还企图绑架在学校任职的金妻;因此,金家自发在危楼上挂满抗争横幅,却被警察强行取下,至今问题仍未妥善解决。

1月24日22时40分,来了10多个身分不明的人,其中有几个人身穿警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叫醒金家的人,擅自爬上三楼抢走6条横幅。

金家一位亲戚表示,3层楼房的屋顶都被削掉了,只剩下几根柱子,2楼的窗户和其他地方全部被破坏,门窗在市场找到了,他们花钱把它买回来了,这伙人拆了就拿去卖。

他说:“把横幅全部抢走了,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又不犯法,后来城管也来了,把其中一位房屋产权人金小姐拎起来推走,然后跑到楼上,把横幅撕破拿走。”

金耀堂夫妇都是先进教育工作者,金耀堂还是政协委员。金耀堂住院后,社区和街道办事处人员并未就此罢休,还到金妻任职的学校绑架她,因此影响学生上课,遭到全校师生强烈谴责,要他们滚出校园,校方报警后,将这批社区人员赶岀学校。

对于扬州多起暴力拆迁导致居民死伤问题,记者打电话给扬州市委书记季建业,他说:“我跟你们说,你们到现场来了解情况后再来谈,好吗?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不要听一面之词,到现场来了解情况,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金家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得站上危楼,亲自把横幅拿在手上抗议,看到社区的人来了,又马上收起来。

扬州市国庆路157号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因当地政府和开发商要做商业开发,在双方没协议好及没有合法拆迁手续下,由一帮社区人员组成的强拆队伍,采取野蛮和恐吓手段,对所有业主实施强拆。

扬州市国庆路157号房屋产权,由金耀堂的7个兄妹共同拥有。1月14日,金耀堂因拒绝在协议上签字,由社区主任蒋华带着10名社区拆迁人员强行绑架他,导致金心脏病发作住院至今。

据金耀堂朋友透露,社区主任蒋华家,当年因家里兄妹多,家境不好,蒋家大儿子是由金家供读大学的,住金家的房子也没交房费。邻居都说蒋家忘恩负义,昧着良心做坏事。

江苏杨州老教场街区暴力拆迁问题,百姓已怨声载道。教场街区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当局以每平方米1450元人民币收购,把居民安置到郊外,但政府和开发商却高价卖出,遭到百姓强烈反对。

据知情者透露,有上百个社会闲杂人员、城管人员、街道办人员一起驻扎老教场进行拆迁工作,你不签字就走不了,不开门的只要你出来,把你弄到指挥部,不签字不得出门,老百姓被打的头破血流比比皆是。

“居民被绑,亲人去市政府请求有关领导放人,第1个电话说一会来人解决,第2个电话就开始忙音。110更不管,家人只好签了字以保被绑人的平安。110或是说‘政府的事情我们不好管’”

教场街区的很多居民都表示,谁都知道教场是黄金地段,可是拆迁补偿的标准在哪里?对每户都公平吗?不签字不代表他们不想拆,对于拆迁他们是支持的。因拆迁的补偿款不合理,才导致这么多家庭惨剧,呼吁国内外媒体给予关注。

浙江维权人士吕耿松被公安带走

【大纪元1月29日讯】[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浙江消息]1月29日下午14点18分,浙江杭州朱虞夫先生发来短信:吕耿松涉及维权事宜被西湖公安分局带走。

据悉,今天,朱虞夫先生与吕耿松约定见面,14点左右,吕耿松给朱虞夫电话称:我无法前往和你见面,西湖公安分局要和我谈话。

29日0点左右,六四天网曾经与吕耿松联系,获悉今天上午浙江省召开“两会”,访民要去现场喊冤,郭四妹、徐江姣、沉利虎,可能还有大井巷的拆迁户。

据悉,吕耿松先生和朱虞夫先生等朋友在浙江开展了大量民间维权工作,是被当局带走的主要原因。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浙江杭州当局本着有错就改的实事求是作风,立即无条件释放吕耿松先生,保证浙江民间维权工作者依法维权的正当权利。

(来源: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杨光:章诒和与言论自由

【大纪元1月29日讯】章诒和女士有一位有名的父亲,如今,她自己也成了名震中外的名人。章伯均先生的名声来源于他的政治与社会活动,更来源于当局对他的诬陷与迫害;而章诒和女士的名声则来源于她出手不凡的写作,当然,也来源于当局对她著作的查禁和封锁。

在我看来,章诒和女士比她了不起的父亲更加了不起。这不仅仅因为她是一位当代难得的天才作家,更因为面对当局的言论钳制,她拒绝了沉默和忍让,大声地、勇敢地表示反抗。我们知道,大多数的中国作者在被禁书、禁言的时候往往选择屈辱地接受(甚至还会被迫做违心的自我谴责),此后,他们要么不说不写,要么就只能按照官方的尺度去说去写。在这个官权霸道的国度,章女士的公开抗议,当然是一件大无畏的英雄壮举。

说是英雄壮举,并不意味着章女士的言行有任何激进的、出格的地方(章女士有完全合法的权利、完全正当的理由对当局的禁书行为表示异议),仅仅意味着与我们大多数中国人在专制暴政面前的消极退让、怯懦躲闪相比,她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大写的中国人、一个大写的中国作家;她让我们感到了灵魂的不屈、人性的高贵、自由的尊严!

如果所有曾经被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机构、被中国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剥夺了言论权、出版权的人们都能象章女士这样以公开说不的方式自我维权,那么,我们离真正言论自由的距离就将不再遥远了。

章女士正义凛然的大无畏反抗,衬托出了以邬书林先生为代表的中国当局的低下、卑劣、阴暗和丑陋。当然,当局禁书行为的丑陋并不是因为受害的章女士是天才的作者、被禁的章女士的书是难得的好书,严格地说,查禁章诒和、胡发云的好书与查禁姚文元、邓力群的坏书,在性质上是完全一样的,都是侵犯人权、践踏自由、违背宪法、罔顾正义的丑恶行径!

追溯起来,中共当局对出版物进行事前审查、事后惩罚乃是由来有自。岂止是前审后罚,比这更严重、更出格的事情也多了去了:对付不顺耳的言论、不顺眼的书籍,轻则组织处理、批判围剿,重则下放改造、大刑伺候,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可没少做,王实味、遇罗克、林昭、张志新们,甚至因为几句真话而丢了卿卿性命。

大概正是因为有着几十年来粗暴野蛮禁言禁书的“光荣传统”,所以,在当今这个禁书、禁言已经不大容易、不大讨好的时代,中共的宣传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部门仍然惯性使然,总也改不了与言论自由为敌的老思路、老习惯。他们似乎是一心一意地要以扼制言论为专职、为己任。我们甚至不能不佩服他们的心眼之黑、脸皮之厚,俨然是特殊材料所造,做起这些在文明世界令人不齿的坏事来,他们好象一点儿也没有感到羞耻和不安。

瞧瞧邬书林先生的嘴脸,听听邬书林先生的说辞,他居然连装模作样的法律程式和红头文件也不用,竟敢轻描淡写地说要“因人废书”!他可是在中国主管新闻出版的副署长,官儿做到了这个份上,也多少该懂点文明和宪政的常识,可在他的心里,何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法治观念,何曾有过一点一滴的人权意识?有这样顽劣不化的副署长,还有那些暗里指使、明里保护副署长们的更加冥顽不灵的大官儿们,新闻出版署不变成压制、妨碍、打击、破坏新闻出版的官署那才怪了!

我是替邬书林们觉得冤枉、觉得不值的。好歹也受了高等教育,好歹也苟活了大半辈子,人生一世,光阴无多,却将宝贵的年华和有限的精力专门用去做破坏言论自由的不齿勾当,而且还做得津津有味,如此愧对祖宗,羞见师友,真是何苦来哉?

英雄的章诒和女士仍然是温和理性的。她表示她并非不承认政府有禁书的权力,只是不认同不经法定程式禁书。比起章女士来,我的观点似乎是要“激进”一些的。我认为政府并没有任何权力去自发、主动地禁止任何一本书的出版、发行。即使这本书错误连篇,即使这本书有所谓色情、暴力、诽谤、煽动、泄密等内容,即使政府已经制定了关于查禁书籍的所谓法律──所有这些都不能构成由国家、政府或政党出面主动施禁的正当理由。我认为,除非由不实言论、色情、暴力、诽谤、煽动、泄密的真正受害者依法告诉,经正当法律程式确认其告诉属实,否则,司法机构无权介入书刊的出版发行,政府机关或任何政党更无权提前施禁。从这个观点出发,邬书林先生若要限制与禁止章诒和《伶人往事》的出版发行,他就应该坐在官衙里静静地等待这本书的受害者向他所在的署或向法院提起告诉,如果《伶人往事》一书的受害人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书确实已经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而且这种侵害到了必须以禁止出版发行的方式来了结,到那时,他再作出“因害废书”的决定不迟。

人们常说,言论自由是自由之母。如果没有真正的表达自由,政治、经济、社会和其他一切领域的自由即使不是完全虚假的,至少也是不够充分和缺乏支撑的。某些言论、某些书籍也许是有错的甚或有害的,但是,政府自发主动地去对言论和出版进行事前限制和事后惩罚,则显然更加有错、更加有害。所以,15世纪以来500多年的总的趋势是,文明国家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已经越来越大、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已经越来越少。比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早就确立了国会无权立法限制言论的宪法原则,虽然1798年的《反煽动法》规定对针对政府的所谓煽动性诽谤应予处罚,1917年的《反间谍法》规定在战争期间向军人发表煽动性言论应受制裁,但这两部法律均广受责难,其寿命分别只有三年和四年,而此后,1919年的Schenck案霍尔姆斯法官提出了“明显且即刻的危险”的言论自由调整原则,1931年的Near案确立了绝对禁止对书报进行事前审查的法律原则,1964年的Sullivan案则确认了公民对公共官员的批评乃是一项无条件的权利,因此即使内容失实也不适用名誉侵权之普通法规则,而对淫秽出版物、政治性的暴力煽动、焚烧国旗等等较为出格的表达方式,在美国的政治与司法实践上也趋向于越来越多的容忍和宽松。事实证明,更多的宽容、更少的限制,并不是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的障碍,倒恰恰是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的保障。

中国当局对章诒和女士等人实施禁书的行为,说明他们还停留在秦始皇焚书坑儒、“康乾盛世”大兴文字狱的中世纪阶段,离尊重宪法、政治文明还差十万八千里。而章诒和女士的公开抗议,则说明捍卫言论出版自由的社会力量正在中国民间“崛起”(这是中共喜欢的一个词儿),说明公民权利的观念正处于艰难塑造的过程之中。我无条件地支持章诒和女士并向她由衷致敬!

转自《民主论坛》

港媒:反右50周年 大陆涌索偿潮

【大纪元1月29日讯】据香港明报报导,今年是中共“反右”运动50周年,一批当年在反右运动的幸存者和受害者的后人,近来纷纷动作,联署上书或单独上书中共中央及相关部门,要 求中共为当年的右派彻底平反、反省反右运动、补偿受害者或后人物质和精神损失。有前右派学者认为,索偿潮的出现说明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

据悉,此轮“上书潮”中最著名的是由山东大学几名“右派”幸存者联名发起。明报引述活动发起者之一,山东大学附属中学退休教师李昌玉表示,联署活动从2005年底发起,3个月内就征得各地逾千名右派幸存者或右派后人的签名, 后来受到当局压力,不得不停止收集签名,但之后仍有不少人直接上书北京或相关部门。

1957年“头号大右派”,民盟的创始者之一章伯钧的女儿章诒和,日前因其新书《伶人往事》被中共查封而公开抗议,引起海内外关注。章诒和表示,北京也有一批右派幸存者或右派后人在活动,要求彻底平反和赔偿。

她说,1979年中共为右派改正时“低调处理”,只发给一纸“改正书”,既没有公开道歉,也没有总结教训。当年划定的55万右派中,今天幸存者不到一半,仍在世的至少也在70岁以上。这些身心受到重创的老人来日无多,他们和他们受株连的家属子女今天有理由向当局讨个说法,并要求物质和精神补偿。

章诒和说,金钱不足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有不少受害者说,他们要这些钱不是为自己,而是要建立中国民主基金,用于促进中国人权保护和民主事业的发展。

当年在北大物理系读三年级时被划为右派的燕遯符女士,1995年去信北大,要求校方向她道歉并赔偿损失,等了10年无回音后,她再次致函北大校长,要求校方道歉和赔偿,并表示要将获赔偿的钱捐给校友基金会。

57年被划为右派,后曾任中共党校理论室副主任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会干事长的杜光则表示,右派在问题改正后20多年才提出索偿要求,是因为权利意识的觉醒需要一个过程。他希望官方民间能借此采取适当措施,清算导致运动的制度根源,肃清专制主义在现阶段政治运作中的影响,实现政治民主化。

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毛泽东称之为“阳谋”,将原先的党内整风转变为全民反右,不但清洗了大批政治界、文教界、工商界等各领域的上层头面人物,而且矛头对准了社会上最有生气的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甚至还波及了不问政治的其他平民,戴“右派分子帽子”的人数官方统计超过五十五万,而据学者丁抒(着有《阳谋》一书)研究,所谓戴了“帽子”、有“份子”头衔的约有一百五十至二百万人,这些人或撤职降级,或监督劳动,或收容“劳动教养”,以至在嗣后判刑加刑。

苏家屯一老妇失踪 女儿担心其安危

【大纪元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雨综合报道)前不久有读者投书:“邪恶中共再次绑架了我的母亲谢玉清”,来信称其年迈的母亲因修炼法轮功在沈阳苏家屯被秘密绑架,而据调查,苏家屯是一个大型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秘密器官提供地。为此她在芬兰的女儿王芳呼吁外界关注其母亲的安危。

投书中写道:“我的母亲叫谢玉清,是一名大法弟子,现年六十五岁,原居住在吉林省长春市,现居住在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于一月十八号上午九点多出去就没有回来。已经失踪十天了。从得到的信息断定,我的母亲再次被邪恶绑架了。

我的母亲因为修炼法轮功,于二千零三年三月在长春曾被非法抓走劳教了一年,当时被非法抄家,人抓走四天后,才下拘捕令。

出来后被迫迁居到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一月十九日上午听吉林省长春市的四姨讲,有三名自称是沈阳派出所的人去长春问过有关我妈妈的事情,却不告诉四姨为什么问我妈妈的事情。

妈妈十八号在沈阳市苏家屯没回来,十九号就有沈阳市派出所的人到长春市去打听她的事情。这之前,家人说,母亲被绑架的前二三天,一直有不明电话来打听叫谢玉清的人是否住在那里。

可以清楚地知道,邪恶中共再次绑架了我的母亲,用的手段是卑鄙无耻的。到目前为止,我的家人却没有得到任何我母亲的消息。恳请知情人士告知我妈妈被绑架地点,谢谢您的帮助。“

2006年3月24日华盛顿时报(Washington Times)以《记者说中共摘取囚者器官》(China harvesting inmates' organs, journalist says)为题披露了苏家屯设立秘密地下集中营幷活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内幕:

“一名中国官员第一次向他披露了这个位于辽宁省血栓中西结合医院的秘密操作,这家医院在中国东北的主要城市沈阳的郊区的苏家屯。

金先生说,当时他发现这个医院下面修造了一所大的地下监狱,法轮功团体的成员被关押在里面。他说,这所地下设施关押了多达6,000人。

他还说,这个医院正在摘取囚者的器官,包括肾脏、肝脏和眼睛的部位,然后出售给中国和海外需要做器官移植的人们。

金先生的消息来源之一,是一个曾参与摘取器官的医生的妻子。这位医生由于可怕的工作遭受到心理伤害,幷透露了这个秘密。目前这位中国妇女也出逃到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