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08日(星期日)

《中国人权论坛》就高智晟全家遭受酷刑和非人道待遇的公开信

高先生于2006年8月15日在山东被北京市警察秘密逮捕。据《亚洲周刊》报导,被捕期间,高先生在看守所里受尽酷刑。4月6日,著名爱滋病维权人士胡佳公布他与高先生的电话录音,高先生在通话中说,从8月15至12月22日止,他被警察用铁链固定在铁椅上累计长达580多小时,其中有一次就长达109小时,双腿至今留下黑色的疤痕;双手被拷住达600小时;被左右双向强光灯照射590多小时;被强制盘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过800小时左右;被强制擦铺板385次。

方影竹:古稀老人听高智晟读信

作为古稀老人,我经过“蒋家王朝”。那时有人评论蒋中正“好话为先生说尽,坏事为先生做绝。”我当时接受这种说法,但听了高智晟读信,我顿悟:蒋先生是允许把这句骂他自己的话登在报纸上的呀!而高智晟律师只是堂堂正正致函胡锦涛,也没有使用有失礼貌的字眼,结果遭受如此大报复、大摧残,谁是大独裁者,昭然若揭!

欧议会副主席吁停止迫害高智晟

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斯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在得悉高智晟的近遇后,呼吁停止对高智晟的迫害,并呼吁抵制北京奥运。麦克米兰-斯考特同时呼吁停止迫害与他见面并遭致折磨的法轮功学员曹东、牛进平和张连英。

胡佳: 高智晟律师冲破信息封锁 第一次公开坦言全家的困境

营救高智晟一家的努力没有结束,第二阶段才刚刚开始,高家四口人离真正的自由还想去遥远。我们该为高智晟律师一家做些什么。我们在北京的普通人可以自己走过朝阳区小关北里11号楼7单元,抬头看一看这个单元,抬头看一看周围的便衣,见证这一切,为法律和历史做一个证人。我们可以通过各种语言和通讯方式让全世界都知道在中国北京的国家黑社会势力对高家的欺凌。

陈泱潮:声援高智晟 揭露中共闷杀手段

在高智晟被抓以后,耿和不是有一段时间沉默嘛,就有很多流言蜚语进行攻击和诽谤。当时希望之声采访我,我的发言题目是“只有经过迫害的人会深刻地理解耿和的立场”。我作为过来人,深深知道中共在对待异议人士、特别有影响力的、有号召力的人所采取的非常狡猾和毒辣的手段。

袁红冰:高智晟是真正的英雄

我想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民族,一个出了英雄又要诬蔑和诋毁英雄的民族就更可悲。所以,为了挽救我们民族的荣誉,为了挽救中国知识分子的荣誉,我希望我们勇敢地,特别是所有的知识分子要勇敢地站出来,对高智晟先生给予声援,以便使高智晟先生早日从中共的暴政之下解脱出来。

陈光诚狱中致信律师李劲松

中国律师李劲松日前接到被关押的山东维权人士陈光诚在3月27号写的一封信。陈光诚在信中表示,狱方通知他,盲用写字工具不准带入监狱,写信必须用汉字。陈光诚指出,这是非人性化的决定。陈光诚披露,他将离开新收监区,被送到其他的监区,他能感觉到他要应对的将更多。

中国泛蓝联盟各省成员被国保骚扰

在大陆信奉三民主义的中国泛蓝联盟各省成员近日不约而同地受到国保的查问和骚扰,要他们退出中国泛蓝联盟,并且不要再参与维权事件,让他们不胜其扰,但他们坚持不退出中国泛蓝联盟。

伦敦集会游行 声援2千万人“三退”

由全球退党大联盟英国分部主办的声援2千万人退党大游行首先在伦敦驻英中使馆前集会,主持人邵力博士表示目前全球三退人数达到2000万意义深远,因为退党是以最和平的方式解体中共这个邪恶政权和结束这个恶党50多年来对中国人民的独裁统治。

被俄遣返的马慧已回亲属家中

据马慧丈夫透露,4月6号北京时间晚7-8点左右,他接到马慧从国内打来的电话。他说:“马慧已回到家中,她本人和我通了电话,说‘一切正常,明后天再说’,暗示我电话里不要多说。”据李先生感觉,当时情况不很正常,好像比较紧张。但是被中共扣押的这九天到底发生了什么,现通过电话无法获悉,只能慢慢了解了。

中共司法奇闻:写推荐信也可定罪

王博一家三口同时被判刑,使王博的亲友非常焦急,特别是王博87岁的外婆更是寝食不安。他们为找律师历尽艰难,不计成本,先后联系过几十家律师事务所,反覆讲述王博一家的不幸遭遇。终于感动了北京的六位正义律师答应代理王博案件。可是在律师交手续的第二天,北京市司法局就找到律师事务所表示“关注”,接着北京市国报警察给律师所施加压力,有的律师被威胁开除公职,有的律师被逼迫让退出王博案件。

中国大陆非政府环保组织处境艰难

研究数据显示,中国大陆目前共有各类民间组织300万家,其中正式注册的约有30万家。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大陆共有环保民间组织2768家,从业人员总数达22万多人。 谈到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现状,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中文政论杂志《北京之春》主编胡平表示---


《中国人权论坛》就高智晟全家遭受酷刑和非人道待遇的公开信

【大纪元4月8日讯】尊敬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先生、联合国酷刑报告人诺瓦克先生、各国政府首脑及各国际人权组织:

我们写信请您关注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及其家人所遭受的酷刑和非人道待遇。

高智晟先生是中国的一位著名的人权律师,一直致力于为中国基层民众提供法律谘询和辩护服务,曾3次公开上书呼吁中共领导人停止执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

高先生于2006年8月15日在山东被北京市警察秘密逮捕。据《亚洲周刊》报导,被捕期间,高先生在看守所里受尽酷刑。4月6日,著名爱滋病维权人士胡佳公布他与高先生的电话录音,高先生在通话中说,从8月15至12月22日止,他被警察用铁链固定在铁椅上累计长达580多小时,其中有一次就长达109小时,双腿至今留下黑色的疤痕;双手被拷住达600小时;被左右双向强光灯照射590多小时;被强制盘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过800小时左右;被强制擦铺板 385次。

同时,为逼迫高先生就范,警察住进高先生的家,骚扰和控制他的妻子耿和与2个孩子的生活,进行围殴,并禁止他们提取银行存款。另外,每天5至6名便衣警察跟着高先生13岁的女儿耿格去学校,使耿格心理受到严重创伤。

12月22日高先生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审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1年。被释放后,高先生和他的妻子、14岁的女儿及3岁的儿子一直被软禁至今。当局警告他全家不得与外界接触,否则将强化对他的妻子和孩子们的骚扰和虐待。目前,高家(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11号楼7单元)每天遭到100多个特工和警察持续监控。高家成了一所临时监狱,高的家人成了人质。

中国政府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其1988年批准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1991年12月29日批准的《儿童权利公约》和1998年签署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高智晟是中国的良心律师。我们对高先生及其家人所遭受的酷刑和非人道待遇表示强烈谴责和愤慨,并期待着国际社会敦促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高先生全家的迫害。

您的诚挚的

发起者:中国人权论坛
二OO七年四月七日

综合签名名单:

刘路,芳草,张文和,杨靖,来金彪,于保罗,程广瑞,唐荆陵,桑梓,杜导斌, 施超, 清风, 凉寒风, 孙九峰, 孙世儒, 公绪军, 李思航, 沈国华, 语方知, 葛若, 范亚峰,腾彪,李和平,王全章,林信舒,江天勇,赵昕,马文都,侯文卓,俞□荪,李海,邓焕武,刘铭, 谢俊, 陈柏达, 李维春, 赵新军, 张从明, 肖桂香, 彭玉明, 周光旭, 罗冬林, 刘友生, 陈德明, 詹如龙, 彭孝仁, 曹孝君, 胡国华, 曹连喜, 杨美哉, 秦义吾, 陈深静, 文德梅, 张哲仁, 吴永清, 李迪军, 丁习珍, 钟训华, 陈庚初, 林绪才, 张观由, 蒋立清, 周怡昌, 李德鹏, 王闰三, 张力民, 刘正湘, 屈松林, 郭远柏, 黄先松, 刘硕秋, 雷纯生, 卢征成, 黄多庚, 胡汉成, 庄岳坤, 王桐生, wang, yao., 小河勋爵, 禹晓睿, 夏松权, 肖子兼, 谢忠文, 何德瑞, 高菊村, 邓清平, 王志先, 周飞宇, 郭文举, 卜虎龙, 熊传斌, 吴树林, 阳成久, 杨资文, 肖世英, 龚有才, 赵明癸, 杨先进, 易裕生, 贺善佳, 龚降熙, 李标, 陶成亮, 贺友才, 罗作人, 李普先, 何富田, 李明强, 亿希照, 黄重阳, 陈乐安, 曾立升, 钟天早, 刘邦元, 郭昌林, 周春辉, 赵凤林, 唐美庆, 杨石林, 郭中华, 刘定华, 唐湘生, 朱诗凯, 唐连桂, 曹连成, 周东初, 彭应端, 罗传喜, 杜佑章, 盛建湘, 殷爱龙, 肖套清, 周树慈, 邓再生, 汪生来, 江传初, 周迪成, 蔡伯勋, 匡涪生, 周水斌, 刘锡金, 盛荣华, 陈伏坤, 张普保, 陈濯林, 文学古, 孙祥麟, 叶子博, 颜泽玉, 李书生, 何世端, 蔡端芳, 吴必钧, 郭烨春, 朱绍林, 曹靖凡, 陈淑玉, 张和才, 向绪忠, 詹云生, 李云辉, 蔡文照, 陈雪文, 卢敬亲, 何兆东, 邓惠芬, 李定国, 徐代兵, 夏作贤, 夏志红, 李伏保, 王绍坤, 刘明察, 姚采芹, 王振军, 刘传信, 军官, 卓再洲, 汤再胜, 王建平, 郭涤波, 江习斌, 梁占祥, 雷雪梅, 林荣贵, 杨秋生, 陈伯云, 刘岳云, 李志成, 肖晚勤, 袁 灿, 季泽民, 马维胜, 莫学斌, 王礼臣, 刘伏军, 李乐群, 刘锦文, 陈政辉, 曹志华, 郭昆仑, 胡介林, 龙国利, 张冬生, 严钦铬, 刘定华, 彭文超, 钟考文, 陈正东, 吉则斯, 易高亮, 李建民, 邓学清, 冷德华, 孙文, 黄镇华, 鄢宏秋, 刘仲福, 黄敬庭, 余敬贤, 何新富, 姜克强, 张伯贵, 罗汉云, 侯安生, 易建林, 孙作清, 宋银发, 李海南, 曾贱生, 刘超英, 余昌富, 胡光前, 曾献友, 邓光佑, 皮长庚, 陈澍林, 张汉江, 李子国, 何定初, 吴海军, 祁德才, 刘中树, 卢李南, 陈国强, 吴雨钦, 蔡云山, 刘爱钦, 高立人, 胡贤才, 罗建军, 龚渤源, 罗迪芳, 汤永福, 李端阳, 吴尚忠, 钟小阳, 朱诗康, 刘作元, 张官保, 肖再秋, 徐放中, 刘预, 刘奇生, 肖孔书, 吴寿应, 丁尚贤, 宋庆华, 黎重阳, 杨宗和, 曹春生, 刘楚训, 盛雪祥, 丁迪康, 戴资源, 萧志和, 周永南, 尹孟冬, 周建成, 莫新生, 龙枚生, 莫凤庆, 周凤鸣, 邓桂保, 卜仲希, 尹立成, 丁雨舟, 易世忠, 文飞明, ,张子龙, 高志超, 丁许桂, 肖伏秋, 胡立元, 罗仲华, ,张叔能, 范世雄, 黄建明, 郭佑明, 刘育钦, 张禄保, 丁明桂, 文定安, 詹中武, 杨应丰, 文畅夫, 符声扬, 詹卫国, 王敬阶, 张爱生, 莫桃安, 丁足阳, 范菊元, 张乐书, 谢望生, 何立成, 邓远初, 汪文志, 丁胜华, 何响应, 贺子桃, 刘永春, 汪梅香, 刘配坤, 熊韵仁, 黄梅初, 邓菊和, 孙仲安, 胡普生, 李跃林, 丁国瑞, 邹国香, 罗安邦, 卢再伏, 刘厚魁, 喻 元, 曾枚生, 王喜武, 钟汝国, 曾庆华, 丁细满, 刘桂保, 丁乐坚, 李联芳, 夏刃文, 刘明德, 符应元, 田健仁, 汤建春, 陈生比, 肖放军, 夏靖康, 张应初, 余星照, 杨禹林, 陈悦多, 倪吉南, 罗石喜, 石定基, 李用榜, 王德芳, 许南海, 刘选清, 陆迪仁, 刘孟军, 汤跃平, 卢盛栋, 文先华, 王兆桂, 钟伏深, 何孟林, 刘兆林, 蒋祝廉, 王美 生, 赵合高, 莫炳文, 刘省吾, 王培荣, 张玉风, 徐高金, 艾斯瓦尔兹, 晓迪, 小河, 张嘉鑫, 于若望, 禹继轩, 杨宪宏, 姚立法, 肖勇, 申四辈, 吴嗣瑜, 杨治中, 李家明, 巴三令, 赵波, 瞿榛, 孙喜, 张津郡, 介青, 伍国雄, 刘德军, 金昭, 辛忠诚, 丁建华, 钟子期, 卢国廉, 陈佳, 陈启棠, 马捷民, 梁景录, 郭永丰, 谢福林, 刘现锋, 蔡爱民, 姜力钧, 布行, 文明志, 孙丰, 谭坚民, 蔡淑芳, 高寒, 武宜三, 陈弘莘, 于相龙, 冯金海, 王庆元, 于怀永, 童蒙, 徐文立, 柳玉成, 徐形天, 黄强, 曲凤兰, 孙德成, 王言平, 孙鹏, 杨春苹, 刘桂莲, 张坤妍, 杨卓, 吕易, 康秋星, 辛明, Freeman Tang, 马粮钢, 陆效东, 梁明远, limingtian, 陆广, 杨春林, 毛国良, 韩武, 莫建刚, 吴玉琴, 廖双元, 张国亭,司徒华, 林正央,柯欣欣,姚立明, 郭国汀, 蒋品超, 唐元隽, 贾甲, 贾阔, 熊焱, 潘嘉伟, 薛振标, 关尚义, 刘慧卿, 何俊仁, 陆杰, 杜耀明, 陈用林, 陈荣利,潘晴,魏千峰,秦晋,杨博, 胡佳, 胡泽国, 胡俊雄, 胡敏, 高海兵, 徐光, 袁浪生, 袁伟静, 陶君, 郭少坤, 戚钦宏, 萧利彬, 黄晓敏, 黄燕民, 谢长发, 曾宁, 蔡陆军, 黎小龙, 张子霖, 张启林, 张蓝, 张鉴康, 杜和平, 余志坚, 余铁龙, 陈少文, 陈西(目前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此签名2010年5月7日"生效"), 陈智, 李仁科, 李志友, 李宏松, 冷万宝, 吴郁, 范子良, 郑恩宠(目前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此签名2007年6月5日"生效"), 欧阳小戎, 杨在新, 杨建明, 于长厚, 马育中, 邓太清, 邓浩洋, 王东海, 王美如, 王治晶(笔名:王德邦), 王犁庄, 王德佳(笔名:荆楚), 姑鹤, 方家华, 车宏年, 吕耿松, 吕新华(目前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此签名2007年3月17日"生效"), 刘逸明, 孙文广, 朱虞夫(目前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此签名2009年9月14日"生效"), 全林志, 任伟仁, 葛静山, 各地营救王炳章大联盟, 刘 泰, 童昕,黄岳婷、郭若、徐晓燕、楠木.

中国复转军人签名的名单:

梅玉涛,刘省吾 ,莫炳文 ,赵合高 ,王美 生 ,蒋祝廉 ,刘兆林 , 何孟林 ,钟伏深 ,王兆桂 ,文先华 ,卢盛栋 ,汤跃平 ,刘孟军 ,陆迪仁 , 刘选清 ,许南海 ,王德芳 ,李用榜 ,石定基 ,罗石喜 , 倪吉南 ,陈悦多 , 杨禹林 ,余星照 ,张应初 ,夏靖康 , 肖放军 ,陈生比 ,汤建春 ,田健仁 , 符应元 ,刘明德 , 夏刃文 ,李联芳 ,丁乐坚 ,刘桂保, 丁细满 ,曾庆华 ,钟汝国 ,王喜武 , 曾枚生 ,喻 元 , 刘厚魁 ,卢再伏 ,罗安邦 ,邹国香 , 丁国瑞, 李跃林 , 胡普生 ,孙仲安 , 邓菊和 ,黄梅初 ,熊韵仁 ,刘配坤, 汪梅香 ,刘永春 , 贺子桃 ,何响应 ,丁胜华 ,汪文志 , 邓远初 ,何立成 ,谢望生 ,张乐书 ,范菊元 ,丁足阳 , 莫桃安 , 张爱生 ,王敬阶 ,詹卫国 , 符声扬,文畅夫 , 杨应丰 ,詹中武 , 文定安,丁明桂 , 张禄保 ,刘育钦 , 郭佑明 ,黄建明 , 范世雄 ,张叔能 ,罗仲华 ,胡立元 , 肖伏秋 ,丁许桂 ,高志超 ,张子龙 , 文飞明 ,易世忠 ,丁雨舟 ,尹立成 , 卜仲希 ,邓桂保 ,周凤鸣 ,莫凤庆 ,龙枚生 ,莫新生 ,周建成 ,尹孟冬 , 周永南 ,萧志和, 戴资源 ,丁迪康 , 盛雪祥 ,刘楚训 , 曹春生 ,杨宗和 , 黎重阳 ,宋庆华 ,丁尚贤 ,吴寿应 ,肖孔书 ,刘奇生 , 刘 预 ,徐放中 ,肖再秋 ,张官保 ,刘作元 ,朱诗康 ,钟小阳 ,吴尚忠 , 李端阳 ,汤永福 .罗迪芳 ,龚渤源 , 罗建军 ,胡贤才 ,高立人 ,刘爱钦 , 蔡云山 ,吴雨钦 ,陈国强 ,卢李南 , 邓不清 ,刘中树 ,祁德才 ,吴海军 ,何定初 ,李子国 , 张汉江 ,陈澍霖 ,皮长庚 ,邓光佑 ,曾献友 ,胡光前 , 余昌富 ,刘超英 , 曾贱生 ,李海南 , 宋银发 ,孙作清 ,易建林 , 侯安生 ,罗汉云 , 张伯贵 ,姜克强 , 何新富 ,余敬贤 , 黄敬庭 ,刘仲福 , 鄢宏秋 ,黄镇华 ,孙文,冷德华 , 邓学清 ,李建民 ,易高亮 ,吉则斯 , 陈正东 ,钟考文 ,彭文超 ,刘定华 , 严钦铬 ,张冬生 , 龙国利 ,胡介林 ,刘正堂 ,郭昆仑 , 曹志华 ,陈政辉 , 刘锦文 ,李乐群 , 刘伏军 ,王礼臣 ,莫学斌 ,马维胜 , 季泽民 ,袁 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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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放军 ,陈生比 ,汤建春 ,田健仁 , 符应元 ,刘明德 , 夏刃文 ,李联芳 ,丁乐坚 ,刘桂保, 丁细满 ,曾庆华 ,钟汝国 ,王喜武 , 曾枚生 ,喻元 , 刘厚魁 ,卢再伏 ,罗安邦 ,邹国香 , 丁国瑞, 李跃林 , 胡普生 ,孙仲安 , 邓菊和 ,黄梅初 ,熊韵仁 ,刘配坤, 汪梅香 ,刘永春 , 贺子桃 ,何响应 ,丁胜华 ,汪文志 , 邓远初 ,何立成 ,谢望生 ,张乐书 ,范菊元 ,丁足阳 , 莫桃安 ,张爱生 ,王敬阶 ,詹卫国 , 符声扬,文畅夫 , 杨应丰 ,詹中武 , 文定安,丁明桂 , 张禄保 ,刘育钦 , 郭佑明 ,黄建明 , 范世雄 ,张叔能 ,罗仲华 ,胡立元 , 肖伏秋 ,丁许桂 ,高志超 ,张子龙 , 文飞明 ,易世忠 ,丁雨舟 ,尹立成 , 卜仲希 ,邓桂保 ,周凤鸣 ,莫凤庆 ,龙枚生 ,莫新生 ,周建成 ,尹孟冬 , 周永南 ,萧志和, 戴资源 ,丁迪康 , 盛雪祥 ,刘楚训 , 曹春生 ,杨宗和 , 黎重阳 ,宋庆华 ,丁尚贤 ,吴寿应 ,肖孔书 ,刘奇生 , 刘 预 ,徐放中 ,肖再秋 ,张官保 ,刘作元 ,朱诗康 ,钟小阳 ,吴尚忠 , 李端阳 ,汤永福 .罗迪芳 ,龚渤源 , 罗建军 ,胡贤才 ,高立人 ,刘爱钦 , 蔡云山 ,吴雨钦 ,陈国强 ,卢李南 , 邓不清 ,刘中树 ,祁德才 ,吴海军 ,何定初 ,李子国 , 张汉江 ,陈澍霖 ,皮长庚 ,邓光佑 ,曾献友 ,胡光前 , 余昌富 ,刘超英 , 曾贱生 ,李海南 , 宋银发 ,孙作清 ,易建林 , 侯安生 ,罗汉云 , 张伯贵 ,姜克强 , 何新富 ,余敬贤 , 黄敬庭 ,刘仲福 , 鄢宏秋 ,黄镇华 ,孙文,冷德华 , 邓学清 ,李建民 ,易高亮 ,吉则斯 , 陈正东 ,钟考文 ,彭文超 ,刘定华 , 严钦铬 ,张冬生 , 龙国利 ,胡介林 ,刘正堂 ,郭昆仑 , 曹志华 ,陈政辉 , 刘锦文 ,李乐群 , 刘伏军 ,王礼臣 ,莫学斌 ,马维胜 , 季泽民 ,袁 灿 , 肖晚勤 ,李志成 , 刘岳云 ,陈伯云 , 杨秋生. 吴树英,由少培,方祥礼,王中华,相义春,郭广敬,安启润,梁超海,梁云,张同禄,杨松法,高喜坤,王亢福,朱协武,张善暖,官兆信,林予民,安保军,王基业,朱学宝,王瑞洋,姜前军,藿炳杰,张洪帮,邓国珍,江泽兴,己振田,周平骏,车培声,刘德军,何秉贤,孙茂森,宋谦功,董玉民,李万鹏,赵炳祥,李思义,李春亭,刘惠山,汪保稳,陈义芳,薛守华,王贵兴,姚军永,霍振华,于功义,马树培,郝连平,唐保峰,杨秀利,丁玉琢,林橱孔,腾运忠,张思基,王立广,方茂,于文聚,邓鹏吉,楚守学,胡景山,赵书开,刘书春,迟少进,文军义,文国太,赵长安,田喜万,杨守军,梁占祥,郭涤波,汤再胜,刘传信,姚采芹,王绍坤,夏志红,徐代兵,邓惠芬,陈克强,冷德辉,蔡文照,詹云生,向绪忠,陈淑玉,朱绍林,吴必钧,何世端,颜泽玉,孙祥麟,陈濯林,陈伏坤,刘锡金,匡涪生,周迪成,汪生来,周树慈,殷爱龙,杜佑章,彭应端,曹连城,朱诗凯,刘定华,杨石林,赵凤林,郭昌林,钟天早,陈乐安,亿希照,李普先,贺友才,李标,贺善佳,杨先进,龚有才,杨资文,吴树林,卜虎龙,周飞宇,邓清平,何德瑞,肖子兼,庄岳坤,黄多庚,雷纯生,黄先松,屈松林,张力民,李德鹏,蒋立清,林绪才,钟训华,李迪军,张哲仁,陈深静,杨美哉,胡国华,彭孝仁,陈德明,冬林,周光旭,胡思,刘亚泉,龚仲才,唐启斌,袁建华,李正连,舒铁桥,莫其初,龚谷香,谢良平,刘辉,黄寅生,吴建阳,臧耀武,臧国华,薛颂年,陈湘益,刘新秋,胡应良,龚伏庭,舒正良,姜百龄,莫炳文,王美生,刘兆林,钟伏深,文先华,汤跃平,陆迪仁,许南海,李用榜,罗石喜,陈悦多,余星照,夏生比,田健仁,刘明德,李联芳刘桂保,曾庆华,王喜武,喻元,卢再伏,邹国香,李跃林,孙仲安,黄梅初,刘配坤,刘永春,何响应,汪文志,何立成,张乐书,丁足阳,张爱生,詹卫国,文畅夫,詹中武,丁明桂,刘育钦,黄建明,张叔能,胡立元,丁许桂,张子龙,易世忠,尹立成,邓桂保,莫凤庆,莫新生,尹孟冬,萧志和,丁迪康,刘楚训,杨宗和,宋庆华,吴寿应,刘奇生,徐放中,张官保,朱诗康,吴尚忠,汤永福,龚渤源,胡贤才,刘爱钦,吴雨钦,卢李南,刘中树,吴海军,李子国,陈澍霖,邓光佑,胡光前,刘超英,李海南,孙作清,田袁钦,罗汉云,姜克强,余敬贤,刘仲福,黄镇华,冷德华,,李建民,吉则斯,钟考文,刘定华,张冬生,胡介林,郭昆仑,陈政辉,李乐群,王礼臣,马维胜,袁灿,李志成,陈伯云,方传诚,毛桂庭,谭家珍,马宗元,刘再勤,徐芳斌,吴建军,肖兆丰,郭汉连,洪正安,王魁元,吴小坤,邓罗云,邹学良,刘迪辉,张海云,肖学文,王吉安,毛政清,王德飞,陈万波,罗富成,李忠保,青光学,曹双者,曹荣贵,孟太平,徐仲春,邓永康,邝仁和,钟子华陈许先,何先保,郭日新。廖东照,谢建安,武光华,李新明,张启田,陈冬云,姚友甫,代晖全,彭再武,肖志国,夏宏贵,杨培义,周金海,吴德华,欧政修,杨直爱,粟显云,肖孟根,黄定安,李小平,曾胜林,邓中山,蒋尚书,黄瑞汉,李爱民,王长林,王同加,夏雪,夏战中,梁承惠,张代昌,宁慈钦,罗国生,李范波,胡再林,贺隆祥,胡顺安,文跃堂,陈爱堂,刘明夫,张正清,陈,树,石盛秋,杨美成,龚长明,邓祁阳,李普生,张传仁,喻恢如,周跃军,胡永则,孙国扬,黄一成,谌友益,罗云飞,陶不依,彭绍宏,肖慎才,欧治涌,巢建华,卜方来,熊松清,朱传声,熊建良,蔡端良,向显欢,黄朝端,冯茂高,刘兴泉,李迪坚,李开彬,冯世雄,陈子迪,秦光明,徐寅武,杨明科,潘光前,何冬山,杨楚庭,曾谷山,薛金保,陈 冰,邱伏章,,刘波,熊冬初,李梦周,彭卫红,赵足奎,谢虎章,汤贤飞,夏可安,郑宏,陈国安,刘泽南,,向秋保,夏小阳,李缦葵,蔡陆山,谢广和,蔡德云,邓才,岳运生,臧德湘,肖岳安,,徐莫华,,汪骨才,段树祥,蔡国球,徐三保,郭才文,魏祥明,姚国华,陈先进,杨希明,徐新明,钟锡钦,符端进,朱连保,曹正坤,黄湘晶,魏腊初,蔡名训,肖敬书,杨应高,廖亚章,张长田,周正春,陈焕文,彭应清,杨东明,彭日武,樊芳成,刘国才,卜强安,蔡伏秋,朱浩吾,王心定,陈登科,张新华,刘建国,伍庆菊,谢志平,万卫兰,邓述昌,李永斌,胡云辉,陈国光,肖石泉,陈爱云,刘定波,曹惠度,黄国亮,周焱华,臧应春,卜国庆,,刘益民,周纯芳,刘锡元,肖佑全,张俊才,龚冬生,熊腊生,杨昌乔,郭清泉,赵少海,金晓秋,俞汉桃,段启厚,叶龙飞,陈炎堡,刘岳飞,刘雄宝,宋迪凡,戴慈利,王小,黄新华,朱合乡,梁国祥,周冬生,田跃强,刘子贻,刘国富,贺应秋,卜南洲,何启宇,贾鹏腾,张有才,王国健,朱秋收,李永贵,陈秋中,喻光辉,曾国栋,丁蒂固,李桂湘,李炳连,宋应宏,熊先德,喻联翔,盛介华,李慧群,吴志明,曾贺庭,贾东福,谢振奎,罗贵泉,龚阜金,王早春,肖业保,田延年,洪谷秋,何福荣,曹益昌,李寄明,吉明清,郭志和,彭光辉,梁风林,龚安辉,王建举,罗汉华,龚向荣,贺发新,陈德树,邢楚湘,钟才礼,麦佑生,王军,黄琪瑞,张云山,黄颖云,郭仪元,黄仿增,张菊清,熊品山,蒋豪生,盛介群,陈世纯,周文斌,莫登祥,肖雪芳,唐蓉明,胡先炳,徐伏保,陈望希,刘月朗,梁泽才,谈名增,彭正华,谈迪斌,郭泳林,钟明华,刘志尧,周上进,符伯民,黄绍尧,杨国保,张正国,龚年初,胡放明,曹锡祥,符文钦,张少连,彭德云,曹友元,张学功,盛玉祥,郭德茂,吴友云,刘聘辉,李进田,颜兴海,汪腾保,张仲华,唐春,聂长生,郭松柏,文端保,钟佳菊,唐玉清,张台阳,程玉军,汤跃辉,周海明,许先平,廖正国,陈学仁,袁共和,王普成,刘永祥,龚运生,黄国常,杨政,卜国安,陈林生,彭德田,李伯华,杨兰斌,陶德余,庄国胜,梁政群,盛谷荣,刘子香,蒋建国,郭再秋,张立夫,胡振翼,姚裕湘,唐为贵,刘渐升,苏应舒,曾志强,王福英,郭奠钦,文焕友,陈玉坤,袁聘远,蔡花伦,陈晓春,易自荣,罗应先,赵博高,邓达云,陈明芳,曹中和,王兆林,姚振彪,陈春先,袁启明
易家儒,蔡亮瑜,周东京,何春龙,符德国,汤正才,高玉堂,曹田枚,张声乾,周放秋,黄训春。夏剑萍。刘佳菊,周九成莫厚清,莫益平,李谷元,彭代华,王振元,卜德安 ,雷雪梅,江习斌,王建平,卓再洲,王振军,刘明察,李伏保,夏作贤,李定国,何兆东,卢敬亲,陈雪文,李云辉,何连平,张和才,曹靖凡,郭烨春,蔡端芳,李书生,叶子博,文学古,张普保,盛荣华,周水斌,蔡伯勋,江传初,邓再生,肖套清,盛建湘,罗传喜,周东初,唐连桂,唐湘生,郭中华,唐美庆,周春辉,刘邦元,曾立升,黄重阳,李明强,罗作仁,周季英,陶成亮,龚降熙,易裕生,赵明癸,肖世英,阳成久,熊传斌,郭文举,王志先,高菊村,谢忠文,夏松泉,胡汉成,卢征成,刘硕秋,郭远柏,刘正湘,王闰三
周怡昌,张观由,陈庚初,丁习珍,吴永清,文德梅,秦义吾,曹连喜,曹孝君,詹如龙,刘友生,彭玉明,肖桂香,王乐贤,伍晏清,肖光照,林庆余,胡立勋,刘普生,丁伯生,胡美平,石永乐,汪金生,刘再新,陈敢云,禹惠德,高清成,邓育才,赵菊堂,郭惠连,高楚吾,胡海清,崔再生,刘远和,肖运华,刘省吾,赵合高,蒋祝廉,何孟林,王兆桂,卢盛栋,刘孟军,刘选清,王德芳,石定基,倪吉南,杨禹林,张应初,肖放军,汤建春,符应元,夏刃文,丁乐坚,丁细满,钟汝国,曾枚生,刘厚魁,罗安邦,丁国瑞,胡普生,邓菊和,熊韵仁,汪梅香,贺子桃,丁胜华,邓远初,谢望生,范菊元,莫桃安,王敬阶,符声扬,杨应丰,文定安,张禄保,郭佑明,范世雄,罗仲华,肖伏秋,高志超,文飞明,丁雨舟,卜仲希,周凤鸣,龙枚生,周建成,周永南,戴资源,盛雪祥,曹春生,黎重阳, 丁尚贤,肖孔书,刘预,,肖再秋,刘作元,钟小阳,李端阳,罗迪芳,罗建军,高立人,邓不清,祁德才,何定初,张汉江,皮长庚,曾献友,余昌富,曾贱生,宋银发,易建林,侯安生,张伯贵,何新富,黄敬庭,鄢宏秋,孙文斌,邓学清,易高亮,陈正东,彭文超,严钦铬,龙国利,刘正堂曹志华,刘锦文,刘伏军,莫学斌,季泽民,肖晚勤,刘岳云,杨秋生,汤新华,高诗云,余湘生,陈国运,孙旺南,徐志明,杨祚华,汤胜利,朱太平,曾泽吾,刘太保,贺权,陈清钦,贾仁贵,曾绍莹,谢子史,刘岳桂,金书武,卜绍武,徐正安,谢葵正,郭剑元,李健康,龚降熙,王树勋,谢先后,苏少海,于晓军,程海涛,朱振夫,吴福财,刘佑生,钟汉谋,莫恒初,丁德保,熊佑芳,张德昌,刘绍军,夏辉喜,葛仙,龚静安,夏访勋,罗益春,文定荣,刘范和,欧连山,张振湘,肖作仁,邓舜贤,,练长胜,钟伏保,梁汉明,肖翰香,王声然,罗有元,邓中高,李永定,夏健松,聂林珍,,龚秋庭,廖贲,陈青书,陆东科,王腊权,龚高兴,曹建华,曹乐新,黄明昌,张树德陈立贵,邹松柏,喻寿林,刘良元,蒋根先,汪根和,王焕文,杨汉霞,陈德良,吴刚,田仁健,刘祯祥 ,陈代军,乐铁凡,刘鲁,谢龙兴,刘东华,孙友田,唐季生,胡玉钱,宋丙奎,夏炳生,陈长林,庄绍宏,,孙跃进,夏晓吉,严建华,欧厚钧,陈运龙,何双喜,张赤彬,谌宗保,刘干勋,曹光前,钟建华,张政宪,喻克宗,傅佑鸿,石东扬,曾寿保,张焕文,李雪华,蒋学初,蔡阳,喻志堂,卜运昌,,樊舜陶,龙应鹏,陈哲尧,邹礼诗,, 彭庚初,文小林,刘明山,曾建连,刘炳钦,陈谷生,周石田,彭仲科,夏志前,曾国阳,正坤,杨晓清,胡范平,谢曙光,陈立良,邹介凡,王碧忠,杨福才,王毅,李汉云,吴乐生,王渭清,潭章文,王阳春,王冬生,胡昌发,崔汉堂,廖衡山,王述生,喻旭明,宋振家,吴立楼,倪安民,卜厚生,宋振华,左汉凡,丁抗军,胡明庆,米久武,蒋德华 周立如,徐建和,殷光锋,程必昌,洪碧明,盛德年,周创和,方建章,龚清明,夏达光,祁学陶汤建昌,卜云庭,刘纯仙,盛志刚,周友才,袁楚才,孙政秋,易绍芬,陈喜明,肖炳生,刘一心昌庭训,郭小,李禹年,张东海,汪宏毅,黎华龙,唐远久,,卜乐安,陈改槐,徐德保,龚干才 刘见秋,周华生,曾登科,江权,姚演开,杨贤坤,夏运福,樊水敖,李亚冬,郭应秋,黄彩珍皮梅生,江强,潘惠勋,吴雪花,喻志洪,李书成,石德华,夏伏保,欧海清,易永应,罗玉坤, 贺建武,陈泽光付保华,张子凡,胡吉勋,唐腾芳,何东元,王应先,谭以山,莫昔生,李林章,刘菊生,熊炳春高鹏飞,胡辅德,吴宣华,夏庆章,王新民,孙正文,刘建生,钟巧云,张国才,李令威潘德良张美才,谢荣生,周玉祥,张志伦,谢中菊,艾定保,何树清,徐新辉,王双喜,陈 善,王荣钧王菊初,龙亮明,付国亮,罗美钧,吴菊香,郭立民,蒋□光,王焕文,姚雨平,廖庆吾,王伏秋
张光汉,宋建凡,李建清,周克钧,崔安生,汤普明,华正德,朱湘俊,王德钧,曾宪成,刘佑宇刘安邦,胡春华,丁美祥,孙芸轩,喻宁馨,刘国良,蔡正刚,胡阜庚,欧正意,尹桂林,官荣华邹宗怡,杨甫生,谢友坚,李元田,谭运生,郭冬生,,吴淑华,朱湘凌,李铭贵,肖新华,郑振富徐超群,杨长保,匡时泽,刘建清,陈益民,阳雪春,王道湘,莫益生,卜炳印,杨锡辉,钟其轩
谢海洋,郭优安,邹书坚,胡安生,李遂心,谢桂香,朱伏秋,刘梓富,张广东,卜文灿,邱慰安谢观金,李益光,梅四良,杨纲题,张湘新,石彰林,聂德乐,欧柳村,莫立华,刘楚祺,童少乾陈阳升,彭国锋,王国忠,朱锡庚,钟星照,郭秋生,张建辉,姜孝忠,尹满生,熊伏祥,周介如罗先亮,刘长庚,卢腊初,莫炳炎,冷兆勋,熊开春,肖光荣,聂星生,李惕明,盛胜军,黎旺端姚再生,盛德保,何兆明,谭炳奎,吴银秋,朱国华,曹伯师,杨克夏,定凡,兰胜圳,莫霞新贾建尧,郭鹏飞,凌汉兴,刘元堂,熊文洁,崔介仁,易俊凯,刘天成,钟连生隋守强、孙风鸣、矫志仁、牟景文、许光斌、王元林、迟心勇、丁坚、王洪福、乔琳、陈为树、王衍军、齐焕平、蓝仁坤、王福光、刘声生、萧恩然、韩顺龙、王洪贵、崔国泽、刘福通、王桂祥、王学逵、尹奎祥、雷洪泽、腾元忠、刘墉、宋绍庆、矫春夷、崔福智、郭检验、杨玉坤、范启祥、石金生、赵耀、宋举友、王炳青、郭常青、荣立堂、于林章、姜洪军、常乃生、刘建议、车培生、邹立峰、曲强、王秋兰、李明科、孙德法、杨国堂、郭新良、宋殿荣、王安才、宫贵臣、李荣贵、付玉新、张捷建、隋金坤、孙占熬、蓝天开、姚汝海、吴文华、武加生、王晓敏、董仁利、步延增、孙少军、冯希源、唐功俭、邵立荣、王晓森、孙桂杰、孙永春、张江汀、齐秀生、王秀臣、郝德军、赵强、刘树琪、王晓敏、谭伟、于爱军、田东流、朱秀香、刘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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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quan2007@gmail.com

签名的部份联系人通讯工具:

杨在新:skype:bbhyang3008,tel:0086779-7208807,008613517898996
邓太清:skype:dengtaiqing1,tel:0086351-7323097
张鉴康:skype:zhangjiankang8964,tel:008629-68859388,008613384916864
荆 楚:skype:jingchu1,tel:0086773-4817273,008613877391875

方影竹:古稀老人听高智晟读信

【大纪元4月8日讯】漫游网上,意外地听到高智晟亲口读信。他在魔爪下封口八个月,忽然传出我一听就知道是他的声音;他曾几次致函胡佳,但信件一概不知去向;这回他用两角钱电话卡,沉着而准确地读给胡佳听:这一切都不是平常的事情。

作为古稀老人,我经过“蒋家王朝”。那时有人评论蒋中正“好话为先生说尽,坏事为先生做绝。”我当时接受这种说法,但听了高智晟读信,我顿悟:蒋先生是允许把这句骂他自己的话登在报纸上的呀!而高智晟律师只是堂堂正正致函胡锦涛,也没有使用有失礼貌的字眼,结果遭受如此大报复、大摧残,谁是大独裁者,昭然若揭!

作为古稀老人,我在北平(现北京)经历了八年日寇铁蹄下的沦陷生活。日本宪兵队的残暴,我是常听说的。而高智晟“眼睛被不透明的胶带缠了三层,嘴上被缠了五层,套上头套后,眼睛的位置上又被缠了十几层,我的手被背拷和吊拷着带下了楼。”以及累计起来590 个小时被固定在椅子上的酷刑折磨,则为日本宪兵队自愧不如。至于今天以上百警察监视其全家,把格格往地上摔,日本宪兵队更要臣服中共之国安了

作为古稀老人,我每天诵读古文自娱。我最喜欢的是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在这封信里,太史公写狱中情景的“见狱吏则头枪地,视徒隶则心惕息”的十四个字,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谈他屈辱心态的“最下腐刑极矣!”的六个字,让我心如刀绞;谈他著书抱负时的“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的八个字,让我热血沸腾。我认定早不会再有谁的信,让我更加动心了。不想,高智晟“致胡佳书”,比太史公更震撼了我。司马迁的狱中苦情,源于他触怒了暴虐自私的皇帝,而皇帝是明打明的独裁者。“没有不是的君父”,说得痛快。可是,让高智晟下狱并继之以进“家牢”的,却在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行“暴虐自私”之实。记者会上“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许诺言犹在耳,“民主是个好东西”的喜歌,刚刚开唱……这一切,在高智晟的读信声中,都被撕破画皮,露出比昔日皇帝更加暴虐自私的真面目!

作为古稀老人,我小时候曾和同学到中南海捉王八(不要误会我有骂人的意思,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南海,进门是个大杂院,后面是个特大水坑),上高中时,为傅作义守城,我当民夫出东直门拆民房(“扫清射界”)……我一直为我曾在这个文明古都的成长自豪,然而,听了高智晟“致胡佳书”,我要对中南海的权贵们说:你们已经是这个文明古都的痈疽了。痈毒的扩散,毁了古都,也毁了中国。唯有高智晟这样的英雄,才是中国的希望。

大纪元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欧议会副主席吁停止迫害高智晟

【大纪元4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曾妮报导)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斯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在得悉高智晟的近遇后,呼吁停止对高智晟的迫害,并呼吁抵制北京奥运。麦克米兰-斯考特同时呼吁停止迫害与他见面并遭致折磨的法轮功学员曹东、牛进平和张连英。

麦克米兰-斯考特是在得知沉寂8个月之后的高智晟于4月6日第一次向外界揭露他及其家庭的近遇后作出这番表示的。

他还说,中国境内的独裁者应该受到已有104个国家支持的国际法庭的审判。

以下是他致大纪元及希望之声的信件的全文:

“我祝福和支持所有抗议中共集权的无理暴力、偏执和腐败的人士。每一天都有更多的证据,揭露中共集团和官员迫害人类的罪行,但每一天中国人都离民主和自由更近——这是在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恐怖之后,他们应该拥有的自由和民主。每一天也离中国的独裁者接受审判的日子更近,这审判将由104个国家所支持的国际法庭执行。

我要特别提到这个政权是如何对付高智晟律师——一位中国的领先人权活动家,他是一名基督徒。今天他将庆祝他的上帝复活。从我与他通话并支持他的事业之后,高律师正被所谓的“软禁”,他正遭受着地狱般的生活。就因为他们对待此人的手段,世界的人民必须停止北京奥运。高律师被这样的惩罚,只因他维护了中共政权的受害者,正如我去年五月在北京认识的张连英女士,牛进平的妻子:她只因炼法轮功就遭受严重迫害,目前已经双耳失聪。

另一位我见过面的曹东先生,目前还在监狱遭受酷刑。他的罪行,除了作为一个法轮功学员以外,就是他当我在准备一篇人权和民主的报告时,与我会面。近期欧洲议会的新主席波特林 ( Hans-Gert Poettering )已经向中共提及他的案子。文明的国家正在看着,正在等待。

爱德华.麦克米兰-斯考特

以下是爱德华.麦克米兰-斯考特信件的英文原文:

"I send my best wishes and support to all who protest about the arbitrary, brutal, corrupt and paranoid Communist regime in China. Every day brings more evidence of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by agents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nd its agencies; every day is a day nearer the freedom and democracy which the people of China deserve after generations of horror. Every day is a day nearer the justice which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supported by 104 states so far, will hand down to the tyrants in China.

"I want in particular to highlight the way in which the regime is treating China's leading human rights activist, Mr Gao Zhisheng, a Christian who will today celebrate the resurrection of his God. His so-called 'house arrest' - after I spoke to him and took up his cause - is a living hell. Just because of their treatment of this one man, the world community must stop the Beijing Olympics. Gao is being punished because of his defence of the many thousands of victims of the regime, like Zhang Lianying, the wife of Niu Jinping, who I met last May in Beijing: she has been tortured so much for her practise of Falun Gong that she is deaf.

"The other former prisoner I met, Mr Cao Dong, is still in prison and suffering torture. His crime, apart from being a Falun Gong practitioner, is that he met me while I was preparing a report on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His case was raised with the regime recently by the new 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Dr Hans-Gert Poettering. The civilised world is watching - and waiting."

Edward McMillan-Scott

胡佳: 高智晟律师冲破信息封锁 第一次公开坦言全家的困境

【大纪元4月8日讯】 2007年4月6日下午13:25,我的电话还是如往常一样响起,一个陌生的号码显示在上面。接听之后,那边传来已经消失了8个月声音---高智晟律师的声音。他用一个偶然能打通的电话向我发出一封难以通过邮局送达的信件。这个电话,先后在软禁和旅行中的我等了近四个月,他也同样尝试拨打了几个月,尤其是在春节后的阶段。

高智晟首先属于他的家庭。为了保护家人,在屈辱忍耐了近4个月之后,高智晟律师忍无可忍地讲出他的遭遇。他希望自己的妻子儿女能够脱离中共政法系统营造的人间地狱。有同样经过牢狱的朋友感慨:“高智晟回到家,不料结果把痛苦带回家。如果他在牢里,苦难就留在牢里。”是啊,他在法律上何罪之有,他的妻子儿女何罪之有。

从2006年8月15日高智晟被拘捕,到12月22日他回到家中,海内外都以为高智晟和他全家获得了相当的自由。而实际上,就在不久前,有人去探访高家还看到大量的便衣人员游弋在小区外、楼前,布满在楼道里。目击者也看到高智晟腿上因为长时间刑讯时留下的伤痕。高家时时被监控着,想要采访他妻子的海外记者也被无理阻挠。

这些高智晟律师的话语公开之后,他和家人会受到政法系统的报复,也许他的妻子耿和与女儿格格还是逃不过被辱骂和殴打的命运,高智晟本人也可能面临再次入狱。营救高智晟一家的努力没有结束,第二阶段才刚刚开始,高家四口人离真正的自由还想去遥远。我们该为高智晟律师一家做些什么。我们在北京的普通人可以自己走过朝阳区小关北里11号楼7单元,抬头看一看这个单元,抬头看一看周围的便衣,见证这一切,为法律和历史做一个证人。我们可以通过各种语言和通讯方式让全世界都知道在中国北京的国家黑社会势力对高家的欺凌。我们要让海内外的人权机构和国际媒体调查“高智晟案件”中的所有真相。而且我相信,未来有一天,从中共中央政法委到公安部、检察院、法院和国家安全系统,所有真正牵涉到高智晟案件中侵犯过人权的相关责任人,那些为打击民间维权而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的“主子”和“鹰犬”们,你们每个人的名字都会被公众知晓,你们每个人在中间做过的罪行都会记述,并受到谴责乃至审判。

胡佳

2007年4月6日 于BOBO自由城家中

陈泱潮:声援高智晟 揭露中共闷杀手段

【大纪元4月8日讯】(大纪元根据陈泱潮在自由文化运动奥克兰大会上的发言整理)在高智晟被抓以后,耿和不是有一段时间沉默嘛,就有很多流言蜚语进行攻击和诽谤。当时希望之声采访我,我的发言题目是“只有经过迫害的人会深刻地理解耿和的立场”。我作为过来人,深深知道中共在对待异议人士、特别有影响力的、有号召力的人所采取的非常狡猾和毒辣的手段。

当年,1981年,我作为全国非法刊物、非法组织的所谓反革命首犯被抓以后,当时来劝降我,是慎重其事的,因为我跟邓小平家确确实实有亲戚关系。我父亲为了保邓小平的姐姐、姐夫,卓琳的姐姐、姐夫而死在土牢里面,我母亲就守寡,当时30来岁,我才5岁。那么,当时就很诚意地布置了那个场面来劝告我,你要为你 母亲着想。我坦白地讲,这个话在当时对我是非常有压力的,因为我母亲在我3岁就守寡,没有再嫁人。在农村那种地主分子的状况下,多艰难呢,早请示晚汇报,3要8不准。这句话给我几乎得呀压力确实很大。但是,我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脊梁,我当时回答是“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已由不得我啦”。我说到这里,的的确确是大加悲愤,但是我是坚强的、我决不妥协、决不臣服。否则,我的妥协和疏忽……,因为当时胡耀邦他们很欣赏我的,我的前途是不至于在坐这10年大牢,那么漫长的寂寞。

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脊梁,那么高智晟这次被抓以后,它改成缓刑5年,这个事情造成很严重的影响。我这里要讲我的经历给大家听。当时,把我定为全国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反革命首犯,我4月4号在南京被绑架。4月10号以后,才将全国的这些领袖一网打尽,但是我是作为祖师爷,所谓擒贼要擒王,4月4号在南京火车站被绑架。可是,他们在判刑的时候啊,非常狡猾,把我的刑期呢,搞了10年有期徒刑,5年附加刑是最高的,徐文立当时只是4年附加刑,但是徐文立他们的刑期呢就选得高过我,给外界造成的印象是怎么样呢?他们用心良苦,而且中共中央1981年9号文明确规定对我不可以大肆宣传,不可以上,就是因为《特权论》哪,因为邓小平的讲话就是针对我《特权论》指出中国的制度一定会产生官僚主义集团,这是不可避免的,一定必须进行民主革命,建立 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对此,邓小平亲自讲话,说中国不存在,也不可能,也根本不可能产生官僚特权阶级,而且邓力群,当时的中宣部长,长篇标题是批判中国产生官僚特权阶级,依然是针对《特权论》,但一个字不点名,不点我名。所以,外界不知道事情真相。那么是使用闷杀的手段。

那么今天在高智晟的身上又再现,是判他5年缓刑,是重判的。这种比较的反差,就是要把一个真正的有号召力的领袖人物给他再次打下去。这个问题出来以后啊,我一方面了解情况,一方面也很担心,高智晟怎么不出声呢?这个不出声可对不住袁红冰,对不住关心的人们,对不住广大的法轮功朋友啊,我很着急呀,我说我母亲 守寡把我们抚养大,我尚且义无反顾,忠孝不能两全,格格、耿和还年轻,可以让她们经受锻炼,你怎么不出声啊?不出声可糟了,我真是捏了一把汗。

幸好,今天我听到了高智晟的声音。我为这个声音而激动。他没有倒下,他没有弯下他尊贵的膝盖,没有低下他高贵的头颅。我们在座的要为高智晟呼吁,像刚才费良勇先生所说的、所采取的措施、所宣布的那样

谢谢大家!

袁红冰:高智晟是真正的英雄

【大纪元4月8日讯】(大纪元根据袁红冰在自由文化运动奥克兰大会上的发言整理)

我们常常说中国最多的是人。但是,我们也常常感到中国最少的也是人,缺少真正的人。

我们都知道从上个世纪末以来,在中国的大陆上发生了一起迄今为止还没有停止的当代人类最大的人权灾难,那就是对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的政治大迫害。面对这样一种 政治大迫害,被中共暴政所收买的知识界从整体上保持了沉默。他们在保持沉默的同时,也在证明了他们自己的侮辱,证明了他们自己对社会良知的背叛。

就在这样的时候,在我们中国人中,出现了一个英雄,就是高智晟先生。他面对有百万警特、千万贪官、十万铁牢所构成的中共暴政,明确地告诉他们,你们必须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的迫害。他用自己的客观而公正的调查证实了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的悲惨遭遇。

就是这样的一位英雄,他不仅被中共暴政关进了监狱,更可悲的是,在他被关进监狱前后,一直到今天,一些所谓的独立写作者,一些所谓的自由知识分子,他们在诬蔑、攻击高智晟的这件事情上,表现得比中共暴政还要无耻。他们一直说高智晟为什么沉默?

但是,即使是在高智晟沉默的这些日子里,我们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从来没有动摇过对高智晟先生的信心。就在2006年的12月,我们还把中国自由文化运动 2006年的特别维权英雄奖奖给了高智晟先生。那么,今天在我们自由文化运动奥克兰会议的开会的第一天,我们很欣慰地听到了高智晟先生的声音。声音尽管很短,很短暂,但是它证明了高智晟先生确实是英雄。

我想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民族,一个出了英雄又要诬蔑和诋毁英雄的民族就更可悲。所以,为了挽救我们民族的荣誉,为了挽救中国知识分子的荣誉,我希望我们勇敢地,特别是所有的知识分 子要勇敢地站出来,对高智晟先生给予声援,以便使高智晟先生早日从中共的暴政之下解脱出来。

朋友们,让我们支持、让我们爱护中国人中的这一个英雄吧。

谢谢!

陈光诚狱中致信律师李劲松

【大纪元4月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中国律师李劲松日前接到被关押的山东维权人士陈光诚在3月27号写的一封信。

陈光诚在信中表示,狱方通知他,盲用写字工具不准带入监狱,写信必须用汉字。陈光诚指出,这是非人性化的决定。

陈光诚披露,他将离开新收监区,被送到其他的监区,他能感觉到他要应对的将更多。

陈光诚还表示,他已经26次通过监区工作人员向监狱检察室的检查人员提出,将他的口头控告和检举内容形成正式的控检材料,尽快进入法律程序展开调查。但是狱方表示回去商量一下,尽快给予答覆,却至今仍无实质性进展。

李劲松律师表示,他并没有收到陈光诚的信中所提到的“上一封信”。李劲松律师还表示,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日前到临沂监狱探望了陈光诚,陈光福告知李劲松律师,陈光诚的身体及精神状态还好。

中国泛蓝联盟各省成员被国保骚扰

【大纪元4月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心语采访报导)在大陆信奉三民主义的中国泛蓝联盟各省成员近日不约而同地受到国保的查问和骚扰,要他们退出中国泛蓝联盟,并且不要再参与维权事件,让他们不胜其扰,但他们坚持不退出中国泛蓝联盟。

本台之前曾报导,信奉三民主义的中国泛蓝联盟成立以来,因为各省市的负责人分别协助当地居民进行维权抗争,因此不时有成员被当地国保找去谈话或拘留。

星期五上午,中国泛蓝联盟告诉记者,他们近日又有各省的成员被国保骚扰。
浙江杭州成员贺韬每隔两三天就被国保找去问话一番,贺韬向本台记者表示---

贺韬:就是被盯得比较紧,有时两三天一次,基本上每个星期都有。他们就是开车过来接我,要我改变一下思想,放弃自己的信仰之类的。

记者:他们有没有说,叫你不要跟中国泛蓝联盟来往?

贺韬:那当然有。

记者:他们有没有说,如果你退出的话就给你一些好处?

贺韬:好处没有,但他们说,如果我希望有比较好的生活的话,就不要再参与,如果继续参与的话,那在生活上肯定有一些不方便。

记者:你觉得国保这样的一个行动会不会对你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

贺韬:现在很累吧。

贺韬说,基本上国保找他,他都十分配合,按照他们所指定的时间出现。虽然不胜其扰,但贺韬说,他不会放弃自己的信仰,退出中国泛蓝联盟。

除了贺韬之外,中国泛蓝联盟湖北武汉成员王纹石近日也被国保找去,国保同时还找了他的家人,让他备感困扰,王纹石对本台说---

王纹石:找了我,找了我家人,还找了我家人单位的领导,我觉得这样很不好。我希望他们不要找我的家人,有什么事找我好了。

记者:那父亲有没有觉得很烦,叫你退出中国泛蓝联盟算了?

王纹石:说过的,他说你搞这个样,万一把我们工作给搞丢了怎么办?像我们年轻人对这些想得可能比较开一些,但他们这么大年纪,只想安安定定过一个安稳的生活,那你这样一找的话,一个国家机器摆在他面前,他肯定害怕了,担心他现在的生活都保不住了。记者于是打电话给武汉市国保查询此事件---

记者:我想问一下,你们为什么要去找王纹石他们?

武汉市国保:你哪里?

记者:我是香港打来的。

武汉市国保:你打错了。

记者:先生,你不要那么紧张,我是说,既然你们要找人,就要承认呀。

这位国保人员迳自挂断记者的电话。

除了王纹石之外,另一位中国泛蓝联盟湖北武汉成员,近日参与十一医院维权事件的朱成明,也被国保找去,他表示---

朱成明:主要他们是暗中骚扰我们的电话等等,就是我们打电话的时候,经常出现杂音,有时手机还自动关机。

记者:你上次告诉我,因为你参与了十一医院的事情,所以国保找你的次数也多一点是吗?

朱成明:找了两次,以前他们根本不知道我这个号码。他们找我是跟十一医院的事情有关,他们自己也说了。(

伦敦集会游行 声援2千万人“三退”

【大纪元4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史东妮伦敦报道)4月6日下午,英国部分东西方民众在伦敦中使馆前以及伦敦华埠举行“迎接新纪元-声援2000万勇士退出中共邪党”的活动,呼吁当地华人加入到解体中共的行列中来。

由全球退党大联盟英国分部主办的声援2千万人退党大游行首先在伦敦驻英中使馆前集会,主持人邵力博士表示目前全球三退人数达到2000万意义深远,因为退党是以最和平的方式解体中共这个邪恶政权和结束这个恶党50多年来对中国人民的独裁统治。

包括英国前资深外交家瑟儸勋爵及“法轮功之友”、“天安门母亲”等当地多个民权团体代表在集会上发言。瑟儸勋爵回顾了中共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的迫害,他指出中共就是一直通过暴力和谎言维持统治的。“法轮功之友”约翰.迪先生表示他们手上已经有很多第一手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资料,他认为让中国人过上一个和平民主的生活,唯一的途径就是结束共产党通知。英国大纪元时报总编刘博士指出退党大潮的意义在于中国民众对中共的觉醒,三退的速度决定了解体中共的速度。他说:“多一个人三退,中共的胁从犯就少了一个;中共行恶的能力就减低一分;中共离自己的末日也就更近了一步;获得良知和灵魂救赎的人就增加了一个,正的力量就加强一些。”

途径中国大使馆前集会现场的美国医生瑞夫 兰布兰克先生表示非常支持中国民众自由表达意愿的行为,他说:“我今天是第一次听説中国民众正在退出中共,我想大多数美国人和我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中国人民拥有自由选举权,共产党不会是中国人民的选择。我还联系到美国政府在许多中国人权问题上保持沉默,我认为不能因为商业利益而牺牲在人权保护方面的原则。”

集会后,支持退党的英国民众从驻英中使馆前出发,沿伦敦市中心繁华的摄政大街游行到唐人街并在华埠几条主要街道绕行三周,向当地民众尤其是华人同胞讲述“中共逆天行恶,天灭中共在即,顺天意退党保命”的真相。在游行结束的地点,一些当地华人主动和游行队伍合影,表达支持退出中共,解体中共的心愿。

被俄遣返的马慧已回亲属家中

【大纪元4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希文报导)被俄罗斯移民局于3月28日与中共联合劫持遣返的联合国难民马慧,历经九天的不明囚禁,于4月6号回到大陆哈尔滨亲属家中,目前,详细情况不明。

据马慧丈夫透露,4月6号北京时间晚7-8点左右,他接到马慧从国内打来的电话。他说:“马慧已回到家中,她本人和我通了电话,说‘一切正常,明后天再说’,暗示我电话里不要多说。”据李先生感觉,当时情况不很正常,好像比较紧张。但是被中共扣押的这九天到底发生了什么,现通过电话无法获悉,只能慢慢了解了。

中共司法奇闻:写推荐信也可定罪

【大纪元4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童昕综合报导)曾在中央电视台被当作洗脑典型的中央音乐学院学生王博于2005年12月在明慧网等海外网站自述,如何被中共政府人员欺骗、洗脑及利用的经历,及“焦点访谈”造假的内幕。2006年7月,王博及其父母在大连的临时住所里再次被抓,并在2007年2月分别被判五年或四年徒刑,过程中一直没有通知家属,致使一审没有请律师。在家属多方求助的情况下,有六位律师愿提供帮助,却发现一审有诸多违法之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他们联名要求该案应退回长安区法院重审。

没有律师的一审

据明慧网报导,2005 年12月,王博自述被中共政府人员欺骗、洗脑及利用的经历在明慧网上发表,文章揭示了在劳教所、洗脑班中痛苦的经历、和“焦点谎谈”谎言的出炉、以及自焚伪案的背景。此后,为了避免再次被抓,2005年11月,王博一家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

2006年7月,王博及其父母在大连的临时住所里再次被抓,王博一家被抓后再次遭到刑讯逼供、体罚,被欺骗诱供、逼供等,去年11月10日,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以“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王博及她父亲王新中、母亲刘淑琴开庭审判,整个过程均未通知亲属。亲属四处打听,最后才在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从电脑里查到河北省长安区法院正在对王博一案进行审理,当亲属赶到法院时,发现开庭布告已贴出,就在四天之后,已没有时间再请师。2007年2月2日,王博在一审中被判五年有期徒刑,王新中和刘淑芹分别被判四年。

王博一家三口同时被判刑,使王博的亲友非常焦急,特别是王博87岁的外婆更是寝食不安。他们为找律师历尽艰难,不计成本,先后联系过几十家律师事务所,反覆讲述王博一家的不幸遭遇。终于感动了北京的六位正义律师答应代理王博案件。可是在律师交手续的第二天,北京市司法局就找到律师事务所表示“关注”,接着北京市国报警察给律师所施加压力,有的律师被威胁开除公职,有的律师被逼迫让退出王博案件。

律师:一审诸多违法之处

3月12日上午,六名律师向石家庄中级法院和检察院,分别递交了由他们联合签名、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申请”中强调,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要求退回长安区法院重审,石家庄中院接受了申请。但石家庄市检察院拒绝接受申请,说法是不公开开庭的案件检察院不监督。

六位律师一致认为:会见当事人后,发现事实出入非常大。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事实出入较大,二审必须公开开庭审理。一审时,三个当事人其中两个人没有参与法庭调查--“零口供”,法庭就草草下判决,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希望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纠正一审中的错误,或退回长安区法院重新调查审理,维护法律的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二审合议庭主审法官裴卫华口头答覆律师称,二审不会公开开庭。

在此案中,王博及其母亲刘淑芹均没有任何口供,但即便是有口供的王新中,律师认为他也没有违法行为。

律师辩护词中说此案在一审过程中有诸多违法之外,如,公诉人、辩护人应依法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辩认,但在此案中作为关键“罪证”的宣传单、书籍、光盘等物证均未在审判过程中出示,使基本事实无法查清。并且三名被告有两名实际未参与法庭调查(零口供),在此情况下,法庭依法应给予开庭审理。

家属:欲加之罪 何患无词

王博的家属在接受明慧网记者采访时说,一次,二审庭的法官孙某对他说,现在(对待法轮功)就是这样的政策,没办法。家人说,那么你们也知道,对王博一家判刑依据的是“政策”,而不是法律,王博一家就是没有罪。当时办公室内的几个法官一惊,齐声说:“别给我们说这个,对你对我们都没好处。”,明慧网文章认为,显然这些法官受到了来自“上面的”很大压力。

据王博的亲属分析,这次王家三人被绑架,和王博、王新中不久前在明慧网等海外网站,发表自己和家人因修炼法轮功遭受中共迫害的心路历程有关。这位亲属说,“在中央电视台的违心表态,并不是王博的真实想法。而最近在海外网站上发表的王博的自白,才一五一十的把她自己的真实感受表达出来。”

王博的亲属还说,我们都能感受到王博一家修炼法轮功后的受益表现。修炼前,他们一家身体都不好,家庭不和。但是,修炼后情况完全变了,他们身体好了,家庭也和睦了,这些王博是深有体会的,所以才修炼的。他们一家到现在也不放弃修炼也是这个原因。

“法轮功是邪教”无法律根据

代理王新中案件的北京张立辉律师认为,思想信仰无罪,对法轮功含糊的套用惩处邪教的法律条文不适当,两高的司法解释值得质疑;公安部下达《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这个文件介绍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个,但没有法轮功;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论述了关于邪教组织的五个特征。但法轮功提倡信仰真善忍,根本和那五个特征没有一点相关之处。

持此一论点的并非张立辉一个人,山东华冠律师所的李建强律师就曾在他所受理的一个案件的辩护词中明确地说:“我国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从来没有在法律文件或者司法解释中明确将法轮功组织列为邪教组织。”

上海郭国汀律师(现旅居加拿大)、北京高智晟律师也都曾指出中共当局镇压法轮功完全是违背现行法律的。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在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时提出,被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得不明确,并且这条法律本身跟宪法的精神是相抵触的,是无效的。

认为王新中有罪的关键证据传单“致未来幸运的同胞”的内容不过是推荐他人看“九评”。而写推荐信并不违反法律,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宪法权利。

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和平认为,政府没有权力划分正教和邪教。否则无神论政府可以把任何宗教定为邪教。李和平还表示,即使有内部规定或司法解释把法轮功作为邪教来镇压,那都是违法的。

处境困难 亲属吁营救

目前王博一家处境困难,三人都很瘦弱,尤其王新中身体更差,需要有人搀扶,一次去医院,诊断为动脉硬化型心脏病,血压高压达200,低压120,这在医学上属于高危状态,随时有生命危险。2007年3月下旬,王博和母亲刘淑芹曾经绝食5天左右表示抗议,刘淑芹还因为坚持炼功被上吊铐。王博的家属希望海内外正义之士伸出援手,营救身陷囹圄的王博一家。

石家庄电话区号:0311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电话总机:0311-85187000(可查询任何法官的电话)

石家庄中级法院王博案二审合议庭组成(区号0311):
刑二庭长王峰85187326、13315119295
合议庭审判长:刑二庭副庭长吕玲(女)0311-85187153
合议庭主审法官:裴卫华(女)0311-85187159(较邪恶)
合议庭法官:刑二庭刘斌(男)0311-85187337
合议庭法官:刑二庭曹法官(可打总机85187000查询)

院长李老铁85187297
朱院长85187028
张院长85187006
其他院长马贵玲、张朱贵、王越飞、刘士军、石迎春、王亚平85 187012、85187186、85187378、85187009、85187116
机关党委:0311-87793244
纪检处:87783411 刑一庭:87797341
举报电话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执行热线电话0311-85187173、85187121
院长接待室85187039
刑一庭85187135
研究室85187330
纪检组长张卫平
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张晓旗
信访办张贵军
执行庭副庭长 张琪
立案庭副庭长刘俊平(女)、立案庭审判员封双勤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董香梅(女)、张淑秀(女)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孙月梅(女)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臧占刚
刑一庭助审员 张玉坤
刑二庭法官助理 任立新
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钱仁冬、吴亚梅(女)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 ,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王书庭: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赵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王新中)0311-84947842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8号。
电话:(0311)87899456、87017615,值班室:87899456
副检察长孙仁申
公诉处李处长
检察员邢玉杰、郑建忠、王瑞俭、陈宝良、杨向东、朱明、刘法 明、孙延军、单保安、邱志斌、王虎吉;

石家庄长安区法院,地址:石家庄槐岭路15号,邮编:050021
办公室:0311-85814012、85815253、85814311
刑一庭(王博一家案件责任部门)0311-85870554:
审判长李玉海,审判员岳运芝、周文卿,书记员:周杰,
庭长王旭(很邪恶)、副庭长岳运芝(女)、法官王某,
院长史和平
副院长:李黎、陈士杰、胡青
纪检组长兼庭长郭 炜
立案庭庭长;周健
刑二庭庭长:张明丽
民一庭庭长;苏维艳
综合处处长:王聚法
协调处主任:王大虎
法警队队长:王友强
政治处主任:韩素清
监察室主任:朱冰洋
信访办主任:王治国
办公室主任:胡玫洁
执行庭庭长:赵薇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29号 (新地址)
邮编:050021
电话:0311-85871546、85871547、85871548、85871551、85813624、85816038、85874940,
刘霞、王洋(王博一家案件的两个公诉员)
检察长李维lw@cajcy.com
副检察长:裴维奇pwq@cajcy.com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曲利
民事行政检察科
科长:王二芒 :0311-85815129-8048 信箱: werm@cajcy.com
副科长:郎建平 :0311-85815130-8048 信箱: ljp@cajcy.com
检察员:高 伟 :0311-85815133-8049 信箱: gw@cajcy.com
检察员:步苏梅 :0311-85815133-8049 信箱: bsm@cajcy.com
办公室:85814312,
法纪检查科:85815129,
刑检一科:85815130,
刑检二科:85815133
收发室:85814014控申科,
起诉科副科长王晓丽
批捕科 张惠敏     

河北省政法委,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1 电话0311-87907241、87903645、87903174、87902784
政法委书记车俊
政法委书记王其江
河北省副省长兼政法委副书记何少存
政法委秘书长傅剑仁
河北省政法委电话:031-87907706,87907206
河北省政法委信访处85186157
河北省委政法委信访副处长张建旗

河北省公安厅,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电话总机0311-83033941转
河北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俞定海,
河北省公安厅厅长 刘玉顺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力,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玉蝉,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曹爱平,
省公安厅副厅长 郑 晓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士良
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魏晋虎,副局长陈国平
河北省公安厅纪检委举报电话:0311-83033093
河北省公安厅投诉检查科 电话:0311---85183399转2367

河北省610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头目:张国均,办,0311-87906310;宅,0311-87906898;
副头目:王永志(迫害王博一家的主谋,策划“焦点谎谈”抹黑法轮功),办:87908681,宅:87906766;13931110731
副头目:冀廷宇,办:87908895,宅:87906889;
助巡:丁绣峰,办:87906533,宅:87900918;
秘书处长:王树民,办:87906057,宅:87909866;
秘书处:87908610
副处长:王秀英,办:87906535 ,宅:8302265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和平西路236号;电话:0311-87831824;邮编:050000
院长刘瑞川
副院长景汉朝
政治部副主任郭羊成
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长韩元恒

河北省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5号,
省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其江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侯磊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马 达
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颖
法纪处:0311-83022417,
监察处:83022410,
办公室:83022407

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15号)
局长办公室:86046234,86049296
副局长刘子君(主管迫害法轮功)办0311-86676214;
政保大队教导员李彦兵:0311-86677321;呼机:96777-21888
政保大队长:王连喜大队长(参与绑架王博一家,较邪恶,50多岁、矮胖,原河东派出所所长)
副大队长柴彦国,办0311-86677321、86212954;

石家庄市公安局,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3号,邮编:050000
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张石余,
督察办:
法治处:
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支队,邓方、王晓峰、
李兴山(参与绑架王博一家,扣押四万多现金和三箱衣物不给)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西行铁路立交桥东桥头路南的小楼(楼头上标着90号),邮编:050000

石家庄铁路分局机务段,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
石家庄铁路机务段公安科谢科长
石家庄铁路机务段沈书记
党办:0311-86032405,办公室:86034962,财务科:86083714

河北石家庄市河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石家庄市煤机街;邮编050000
党工委副书记:王景增,电话:0311-87673206,87673216
办事处主任:吕明轩
办事处副主任:周跃 办事处副主任:韩树松

石家庄市长安区委员会,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23号,
邮编:050011,
区委书记:许昆峥
区人大主任:李凤锻,
政法工委
稳定办(就是610)主任:张启云
区长:朱增海 
区政协主席:马花琢

石家庄市司法局,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邮编:050000
局长朱庆海:
律师管理处范处长:

河北省司法厅,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邮编:050081
电话 83034813 88607530,
传真:83033074、83031395(夜间自动接收)
河北省司法厅信访处:88607541
省司法厅厅长张庆华
司法厅律师处副处长吴智慧

石家庄市政法委,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56号
政法委书记,栗进路
主任 梁建斌 86686716
副主任 吕军英 86686706
督办处 王普 86686715

河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维明街32号,
电话:0311---87906407
办公厅秘书一处:0311-88602049;
河北省人大信访办87906453

石家庄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青园街57号,
王双昆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督办处:0311-86689639;行政处:86689651
研究室:86689636;
《石家庄人大》编辑部:86689632;
信访办公室:86689506;

石家庄市政协:地址,中山东路,
提案委员会:0311-86689861、86689862,
学宣文史资料委员会:86689808、86689870,
社会法治委员会:86689877,
民族宗教委员会:86689872

石家庄市法制局,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黄红星、张若丕,电话:86687550、86687551、86687552
局长室:86688284
法规处:86688285
综合处:86688390

石家庄市民族宗教管理局,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邮编:050011
李魁芳、王玉敏、安全新、赵彦秀、丁登秋、张联军、徐胜美
办公:0311─86687691、86687692、86687693、86687694、86687695

石家庄信访局,地址:石家庄市兴凯路
电话:87042935、87058764、87058765、87058879、87058880、87058881、87835748、87042314

河北省委办公厅 8790800、87027457
河北省610办公室 87906057
河北省法律援助热线:0311-12348
石家庄市市长公开电话:0311-12345
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 86045798
石家庄市政府西院 87851820
家庄市市委西院86686321
家庄市市委政法委 86686357 86033778

白克明: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郭庚茂: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
张 毅:河北省委副书记、原省纪委书记
付双建:河北省副省长
宋恩华:河北省副省长
孙士彬:河北省副省长
柳宝全:河北省副省长
付志方: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省长
李俊渠:省长助理
马兰翠: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
王光星: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尹亚力:河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田向利:河北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朱浩文:石家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显国: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
杨 汭:河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振田(满族):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李益民(女):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院长,省律师协会会长、教授
张义珍(女):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绍廉(满族):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进:武警河北省总队政委、武警少将
段端武: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军区司令员、少将
侯志奎:河北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高宏志:共青团河北省委书记
董经纬(省国家安全厅):
谢计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靳宝栓:河北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臧胜业:河北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
赵景之:省文化厅副厅长、河北省文联党组书记
常丽虹(女):河北省妇联副主席
曹征平(女):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河北省纪委书记: 臧胜业
河北省纪委副书记:游江、王雪峰、曹素华(女)、商黎光

-----------------------
附件1:王新中代理律师的辩护词

辩护词

合议庭各位法官:

我们依法接受王新忠家属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担任王博、刘淑琴、王新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王新忠的辩护人,现辩护人依据法律和本案的客观事实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王新忠不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具体如下:

一、本案的审判程序诸多违法。1、《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可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控方所指控的被告人的所有行为均发生在辽宁省大连市,三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也长期居住在大连市,同时案卷中也没有任何关于本案更适宜于石家庄法院审判的文件或说明。因此,石家庄司法机关依法无权处理本案,长安区法院的一审审判以及现在的二审均违反了刑诉法的规定,应终止或发回审理并移送大连市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一审庭审笔录表明,搜查笔录中记载的宣传单、书籍、光盘等物证没有在审判过程中出示,没有让当事人辨认,而这些证据恰恰是认定王新忠是否有罪的关键证据。因而一审诉讼程序严重违法。使基本事实无法查清,审判无法做到客观、公正与合法。

3、《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本案一审中,三名被告人中有两名实际未参与法庭调查,另一名被告的口供被已查清的许多事实所否定,可充分印证为虚假。因此,本案的事实是完全不清的,为此辩护人已明确向合议庭提出开庭请求。二审法院理应为查清本案事实开庭审理,书面审理不仅与法定程序相违背,而且是对公民基本诉讼权利的漠视和侵害。

二、一审判决认定王新忠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不符合法律。

《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王新忠涉嫌的罪名应该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
构成该罪必须具备四项要件:(一)必须是组织和利用,两者同时并存,光组织或仅利用均不构成本罪,因为“和”是并列关系而非选择关系;(二)组织和利用的是邪教组织;(三)必须实施了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四)必须造成了危害社会的后果。
辩护人认为王新忠的行为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
1、本案中公诉方没有证据证明王新忠有组织行为,一审判决也仅认定了其制作传单的行为。

2、认定法轮功属邪教组织没有法律依据。

(1)《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及两院司法解释(一)、(二)、解答均未提及法轮功系邪教组织;
(2)公安部根据《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也未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
(3)出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字眼的法律文件是:最高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法发[1999]29号)和最高检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高检发研字[1999]22号)。
辩护人认为,“法轮功是邪教”是一种事实认定,一种适用法律的行为,司法机关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即作出认定是违法的;以“通知”这种司法政策的形式,对违法认定在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作出普通性的约束,是对司法权的滥用。因而上述两个“通知”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而加以适用,不能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

3、公诉机关和一审判决都未阐明王新忠的行为破坏了哪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因此公诉机关的指控缺少必不可少的要件,指控不能成立,审判机关不能定罪。

4、王新忠没有制作传单,更未散发,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三、指控王新忠行为的证据是虚假的和非法的,不得作为本案定罪的依据。

1、本案王新忠的口供及签署的扣押清单等是在侦察人员威胁上老虎凳的刑讯逼供下作的虚假陈述。一审已查明的部份事实如悬挂横幅的虚假供述、撰写《一个少女的自述》的虚假供述、杜撰传单数量的虚假供述等事实已充分证明王新忠的口供不真实,这些证据因取证程序违法、内容虚假而不能作为本案定罪的证据使用。

2、控方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新忠打印法轮功宣传单360份。

(1)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具的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移交扣押物品清单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
搜查时间是2006年7月28日7时30分至8时30分,在短短一小时之内,搜查人员不可能判别3500份传单、69本书籍、102张图片、54张光盘是否涉及法轮功内容,因而搜查笔录记载这些均为法轮功材料与事实不符。扣押清单、移交扣押物品清单是在真实性不能确定的搜查笔录基础上做出的,其真实性同样无法确定。
(2)扣押清单是在王新忠被带回石家庄后签的字,而非当时、当场确认,而且记载的侦察人员和人数与扣押时人员、人数不符。
(3)本案庭审笔录反映,上述物证没有在法庭上出示让当事人辨认,鉴定书必须和物证同时出示、质证,单凭鉴定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4)认定王新忠有罪的关键证据“360份宣传单”,一审法院并没有对宣传单的数量是如何认定的做出说明。检察院出示的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移交扣押物品清单标明宣传单是“3500份”,法院认定是“360份”,判决书并没有对这一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做出解释,因而宣传单的数量没有证据支持,这一证明王新忠有罪的关键证据不能认定,王新忠不能被认定具有构成犯罪的行为。
(5)传单“致未来幸运的同胞”的内容为:推荐他人看“九评”。辩护人认为“九评”并非“法轮功”教义或内容,两者没有必然联系。写推荐信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宪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此,王新忠没有违法行为。

四、关于共同犯罪

一审判决仅凭有传单即推定三被告人均实施了下载和打印制作的行为,从而认定三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三被告人中没有一人共述共同实施了下载、打印制作的行为,控方有何证据来证明共同犯罪?法院又何以认定?

五、没有证据表明王新忠、刘淑琴拍摄、储存“天灭中共快退党”条幅的照片。

判决书认定该事实的证据有四,其中证据一即使表明王去过挂横幅的地方,但是无法证明其悬挂过;证据三只能证明该证人看见有人悬挂但无法证明该人就是王;证据四只能证明横幅的存在也无法证明王挂过横幅;证据二中,网易拍中存有照片也无法推出该照片系王拍摄、存储。

因此,辩护人认为王新忠是否有拍照的行为不能认定,况且拍照这种行为也不违反任何法律,写进判决书并作为定罪量刑的酌定情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六、因本案被扣押41056.9元人民币及个人衣物系王新忠家庭所有的合法财产,司法机关应立即归还。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王新忠不构成犯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二审应依法予以纠正。
王新忠及其妻子、女儿一家三口先后被劳教三年,现又被判刑四至五年,不仅个人自由被剥夺,整个家庭也将名存实亡、破碎殆尽!
还家庭生存与延续,还社会稳定和希望!

辩护人:北京市国纲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立辉 李顺章

2007年3月31日

中国大陆非政府环保组织处境艰难

【大纪元4月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报导)中国官方的数据显示,中国大陆目前正式注册的民间非政府组织发展迅速,但是有研究资料认为,中国正式注册的非政府组织不到实际数目的十分之一。即使环保组织也处境艰难。

海外的博讯网转引《亚洲周刊》的报导说,根据中国现行法规,非政府组织团体不能独立存在,必须附属在经政府批准的业务主管单位才可注册成立。

研究数据显示,中国大陆目前共有各类民间组织300万家,其中正式注册的约有30万家。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大陆共有环保民间组织2768家,从业人员总数达22万多人。 谈到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现状,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中文政论杂志《北京之春》主编胡平表示---

胡平:“在90年代后,中国出现了不少非政府组织,首先是环保组织。这些组织对整个中国社会都有积极的作用。有些组织也发挥维权的作用。更多的组织都是专业性的,都是非政府组织,而且专业很明确。

但是因为中共是要垄断一切,所以凡是不是它的,就要控制,还总是不放心。这些民间组织受到过不少这样的干扰。

这些年经过这么多的磕磕碰碰,很多组织给自己营造了发展空间,对政府的决策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到目前为止,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存在状况很不理想,主要就是他们的合法地位不能得到保障。”

胡平分析了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受到诸多限制的原因---

胡平:“原因就是政府本身的垄断性质。西方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发展得相对好一些,就是因为政府本身就是开放的,很多非政府组织,甚至政治性的组织、各种压力团体、利益团体、政党都多如牛毛。

另外,由于中国政治上不民主,公民没有一般的表达自由、结社的自由,而非政府组织是一种结社,所以这一点来说,非政府组织存在的意义就是体现了公民的结社,但又引起了政府的猜忌,所以,这两方面的紧张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报导说,尽管缺乏合法身份,中国环保组织在最近十多年来不断壮大,努力发出自己的声音,并在中国环保进程中扮演这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例如,2004年,民间学者质疑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破坏生态,国家环保总局举行听证会,民间环保组织也参与讨论,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方案得以修改。

“绿家园”等民间环保组织还通过巡展、境外呼吁,反对在怒江建设水坝,引起高层重视,怒江水电站因而停建。

旅居美国的作家郑义一直关心中国的环保问题。郑义说,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郑义:“所有的人在谈论一党专制问题的时候,都在提政治迫害,以及全世界通行的人权观念。但是中国非常特殊,就是在世界史上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一个特殊现象----就是我们的环境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毁灭性的破坏。

这种情况在任何自由经济的社会、任何一个人民有监督权的民主社会里头是不可能出现的,只有在中国这种比较封闭的社会当中,统治者有他们不可告人的利益,在这种黑幕当中才可能形成这种毁灭性的发展。”

博讯网的报导说,在现有政策瓶颈下,中国的大部分环保非政府组织缺乏募集资金的正规渠道,工作也由于合法性问题举步维艰。

中国有超过七成环保非政府组织没有固定经费来源,六成没有专用办公室,超过四成的全职人员不领工资,也没有任何福利保障。

为揭露淮河治理的谎言,民间环保人士霍岱珊自费10万元,对淮河沿岸的污染状况进行考察,并以摄影作品揭露真相,震动了全国。2003年他注册成立“淮河卫士”民间组织,吸收环保志愿者千人。(